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4月25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吴涛祥先生、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独立董事曾文德先生、李军先生及王亮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投资者客观地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变更,即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