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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687,684.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12,315.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0日出具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5-0001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900.0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961.23万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雷曼光电COB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53,958.1353,900.0035,172.86
2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9,788.37
合计68,958.1368,900.0044,961.23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
1雷曼光电COB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35,172.862,829.368.04%
2补充流动资金9,788.379,788.37100.00%
合计44,961.2312,617.8428.06%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雷曼光电COB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是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战略规划,经过全面、审慎的综合评估后确定的,契合当时的市场拓展需求。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影响,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逐渐升级背景下持续加征关税的冲击,叠加内外部市场需求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封装技术不断演进等多重因素,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进行了阶段性调整,暂缓部分产线建设工作,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后,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期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正持续优化技术路径,对募投项目相关设备、技术路线、工艺方法等进行迭代升级,致力于打造具有持续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矩阵,切实保障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符合预期目标。综上,公司决定对“雷曼光电COB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客观现实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雷曼光电COB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3、保荐人检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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