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切实有效地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2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1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5月7日 |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1月25日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在2024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则,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健全,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相关情况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登记备案和报备,并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在2024年度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依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