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3 |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 公告编号:2025-030 |
债券代码:123237 |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24,645.69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8,387,630.5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95,934,178.1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140,576,402.1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24,693,639.3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142,059,068.21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24,693,639.3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0,524,215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按公司总股本
380,524,215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76,524,21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5,182,905.8元(含税)。
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5,182,905.8 | 50,158,320.00 | 50,758,32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324,645.69 | 132,646,290.80 | 173,582,671.34 |
研发投入(元) | 128,686,799.69 | 124,445,774.98 | 131,868,566.58 |
营业收入(元) | 2,466,702,496.25 | 2,377,327,750.08 | 2,172,250,836.1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95,934,178.1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4,693,639.3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6,099,54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5,828,93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46,099,54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85,001,141.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49%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46,099,545.8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385,001,141.25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3亿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