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斌权)
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斌权,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华盛雷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均按时出席。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11 | 11 | 0 | 0 | 否 |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4 | 4 | 5 | 5 | 2 | 2 |
1、本人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1日)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缺席(次) |
2 | 2 | 0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了解候选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诚信记录等情况,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事前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公司对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审议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订符合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10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欧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4.71元/股向下修正为42.00元/股,自2024年10月14日起生效。
本人审慎评估了触发转股价向下修正的条件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修正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监管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
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认真、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陈斌权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