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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慧)

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慧,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副处长、湖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平安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深圳海恒担保公司总裁,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51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按时出席会议,与其他委员共同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事项,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就该事项与其他的独立董事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保留意见的消除情况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工作的执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监督公司回复情况,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会、人员访谈及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累计完成16天现场工作任务。年度内多次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在会议审议过程中主动参与议案研讨,与参会各方就议案内容展开深入分

析论证,在全面掌握信息基础上依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会后,重点对经营动态、管理效能、财务运行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信息互通,实时掌握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为提升履职深度,本人于9月至12月期间系统开展专项调研,综合运用访谈交流、实地考察、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公司深圳、武汉两地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调研,结合远程沟通方式完成对17名核心岗位人员的深度访谈,全面掌握公司治理架构、风险管控体系、市场营销策略、绩效考核机制及人才建设规划等核心领域运作情况。基于专业积累与管理实践经验,就组织架构优化、管理模式创新等关键领域提出建议,为推动管理效能提升、促进战略目标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力的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查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人认为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聘任的相关招标流程公开透明,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计机构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都符合公司要求。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钟海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情况

2024年度,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作废事宜,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536.1万股。本人认为公司股权激励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2025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慧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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