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378,788.5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7,252,647.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16,690,875.2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74,434,449.30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74,434,449.3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未来发展。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5万股,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30,291,303.33元(含交易费用);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27,125万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25万股后的股本26,500万股测算,预计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74,200,000.00元。公司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204,491,303.33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74,200,000.00 | 48,346,200.00 | 67,812,500.00 |
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6,378,788.55 | 465,893,132.30 | 662,429,776.9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916,690,875.2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574,434,449.3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190,358,7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601,567,232.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90,358,70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平均净利润为601,567,232.6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90,358,700.00元,约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1.64%,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盈利能力、融资成本及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之下提出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2026年度)》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708.41万元、3,771.06万元,分别占对应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0.25%、0.21%,均低于50%。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