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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司农事务所”)于2020年11月25日成立,同年12月9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2024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2024年度,司农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 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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