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网壹创”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壹网壹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80号文,公司向社会公开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3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6,852,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147,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4610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0号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10,0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40.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5,301,784.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60,232.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8,141,552.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370号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未使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10,789,589.55元(含收益)。“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账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287485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536,067.5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227.9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61,917,840.94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9年9月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金额 |
2024年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0.00 |
减:2023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0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0 |
减:补充流动资金(注) | 0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0.00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账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完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2021年7月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46,227.9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7,238.7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金额 |
2024年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461,917,840.94 |
减:2024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10,469,734.20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金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72,387,575.14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2,387,575.14 |
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到期余额 | 410,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19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说明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301041060002675886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正常使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301041060002653602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正常使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301040160018152432 | 募集资金专户 | 62,191,461.39 | 正常使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301040160018152820 | 募集资金专户 | 196,113.75 | 正常使用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310010010120101002769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2024-12-26注销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310010010120101002931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2024-12-26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410,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金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开户银行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70,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125,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15,00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开户银行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合计 | 410,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品牌服务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877.1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公司 已 对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30104016001410399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3010401600144647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30104016001446499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30104016001446489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5) 。
2023年9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2874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资金划转已完成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同意实施地点增加长沙、武汉、金华、义乌、广州、天津、成都、嘉兴、上海、杭州等地。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增加“仓储物流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杭州网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网阔”)、杭州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创电子”)为募投项目“仓储物流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07.15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杭州网阔和网创电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励少丹 | 胡伊苹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914.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078.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品牌服务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35,023.87 | 35,023.87 | 26,132.19 | 74.61 | 2021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7,302.19 | 17,302.19 | 18,355.75 | 106.09 | 2024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6,588.73 | 16,588.73 | 16,591.0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8,914.79 | 68,914.79 | 61,078.9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68,914.79 | 68,914.79 | 61,078.9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期无此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此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期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814.1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227.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内容电商项目 | 否 | 42,756.51 | 42,756.51 | 21,377.50 | 5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 仓储物流项目 | 否 | 9,307.15 | 9,307.15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2,166.52 | 12,166.52 | 350.4 | 2.8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24,583.98 | 24,583.98 | 24,5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8,814.16 | 88,814.16 | 46,227.9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88,814.16 | 88,814.16 | 46,227.9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期无此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此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期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