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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阳红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欧阳红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4年2月担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谨慎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欧阳红兵,男,1968年出生,民盟盟员,哲学博士(金融学)、教授。历任武汉市仪器仪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4年9月至今,历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2024年2月27日至今,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自2024年2月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共组织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董事会的情况,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2024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投票情况(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欧阳红兵880006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2/3。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并与公司管理层共同讨论了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情况。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着重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2)在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审计工作时间及年度重要事项的审计风险等安排进行沟通;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在事前、事中、事后分别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3)召开会议,对选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形成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核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及内审工作计划,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计划安排合理,内部控制流程科学、合理、健全和规范,能够有效防范重大风险。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管理层2023年度薪酬确认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并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审慎、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法律、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外审机构聘任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审慎、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时均予以回避表

决。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对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进行了梳理,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承诺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承诺主体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作为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就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本人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薪酬政策是公司根据国有企业预算及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地吸引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和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2024年7月,在董事会秘书的陪同下,前往山西针对公司拟投资煤矿瓦斯治理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了解项目具体运作情况和发展潜力,并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三)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治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并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新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认识,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对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积极发表意见。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贡献。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督促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欧阳红兵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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