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义务。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所有表决事项知情。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4/26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7/26 | 1.《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8/28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10/29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11/20 | 1.《<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2024年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及运作
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出售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出售股权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1亿元,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2,3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3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其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七)公司再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再融资情况。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
1、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1、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2、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为了防范企业风险,不断完善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传递途径,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3、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疑问,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4、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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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