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15.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3%;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496.49万元,同比减亏3,412.06万元,减亏幅度为87.30%;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061.55万元,同比减亏2,998.80万元,减亏幅度为73.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3,475.66万元,同比减亏2,129.53万元。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根据其工作细则有序开展工作,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一)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已就相关决议事项在法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2024年3月2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1、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2024年4月2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2024年5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1、关于全资孙公司武汉机游科技有限公司拟出售无形资产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2024年7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1、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2024年8月2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拟转让丹阳博云恒大天工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退出基金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0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主持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1、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度-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3日 | 关于全资孙公司武汉机游科技有限公司 | 审议通过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15日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部提交的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了解、掌握定期报告工作安排,及时沟通解决定期报告制作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各类定期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了评定,对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确认其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
3、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对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进行认真审阅,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调查和了解,评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胡大立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于天宝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黎毅 | 4 | 3 | 1 | 0 | 0 | 否 | 2 |
章美珍 | 2 | 1 | 1 | 0 | 0 | 否 | 1 |
未出现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黎毅于2024年7月30日因个人原因离职,章美珍于2024年8月15日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关注公司运作,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及高管选举聘任、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等接待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2025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相关工作,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继续以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为核心,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特此报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