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宏大公司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精锻科技公司、绿洲(南雄)公司、绿洲(新丰)公司、韶能本色分公司、蔡伦纸品公司、旭能生物质电厂、致能生物质电厂及其下属1家子公司、日昇生物质电厂及其下属1家子公司、大洑潭水电站、濛浬水电站、孟洲坝水电站、杨溪水电公司、耒阳电力实业公司及其下属5家分公司、湾头水电站、溢洲水电站、翠江水电站、顺和水电站、富湾水电站、雄洲水电公司、波
水水电站、长潭水电站、大小转水电站、金盘水电站、韶能新能源公司、绿洲科技公司、韶能技术工程公司、韶能瑞储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2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9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等。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分离,互相制衡。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占1/3。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责权都作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适合公司的组织架构。年度内,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和新形势对管理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对总部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总部职能部门从15个整合为8个,分别为投资建设中心、能源业务监管中心、财务监管中心、制造业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高效,具体实施公司管理管控职能。
公司通过对所属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资金和核心人员等监管,以保证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委派代表行使出资人权利。公司严格执行子公司、参股公司“三会”议案表决的管理程序,保证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有效管控。年度内,完成了财务共享中心服务对象扩容整合工作,提高了业务管理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效率。
2、发展战略
公司确立了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生态植物纤维制品(安全健康纸制品)、精密(智能)制造三大板块发展战略目标。坚持有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原则,适时、适度精准投资高质量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年度内,公司聚焦主业,重点推进和有序投资建设了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和对外供热项目。
3、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涵盖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
与激励、员工劳动关系等方面,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年度内,持续推进绩效考核机制优化,重点针对总部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提升了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积极打造学习型企业,采用“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4、社会责任
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监督检查机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年度内,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革新安全生产检查机制,采用“四不两直”检查方式,避免安检工作形式主义,强化事故预防。同时,强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实操水平。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应急和调查处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将环境保护工作与节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密切结合,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新时期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5、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秉持“以诚信经营为本,以人民利益为先,以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经营理念,树立了“厚德立信、以质为要、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企业价值观,建立了具有韶能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建立了宣传快速、覆盖广泛、多角度的企业文化宣传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将企业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公司致力于打造学习型组织,构建适应公司发展规划的文化体系,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文化软实力,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年度内,持续推进企业文化理念宣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企业文化主题活动,提升了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企业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司网站等平台,宣传企业文化理念和优秀案例,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6、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细则、票据管理、资金支付审批等制度,对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对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提供了保障。通过对资金管理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有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对所属企业的融资实行集中管理,严禁基层企业擅自对外融资、借高利贷行为,有效控制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公司建立了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投资决策集中管理,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以及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等,保障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7、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了物资集中采购、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制度,加强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确定、法律审核、合同签订、验收入库等环节的风险控制,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合理控制成本。
公司统一招标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公司的选择、招标文件审批、评标专家管理、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文件事后备案等业务操作,发挥了招标竞争择优效能作用,降低了采购成本,提升了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年度内,强化总部指导统筹,对大额物资实施了规模化集采直采,采购业务节支降本成效显著。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取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处置、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与核算等业务操作;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业务操作;保证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9、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了相关销售管理制度,规范售电、产品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收款、坏账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公司各项收入及时入账和会计记录真实准确;规范产品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确保产品销售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建立了产品研发等管理制度,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体系。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定研发计划,规范研发全过程管理,加强研发成果的转化和有效利用,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1、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涵盖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工程管理制度,规范了工程立项及核准、投资项目论证、概算执行、工程项目启动及验收等管理流程,确保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年度内,加强年度工程项目统一招标,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加强制度约束,制定印发了《工程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招投标活动,保障公司合法利益。
12、担保业务
公司建立了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业务从审批到执行及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对于符合条件的担保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并按照决策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予以实施。
13、业务外包
公司建立了相关业务外包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合同签订与执行、外包业务承包方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履约评价等事项,防范外包风险。
14、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报告管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税务工作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等制度以及各业务板块成本费用规范化核算办法,规范财务核算、月末结账和财务报告的编制。通过财务培训、日常工作检查、审计等方式保证财务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和真实完整。
公司建立了经营财务分析管理制度。公司统一所属基层企业经营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模式,定期编制各类经营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成本费用信息,发挥公司财务管理的决策支持作用。
15、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考核与评价等业务操作。公司将批准的预算指标逐级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企业,通过月度、季度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年底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保障预算目标的实现。
16、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合同履约评价制度,规范合同审批、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合同履行情况评估等业务操作。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指导所属企业制定合同管理程序,落实合同管理备案制度,事后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17、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信息传递机制,统筹协调办文、办会、办事,确保公司政令畅通,推动公司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公司内部通过信息化平台、内部邮件、内部期刊等方式及时传达管理层经营理念、经营目标和各种文件精神;公司建立了保密管理制度,保障内部信息传递安全可靠,防止商业机密外泄。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等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8、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的实施与维护、变更、使用、信息安全等业务操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及可靠。年度内,全面推动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效率。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
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资产 潜在错报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 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 |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2)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 公司未按规定程序更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 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
(1)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①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④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
⑥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⑦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①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②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①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较好控制。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