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570,024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6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81.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352,465.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647,51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300094006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用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67,989.51 | 61,800.00 | 61,800.00 |
2 | 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 | 23,046.30 | 18,200.00 | 17,064.75 |
合计 | 91,035.81 | 80,000.00 | 78,864.75 |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83.5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04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华兴专字[2023]23000940076号鉴证报告。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已经满足一定业务需求,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余额60,936,626.27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应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64,073,342.99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64,073,342.99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期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0.00元。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