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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适当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名,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华波先生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表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290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63,703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79,111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不达标,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7,005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公司将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6,116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和“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计6,934.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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