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东莞兰博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兰博卫”)提供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东莞兰博卫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其资金周转压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东莞兰博卫提供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持有东莞兰博卫46%的股权,东莞市积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积健”)持有东莞兰博卫5%股权,且不可撤销地承诺,同意授权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个人代表东莞积健行使作为东莞兰博卫股东而享有的5%表决权,故公司对东莞兰博卫拥有控制权。除此外,东莞兰博卫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或关联关系。本次东莞兰博卫其他股东未按照同等比例向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东莞兰博卫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东莞兰博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529YRX1E |
法定代表人 | 虞俊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9月20日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阿里山路19号7栋301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软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 230 | 46% |
周文凯 | 100 | 20% |
东莞市易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 | 15% |
刘永红 | 70 | 14% |
东莞市积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 | 5% |
(三)东莞兰博卫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3,183,671.70 | 12,996,936.98 |
负债总额 | 5,114,476.21 | 4,769,782.48 |
净资产 | 8,069,195.49 | 8,227,154.50 |
资产负债率 | 38.79% | 36.70% |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4,834,977.81 | 24,241,142.17 |
净利润 | -157,959.01 | 1,734,283.69 |
注:上述资产及经营财务数据中,2024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3月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
东莞兰博卫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东莞兰博卫提供6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东莞兰博卫已按期清偿,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无逾期的对外资助情况。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周文凯
姓名 | 周文凯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6252519**********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阿里山路19号7栋301室 |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周文凯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二)刘永红
姓名 | 刘永红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3090219**********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阿里山路19号7栋301室 |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刘永红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三)东莞市易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东莞市易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5524P79T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永红 |
成立日期 | 2020年7月23日 |
公司名称 | 东莞市易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资本 | 62.5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103号2单元401室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东莞市易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股权结构: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刘永红 | 52.5 | 84% |
杨健 | 10 | 16% |
(四)东莞市积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东莞市积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558E4M81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钱倩 |
成立日期 | 2020年9月3日 |
注册资本 | 25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阿里山路19号7栋502室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东莞积健不可撤销地承诺,同意授权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个人代表东莞积健行使作为东莞兰博卫股东而享有的5%表决权;东莞积健合伙人钱倩系公司员工,东莞积健合伙人张超群系东莞兰博卫员工。除此之外,东莞市积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股权结构: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张超群 | 20 | 80% |
钱倩 | 5 | 20% |
四、借款协议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根据子公司东莞兰博卫的实际需求及资金安排,在本次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订协议进行财务资助,届时将约定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东莞兰博卫应当遵守的条
件、期限、金额、利息、违约责任等内容,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公司累计提供对外资助的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六、本次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东莞兰博卫目前处于业务上升期,对日常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保障其生产经营,支持其业务拓展,对其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东莞兰博卫其他股东未按照同等比例向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原因为其他股东不具备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经济能力,且公司对东莞兰博卫拥有实质控制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向其他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收取利息,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东莞兰博卫为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东莞兰博卫的业务发展。本次东莞兰博卫其他股东未按照同比例向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但基于公司对东莞兰博卫的控制地位、公司集团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及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能够对东莞兰博卫实施有效管理与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东莞兰博卫经营状况及业绩良好,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向东莞兰博卫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向其他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