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莫玲 | 14 | 14 | 0 | 0 | 0 | 否 |
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14次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议案均作了深入细致的审阅,审阅所做决策公司提交的资料和信息,并对有关事项要求公司提交补充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鉴于事前的充分沟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列席,并就相关议题与各位股东、董事、监事进行认真研讨。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4年,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情况,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任职资格规定。
2024年,本人主持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报告相关议案、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报事项进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报的初步审计意见,重点关注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慎把关财务信息及披露并做好履职工作记录。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规章制度,定期将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审计工作安排报至本人。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季度年审工作总结等文件,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依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第140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同时重点学习中国证监会出台的相关新规,不断与时俱进,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
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15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多渠道积极获取履职所需信息,听取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前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公司2023年报沟通会,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报的初步审计意见,重点关注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慎把关财务信息及披露并做好履职工作记录。
2024年,公司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公司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公司按程序召开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审查后认为:公司拟聘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决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职责、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年度经营管理的考评结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五)公司为子公司授信担保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向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公司对外担保合法合规,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事宜
2024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提议解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依法认真、尽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不断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
独立董事:莫玲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