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1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20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局主席陈少幸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总裁冯鑫先生进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因董事局主席陈少幸先生请假,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裁冯鑫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提议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919,734,89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4,130,000股,即905,604,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股利人民币0.65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58,864,318.18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向董事局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
参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年度重点工作及个人定性考核评价三项指标考核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鉴于公司董事冯鑫先生及薛楠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俊善、刘国山、陈鼎瑜、郑颖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人员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对所有投资形成的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6,046.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ESG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