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各级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本行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行战略目标,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对本行财务运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监督,为本行各项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就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坚持政治导向,把握监督方向
2024年,监事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在本行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确保监事会监督方向和监督程序既贯彻党委要求,又符合全局利益。
(二)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换届选举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完成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监事会机构设置、成员比例、专业结构符合监管要求,为持续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提供组织保障。
(三)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效能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合规会议制度。强化监事会会议机制在兰州银行全流程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监事会会议把监督职责融入兰州银行经营的全流程管理,通过起草会议材料,征集梳理会议议案,做好会议流程管理,完成会议决议公告,监管报送等信息披露工作,将监督职责融入全行日常经营管理。全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审议听取数据战略规划、机构发展规划、内部审计、风险控制、财务运行、资本管理、履职评价、消费者权益保护、监事会换届选举等70项议案报告。二是积极履行参会议事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本行党委会、行务会及各类重要经营管理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全面了解经营管理状况,强化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议事内容合规性的监督,有效发挥监事会议事监督职能。三是强化参与沟通协调联动机制。监事会积极构建与本行各治理主体的协同联动,加强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沟通协调,从不同角度推动重要事项的落实解决,有效形成
发展合力。
(四)聚焦重点领域,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加强财务合规监督。高度关注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及执行情况,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真审核定期报告,与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开展三方审计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提示审计重点,提出审计建议,并对定期报告出具明确审核意见;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了解重大财务决策及其执行情况,监测主要财务数据变化;结合监管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财务合规。二是加强风险控制监督。关注全面风险管理质效,紧扣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大局,按照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公司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情况,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开展信用风险管理、反洗钱管理专项监督,深入分析信用风险管理,跟踪了解反洗钱管理成效及问题整改质效。三是加强内控合规监督。通过列席会议、审阅报告、机构调研等方式,持续跟踪了解公司整体及各业务条线的风险内控状况。定期审议内控评价报告,持续关注内控管理薄弱环节,推动提升内控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关注监管检查、内控检查、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情况,督促风险内控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指导,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四是密切关注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听取整改执行情况报告,审阅研究
合规管理报告及案件防控工作报告,持续关注监管意见及合规性问题的有效落实。对监事会成员关注的事项及时报告和答复,确保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五是建立与本行纪检、审计、财务、内控、风险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协同开展全行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的专项检查。
(五)深化履职监督,落实履职评价职责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报告、开展调研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维度掌握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重点关注在战略转型、财务管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在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及成效。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监事会依据履职评价实施办法制订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围绕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执业规范、协作配合等维度,以“定性+定量”评价、“自评+互评+监事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评价,客观、公正地形成评价结果。
(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整改落实一是围绕监事会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坚持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日常监督和协同监督相结合,明确了监事会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形式、工作程序,为落实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
障和制度依据。二是认真落实本行决策部署。加强风险巡查,延伸开展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先后在西固支行、开发区支行、新区分行、酒泉分行、嘉峪关分行等分支机构实地调研检查,对经营管理、网点建设、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内控合规、班子成员履职和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监事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监事会下设提名、监督两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监事会下设专委会运行良好,组织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3次。2024年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共组织召开7次会议,累计听取报告和议案23项。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年度内在完善监事会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积极协调组织监事参加监管部门学习培训、密切关注本行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职尽责,确保本行科学、稳健发展;2024年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共组织召开6次会议,累计听取报告和议案56项,全体委员均参加了会议。本年度主要针对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报告、内控建设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指导和评估,并根据监事会授权组织开展了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
监事会全体成员均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全年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监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按要求列席董事会、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公司治理、内控风险专题培训,会议出席率和在本行工作的时间均符合履职要求。各位监事在履职中,均能充分发挥特长,对本行经营发展和风险管控独立、公正、专业地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为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监事会监督质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合规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各项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流程均符合法定要求,决策过程依法合规且具备高度有效性。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始终秉持诚信原则,恪尽职守,在年度工作周期内未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情况本行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国家制度要求,全流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范,报告数据真实可靠,客观反映本行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风险抵御能力,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事项遗漏情形。
(三)利润分配情况本行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监管部
门政策导向与合规要求,流程严格遵循本行章程及公司治理规范。
(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未发现有损害本行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情况本行始终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基石,持续推动内控机制迭代升级与治理效能提升。监事会基于独立性、客观性原则,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查。报告期内,通过多维度内控监督评估,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机制与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内控体系整体运行稳健,为全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监事会立足法定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及议案履行了全流程合规性审查与实质性监督,经审慎评估,未发现议案内容或审议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在战略规划落地、重大事项推进、合规风险管控等核心领域高效履职,切实保障了股东意志转化为经营实效。
(七)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认真执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未发现披露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效维护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公信力与投资者知情权。
四、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立足法定监督职能,紧密围绕监管政策导向、本行党委战略部署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以本行高质量发展目标为牵引,聚焦公司治理、风险防控、战略执行等核心领域,围绕本行发展战略,完善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方式,强化监督质效,切实发挥好以监督促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认真落实履职监督评价工作监事会将立足法定监督职能,系统推进履职监督与评价体系的迭代升级。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完善监督评价制度框架,细化评价标准与操作细则,确保评价流程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二是强化监督评价实施力度,通过自评、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评价“四维联动”,实现履职评价的精准化与立体化;三是严格履行评价结果审议程序,确保评价结果的透明性与公信力,依法合规履职尽责,为本行高质量发展筑牢治理根基。
(二)强化运行机制,严格履行议事监督职能一是健全会议制度,强化履职监督体系。监事会将严格遵循本行章程及监管要求,系统落实会议制度,规范组织召
开监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履职监督与评价体系,加强对董监高及其成员履职监督,按照履职评价办法,规范完成自评、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评价环节,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议,按规定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持续推动履职评价结果运用,依法合规履职尽责。审议相关报告和议案,加强对会议议案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的监督。二是依法出席和列席各类会议,对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对行内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的监督作用。三是动态跟踪监督,提升监督实效性,监事会将按监管要求及本行风险偏好,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按规定程序动态关注本行业务经营、财务活动、风险合规情况,持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聚焦监督重点,促进稳健经营一是聚焦战略重点领域,深化专项监督检查。监事会将紧密围绕全行战略部署与年度中心工作,以财务活动合规性、风险管理有效性、内部控制健全性及治理主体履职尽责为监督主线,聚焦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关联交易合规性、数字化转型进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专项监督检查,助推全行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问题导向调研,提升监督质效,监事会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全行重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题调研对监督工作的补充
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深入了解第一手材料,揭示存在问题,强化问题整改,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四)深入基层调研,强化预警职能延伸监督触角至基层一线,筑牢全行风险防控与经营质效根基,监事会将强化对分支机构的穿透式巡查与监督,构建“基层调研+多主体对话+客户洞察”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基层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的了解,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一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政策跟踪机制,通过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政策解读会、行业论坛及专题培训,系统研判各项新规对全行战略、业务模式及风险管控的影响。二是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监事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履行监事职责。三是加强与同业的对标学习交流,选取在风险管控、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化转型等领域表现突出的同业机构,通过高管访谈、现场观摩、数据对标等方式,提炼其监督体系设计、履职评价机制、科技赋能手段等可复制经验,持续增强分析判断能力和监督履职能力。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