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成立于1993年(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22人。中兴华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4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相关事项且无异议。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审计计划、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2024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中兴华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内审部、管理层等进行了多次沟通,2024年12月6日,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审计准则等事项进行了沟通。2024年12月16日,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分工及进驻现场的安排等相关进行了沟通。2025年3月25日,对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等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4月23日,对2024年度审计情况、审定数据、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中兴华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计划规范有序,审计过程保持独立,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清晰、客观、及时、完整。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