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一、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情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审计费用情况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在过往年度审计工作中展现的专业素养及敬业精神,公司与其项目组始终保持着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参考以往年度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标准,结合同业市场行情,经与该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公司与其项目组始终保持着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为本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力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拟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同比没有变化。我们认为上述审计费用合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