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测测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西测测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泽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并授权其签署与前述授信、贷款相关的各项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泽新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拟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为无偿担保,无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控制人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李泽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本次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李泽新先生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李泽新先生提供的无偿担保外,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可提高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泽新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可提高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可提高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费新玉 葛文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