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明胶产业相关资产组 |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李新刚、栗先行 | 青天评报字[2025]第QDV117号 | 可收回金额 | 评估基准日公司申报的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含完全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80,698.10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77,627.9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亿柒仟陆佰贰拾柒万玖仟伍佰元整)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明胶产业相关资产组 | 其他减值迹象 | 是 | 专项评估报告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明胶产业相关资产组 |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 | 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 | 2,806,981,001.87 | 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只有一个,因此,商誉未进行分摊。 | 1,605,915,600.00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本次评估遵循以下假设前提条件:
一般假设
1、持续经营假设。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持续经营在此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因其资质等原因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2、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单位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3、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4、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特殊假设
1、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经营的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组企业所属行业的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
2、资产组企业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行业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以产权人拥有评估对象的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
4、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被评估单位的主要技术骨干和研发团队、营销团队保持相对稳定;
6、被评估单位未来保持现有的收入取得方式和信用政策不变,不会遇到重大的款项回收问题;
7、被评估单位在存续期内,除现有资产损失外不存在其他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存在因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的大额或有负债;
8、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与当前基本一致;
9、除非另有说明,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10、由企业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可信。被评估单位或评估对象不存在应提供而未提供、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
11、国家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2、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如果上述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结论。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明胶产业相关资产组 | 340,132,922.76 | 1,265,782,677.24 | 1,605,915,600.00 | 1,201,065,401.87 | 2,806,981,001.87 |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公允价值层次 | 公允价值获取方式 | 公允价值 | 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明胶产业相关资产组 | 第三层次 | 市场法价格类比 | 2,781,214,000.00 | 4,934,500.00 | 2,776,279,500.00 |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明胶产业相关资产组 | 2,806,981,001.87 | 2,776,279,500.00 | 30,701,501.87 | 6,502,578.10 | 0.00 | 6,502,578.10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扭转 | 备注 |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