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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和经营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紧紧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标,依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持续深化监督效能,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履行情况、董事局及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进行了充分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简易融资、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顺利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列席了2024年召开的18次董事局会议及7次股东大会,充分参与了各重大事项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局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审议议案,确保合法、合规、公平、有效。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5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2024-025公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年4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2024-032公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4年8月20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刊登于2024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2024-057公告
42024年8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4年8月31日报备深交所
52024年9月5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刊登于2024年9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2024-078公告
62024年10月30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31日报备深交所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局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局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局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局和经营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日常经营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及审

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闭环建设,强化内控管理,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聘请了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五)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在涉及若干未公开披露重大事项时,能够做到有效控制知情人范围,严格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责任,并及时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监管部门备案,避免内幕信息泄露以及内幕交易,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的检查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从信披范围、标准、内部控制及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对信息披露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公告均依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董事局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其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九)会计政策变更的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告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制定了2023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同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三、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监事会将不断健全履职支持体系,加强监事履职能力建设,为监事会高效运作持续输出动能;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监督职责;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督促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运行;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列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强化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提升全流程管理质效,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更好促进企业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防范风险常态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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