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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炜)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经广济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郭炜,男,1974年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与财税系主任、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济药业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广济药业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4年度,广济药业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郭炜5500

1、报告期内,本人均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充分沟通议案、给予公司建议,未发生对公司议案表决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公司议案无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第三季度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就会前审核发表审查意见。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董事会、经理层换届选举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等情况,认为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9天,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外,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

接待来访,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郭炜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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