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应参加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秉承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准备议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积极参加讨论并进行了客观谨慎的思考,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公司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要求,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一)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对上述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对2024年度高管的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包括风险管理、合规性测试和流程效率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规划、重点任务推进状况进行沟通,以便更深入地了解情况和解决问题,并获取最新的信息和进展,有效地监督公司的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为公司的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这种沟通也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和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调查本人更直接地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董事会提供基于事实的建议和决策依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的作用,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通过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对管理层的决策提出质疑和建议,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通过邮件、电话的方式与公司内部进行及时了解和反映投资者的关切和建议。根据获取的最新信息和进展,本人可以更好地代表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进行监督,促进公司治理的改进。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定期报告制定过程中,参与讨论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共同审议和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确保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公平、准确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薪酬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于2024年02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周志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荣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刘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朱天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周志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上述人员的解聘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中对该议案进行了讨论,经核实,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的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八、总体评价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的作用。通过参与董事
会的讨论和决策,能够对管理层的决策提出质疑和建议,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不仅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也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从而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第五届独立董事:
顾嘉勇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