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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审议和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3月19日《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6月18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提名欧兆铭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提名陈秀文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4日《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11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在日常关联交易、投资计划实施等各方面认真履行了职责,各项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本次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合法有效。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规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督促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积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职,公司依法运作,以及公司规范经营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同时,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继续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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