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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重要提示: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未来需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972,884.89元,母公司(仅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725,143.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5,473,049.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2,998,809.8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20,276,488.9020,084,063.9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1,972,884.8936,288,097.384,149,360.54
研发投入(元)86,639,381.6685,825,229.6883,027,034.63
营业收入(元)768,012,811.66893,762,076.43718,304,978.1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5,473,049.2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2,998,809.86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0,360,552.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3,845,142.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0,360,552.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55,491,645.9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10.73%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鉴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20,266,807.64元,部分子公司基于自身生产经营及运营需求未向母公司实施分红。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进行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优化业务结构,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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