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施祖麟)2024年,本人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施祖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9月至1996年10月在清华大学核研院任副研究员;1996年11月至2000年10月在21世纪发展研究院任研究员;2000年10月至今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1世纪发展研究院任博士生导师/研究员;2023年5月至今,任中兰环保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基本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议案表决。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投票 情况 |
施祖麟 | 在任 | 9 | 8 | 1 | 0 | 否 | 均投赞成票 |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施祖麟 | 4 | 4 |
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会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争促进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在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董监高提名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就《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相关专题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有关部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细心回答本人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
展战略及行业动态,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并与公司管理人员深入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媒体报道,及时与董事会秘书等工作人员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股权激励等重大议案,均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监局及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自主学习,不断完善专业知识,加深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施祖麟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