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苑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苑昆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阅。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充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以公司总股本210,229,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63,068,70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军先生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苑昆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红墙股份 | 指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红墙销售 | 指 |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红墙投资 | 指 | 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红墙运输 | 指 | 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河北红墙 | 指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广西红墙 | 指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泉州森瑞 | 指 |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山红墙 | 指 |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陕西红墙 | 指 | 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四川红墙 | 指 | 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贵州红墙 | 指 | 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浙江红墙 | 指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南红墙 | 指 | 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红御涂料 | 指 |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香港御河 | 指 | 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红御涂料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
红御建筑 | 指 | 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红御涂料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
山东红墙 | 指 | 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红墙化学 | 指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莆田运输 | 指 |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由红墙运输及泉州森瑞共同出资成立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
联动科技 | 指 |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墙投资参与投资的基金其投资项目 |
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红墙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09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变更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红墙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uangdongRedwallNewMaterials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Redwal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连军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612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6127 | ||
公司网址 | http://www.redwall.com.cn | ||
电子信箱 | hqir@redwall.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唐苑昆 | 陈任芝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
电话 | 0752-6113907 | 0752-6113907 |
传真 | 0752-6113901 | 0752-6113901 |
电子信箱 | hqir@redwall.com.cn | hqir@redwall.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0773069982C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江超杰、夏敏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 郭强、盛苑 | 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675,362,472.34 | 760,801,636.59 | -11.23% | 938,395,91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760,445.51 | 85,513,842.98 | -42.98% | 89,945,884.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8,283,855.17 | 76,130,825.77 | -49.71% | 62,851,014.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5,872,432.17 | 158,304,488.50 | 11.10% | 127,480,686.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1 | -43.90% | 0.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40 | -50.00% | 0.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4% | 5.45% | -2.51% | 6.1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2,586,509,560.04 | 2,440,681,631.28 | 5.97% | 2,007,617,045.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69,273,460.36 | 1,652,007,938.90 | 1.05% | 1,516,344,729.4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4,817,507.81 | 176,530,829.15 | 173,133,928.45 | 200,880,206.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048,982.99 | 14,805,325.04 | 12,071,276.30 | 8,834,86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363,528.35 | 12,464,011.07 | 7,440,216.52 | 7,016,099.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59,617.72 | 89,847,495.55 | 43,850,202.16 | 16,715,116.7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4,923.77 | 312,974.23 | -152,949.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0,439.21 | 1,769,099.77 | 2,831,891.2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343,540.20 | 1,842,865.84 | 8,322,945.5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738,015.80 | 5,333,279.00 | 7,245,148.9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8,966.57 | 1,907,993.62 | 14,175,910.0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1,858.22 | 162,986.28 | 185,143.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31,153.43 | 1,946,181.53 | 5,513,219.67 | |
合计 | 10,476,590.34 | 9,383,017.21 | 27,094,869.8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收到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情况近年来,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合成技术发展迅速,合成工艺逐步实现了自动化、清洁化和绿色化。绿色环保的聚羧酸系外加剂已逐渐取代萘系外加剂,随着混凝土工程的大型化、结构及环境的复杂化、建筑工程技术的进步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新型功能性混凝土外加剂如膨胀剂、减缩剂、引气剂等其他外加剂等品种不断拓展。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竞争激烈,对混凝土外加剂的产品种类、应用性能和品质稳定性将提出更高的要求,仅靠单一的营销能力和单一品种进行销售的复配企业将逐渐失去竞争能力,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高,在技术服务能力、产品研发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领先的企业将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行业头部效应逐渐明显。
报告期内,混凝土外加剂需求量仍然不足,下游基建行业处于增速回升期,该部分需求量预计增长,但同为下游的房地产行业面临深度调整,逐步从增量房向存量房时代过渡。施工、新开工面积和投资近年整体呈下降趋势,2024年施工面积累计同比下降12.7%,房屋累计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3.0%,开发投资累计金额同比下降10.6%。因“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多重政策支持下,行业有望实现稳步恢复。
2、现行国家政策支持下行业发展
随着我国环保政策不断趋严,化工行业意外事件更加速了环保整治的进程,在此背景下,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化工行业“退城入园”相关政策,行业准入门槛提高,优化行业竞争格局,推动行业向规模化、集中化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建筑材料产业高效发展,相关部门先后推出了《中国制造2025》《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先进建筑材料领域的发展方向,促进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
2024年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阶段,2024年11月8日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由29.52万亿元增至35.52万亿元,支持房地产相关基建;2024年12月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2025年1月3日国
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进行创新探索,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2025年2月13日在《2024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加大存量商品房和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完善房地产金融基础性制度,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拟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国企以合理价格收购未售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预计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2024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统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15%,二套不低于25%,允许地方自主确定差别化政策。以上政策将有效刺激房地产及基建行业发展。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头部企业。
公司采用现代化高分子化学聚合的方法,合成各类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和萘系外加剂母液,技术部门根据客户的材料情况及特性,按照客户需求,试验确定性价比优势配方,并通过各种母液复配并添加其他材料和水复配成不同浓度、具有差异化性能的外加剂最终产品。
公司注重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并建立完备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并使用专门车辆运输提高配送时效,有效保证运输途中产品性能稳定,同时,公司在全国设立二十多个生产基地,可及时有效服务当地客户,公司与广大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现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目前公司最终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聚羧酸保坍保塑剂、萘系保坍保塑剂、葡萄糖酸钠外加剂等多种外加剂产品,以及泵送剂、缓凝剂、早强剂、防冻剂、引气剂、防水剂、速凝剂等其他外加剂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中,是制造优质混凝土必不可少的材料,其作用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减少搅拌和用水量,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工作性能;②可以节约水泥用量、提高活性掺合料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等,有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③满足现代建筑工业对混凝土技术性能的要求,推动混凝土向着流态化和高性能方向发展,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多样而全面,有效解决客户工程建设当中的疑难问题。
(四)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系统化的采购、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体系,根据行业变化及客户需求变化快速调整供产销的一体化运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供应中心协同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中心严格按照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依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供应能力和运输等情况筛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评定为合格供应商,每次实际采购时通过询价方式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取相关厂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有效控制原材料到货时间,并严格执行原材料入场检验制度。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定制化配方,并根据客户订购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分为合成和复配两个阶段:合成阶段所产生的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及萘系外加剂母液通常作为中间产品供复配使用;复配阶段则是通过添加其他辅料等制成液态最终产品,并对外销售。
3、销售和技术服务模式
公司采用以技术为先导的营销策略,根据目标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综合考虑客户现场材料制定出最适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公司最终结合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结果,确定与客户的合作条件,建立合作关系。公司设立市场营销中心,在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聚醚大单体 | 集中采购模式 | 68.90% | 否 | 6,819.22 | 6,970.11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聚羧酸系外加剂 | 成熟运用阶段 | 本公司工作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稳定 | 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80项 | 原料大单体自主设计,聚羧酸产品自主设计;自主功能设计小分子单体,针对市场需求,最终设计出各种精细化专用化产品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聚羧酸系外加剂 | 20.5万吨/年 | 36.28%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区 | 聚羧酸系外加剂、其他外加剂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序号 | 业务资质许可名称 | 证书号 | 核发机构 | 核发日期 | 有效期 | 持证人 |
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4837164 | - | 2020-7-28 | - | 红墙股份 |
2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 4413963280 | 深惠海关 | 2016-10-24 | 长期 | 红墙股份 |
3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G44230782386896 | 博罗县公安局 | 2023-7-14 | 2023-07-14至2024-01-13 | 红墙股份 |
4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G44230859093190 | 博罗县公安局 | 2023-8-3 | 2023-08-03至2024-02-02 | 红墙股份 |
5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G44231094456559 | 博罗县公安局 | 2023-9-26 | 2023-09-26至2024-03-25 | 红墙股份 |
6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G44240066820830 | 博罗县公安局 | 2024-1-15 | 2024-01-15至2024-07-14 | 红墙股份 |
7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G44240416121443 | 博罗县公安局 | 2024-4-16 | 2024-04-16至2024-10-15 | 红墙股份 |
8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G44240776637976 | 博罗县公安局 | 2024-7-10 | 2024-07-10至2025-01-09 | 红墙股份 |
9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 G44241240265452 | 博罗县公安局 | 2024-10-30 | 2024-10-30至2025-04-29 | 红墙股份 |
10 | 排污许可证 | 91441300773069982C001V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3-8-7 | 2023-08-07至2028-8-6 | 红墙股份 |
1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4836182 | - | 2021-6-15 | - | 红墙化学 |
12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 4413960B8X | 惠州海关 | 2021-6-16 | 长期 | 红墙化学 |
13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粤交运管许可惠字441300248726号 |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 2021-9-3 | 2021-09-03至2025-9-30 | 红墙运输 |
14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1649930 | - | 2018-5-29 | - | 广西红墙 |
15 | 排污许可证 | 914507035615641804001V |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3-6-21 | 2023-06-28至2028-6-27 | 广西红墙 |
16 | 排污许可证 | 91130992551889002G001V |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3-9-26 | 2023-09-26至2028-09-25 | 河北红墙 |
17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350521779647472E001W | - | 2020-3-24 | 2020-03-24至2025-3-23 | 泉州森瑞 |
18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350521779647472E002X | - | 2020-12-29 | 2020-12-29至2025-12-28 | 泉州森瑞 |
19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01330411MA2CXJFA07001W | - | 2020-12-19 | 2020-12-29至2025-12-28 | 浙江红墙 |
20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200030409606461001Z | - | 2021-6-28 | 2020-04-02至2025-4-1 | 中山红墙 |
21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闽交运管许可莆字350322002223号 | 仙游县运输管理所 | 2022-10-12 | 2022-10-12至2026-10-11 | 莆田运输 |
22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1304MA55WARR5U001P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4-10-23 | 2024-10-23至2029-10-22 | 红墙化学 |
23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4420003040960646001Z | - | 2025-5-10 | 2025-05-10至2030-04-09 | 中山红墙 |
24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91350521779647472E001W | - | 2025-3-24 | 2025-03-24至2030-03-23 | 泉州森瑞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行业内品牌知名度高
混凝土外加剂属于功能性材料,在混凝土中的掺量较小,但对混凝土的性能影响较大,因此混凝土企业在选择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时非常注重品牌建设和行业口碑,红墙股份长期不懈地坚持“品质第一、服务客户”的宗旨,公司是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水泥制品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于2024年9月获得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颁发的广东建材20年功勋企业、广东建材20年科技创新杰出单位、广东建材20年质量品牌卓越单位;在2023年获得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及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公司2020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在2021、2022年连续取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高性能减水剂及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高效减水剂;在2023年的中国混凝土展“三新推介会”评选活动中荣获客户最喜爱的新产品奖。2023年通过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在行业内连续多年保持领先优势,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公司外加剂产品已在行业内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技术服务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正因如此,红墙股份在全国拥有近千家客户,主要客户包括华润水泥下属多家混凝土公司、中国建材体系多家公司、上海建工、华新水泥、三和管桩、建华建材等众多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产品多样化及技术服务优势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全面,有效解决客户工程建设中的疑难问题。公司已研发成功并向市场推出混凝土速凝剂、混凝土脱模剂、混凝土工程纤维、混凝土减缩剂等产品,针对相关的其他工程材料,混凝土表面增强剂、混凝土防水剂、混凝土防腐阻锈剂、水泥灌浆料等产品,公司高性能减水剂和混凝土减缩剂成功应用在UHPC桥面工程中控制混凝土开裂变形。在梅陇铁路等重点工程中,大量使用的国标和铁标无碱液体速凝剂。在特种混凝土领域,我司研发的高性能外加剂产品,成功应用于C100强度等级混凝土中,解决了超高强混凝土拌合物黏度大、施工效率低的问题;针对干密度≥3800kg/m?的防辐射重混凝土,我司产品成功解决了重混凝土拌合物均质性差、泵送施工难、混凝土结构密度不均匀等技术难题,产品质量及技术能力获得施工单位及业主的高度认可。
公司多年来形成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销售模式。因外加剂与混凝土原材料的适应性都是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同时因我国地域广阔、水泥品种众多、骨料难以标准化等因素影响,凸显了技术服务的重要性。针对水泥、骨料和外加剂不适应的问题,公司根据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多年来已经形成大量实验数据资料,可快速解决疑难问题,制定出最适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增强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三十年深耕外加剂市场,通过调研市场信息及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开发性价比优势产品,进一步增强客户黏性,保持稳固的客户关系。
(三)具备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现有研发队伍对各类外加剂与混凝土原料的适应性进行了多年理论和实践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能够不断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公司新建成聚羧酸外加剂原材料聚醚单体生产装置,具有研发和生产优势,未来聚羧酸技术的竞争必将在大单体技术领域先突破,掌握源头开发出尖端独特功能化单体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之一。公司近年来开发出多款功能小单体,显著改善了混凝土性能,突破了传统减水剂只能高减水或只能高保坍的局限性。公司具有混凝土外加剂系列产品,在高减水和高保坍之间取得平衡,现在的高效聚羧酸减水剂,既能高减水又能做到有一定的保坍性能。公司研制成功的应用于管桩的免蒸养聚羧酸外加剂,可以降低管桩生产企业在蒸养环节的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针对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预制混凝土超早强外加剂及纳米早强剂,针对混凝土搅拌站环保问题的余、废混凝土处理剂以及应用于生产预拌砂浆的砂浆聚羧酸外加剂及砂浆缓凝时间调节剂,可以有效解决保水剂与减水剂相容性差的问题,凸显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优势。
公司建立了专业化的研发平台和专门的研发机构,组建规模化研发团队,并设立“广东省混凝土外加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配备100万倍扫描电镜、全红外光谱仪、质谱仪(GC/MS)、高压液相/凝胶色谱仪等高端仪器,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平台支撑。公司
通过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荣获2022年度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荣誉称号,子公司广西红墙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独立开展“新型大单体、表面活性剂研发和聚醚多元醇研发”项目;与同济大学共同开展“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及应用技术”项目;与重庆大学共同开展“红墙新材料在西部地区的应用与推广合作项目”项目;公司与日本东邦化学株式会社战略合作,开发先进的差异化的特种大单体;公司通过加强与各大高校的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技术水平。
公司已在技术研发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工艺、环保等方面取得授权和已申请专利总共123件(其中发明专利80项),专利数量位列同行业公司前茅。
(四)独特企业文化下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
公司具有独特的企业文化,以“共同分享”为经营主旨,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积累了一批工龄长且有高度责任感的骨干员工,成为红墙股份发展的基石。
混凝土外加剂作为制造商品混凝土的重要添加剂,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而建筑行业具有项目工程量大、复杂程度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行业内应收款项回款时间普遍相对较长,公司建立严格的应收账款风险控制体系,持续监控客户信用状况,保障货款及时安全收回;公司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是赢得客户的重要原因,公司坚持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①建立包括原材料进厂检测、生产过程检测、产品入库检测、出厂检测、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②坚持对产品质量实行层层把关,在合成、复配、销售各环节都坚持对产品进行严格取样、检验并复核,有力地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③设有物流配送系统,为运输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和报警系统、双取样系统(送货前车辆取样与到货时客户取样),保证质量的同时又可避免产品质量纠纷。公司已经通过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0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认证。随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墙化学所建设的“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顺利完工并投入试运行,红墙化学秉承公司一贯的风险控制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规范运营。公司从安全和环保的角度出发,严格控制各项指标,配备了独立的SIS系统、GDS系统,以及污水、废气、雨水在线监测系统,并建立了安全6+5管理系统。公司制定统一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记录表单,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操作人员主要由具有同类型装置经验的员工组成,对新员工实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定期复训。同时,通过将红墙化学DCS控制系统与BACH系统相结合,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控制,体切片包装采用了先进的全自动化包装线,液体罐组采用了全自动灌装线,提升整体装置的生产效率。公司注重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现已形成高效运营的ERP系统,实现集团化综合
资源整合管理,达到采购、生产、物流、技术服务、销售等各环节协同运营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未来将加强信息交互的自动化建设,实现公司全面数字化管理,推进企业管理体系的升级。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本报告期内受行业影响,混凝土外加剂需求量仍然不足,单个客户需求量下降,公司采取攻守并进的经营策略,客户数量增加,稳住发货量,兼顾货款回收。2024年混凝土外加剂发货量61.78万吨,基本与2023年度发货量持平,但因材料单价及销售单价下降导致2024年外加剂营业收入下降11.06%,2024年混凝土外加剂毛利率下降3.70%。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75,362,472.34 | 100% | 760,801,636.59 | 100% | -11.23% |
分行业 | |||||
混凝土外加剂 | 673,255,514.48 | 99.68% | 756,983,737.20 | 99.49% | -11.06% |
涂料 | 304,080.20 | 0.05% | 1,865,758.28 | 0.25% | -83.70% |
其他 | 1,802,877.66 | 0.27% | 1,952,141.11 | 0.26% | -7.65% |
分产品 | |||||
聚羧酸系外加剂 | 650,960,367.43 | 96.38% | 711,679,222.42 | 93.54% | -8.53% |
萘系外加剂 | 15,530,732.79 | 2.30% | 37,842,945.76 | 4.97% | -58.96% |
其他外加剂 | 6,764,414.26 | 1.00% | 7,461,569.02 | 0.98% | -9.34% |
涂料 | 304,080.20 | 0.05% | 1,865,758.28 | 0.25% | -83.70% |
其他 | 1,802,877.66 | 0.27% | 1,952,141.11 | 0.26% | -7.65%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394,990,303.00 | 58.49% | 405,255,198.74 | 53.27% | -2.53% |
华东地区 | 118,553,403.07 | 17.55% | 148,424,965.05 | 19.51% | -20.13% |
华北地区 | 62,143,318.81 | 9.20% | 70,088,580.46 | 9.21% | -11.34% |
西南地区 | 44,014,324.26 | 6.52% | 84,246,000.73 | 11.07% | -47.75% |
其他地区 | 55,661,123.20 | 8.24% | 52,786,891.61 | 6.94% | 5.44%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混凝土外加剂 | 673,255,514.48 | 477,718,869.98 | 29.04% | -11.06% | -6.17% | -3.70% |
分产品 | ||||||
聚羧酸系外加剂 | 650,960,367.43 | 459,453,348.96 | 29.42% | -8.53% | -2.33% | -4.48%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394,990,303.00 | 247,919,849.05 | 37.23% | -2.53% | 3.39% | -3.60% |
华东地区 | 118,553,403.07 | 103,764,764.31 | 12.47% | -20.13% | -11.57% | -8.47% |
华北地区 | 62,143,318.81 | 45,242,778.65 | 27.20% | -11.34% | -2.71% | -6.46% |
西南地区 | 44,014,324.26 | 36,840,858.00 | 16.30% | -47.75% | -43.20% | -6.7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聚羧酸系外加剂 | 销售量 | 万吨 | 60.72 | 60.30 | 0.70% |
生产量 | 万吨 | 60.29 | 59.99 | 0.50% | |
库存量 | 万吨 | 3.36 | 3.79 | -11.35% | |
萘系外加剂 | 销售量 | 万吨 | 1.06 | 2.6 | -59.23% |
生产量 | 万吨 | 0.98 | 2.7 | -63.70% | |
库存量 | 万吨 | 0.05 | 0.13 | -61.5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萘系外加剂销售量及生产量同比下降均超过50%,主要原因随着我国环保政策不断趋严,化工行业意外事件更加速了环保整治的进程,萘系外加剂因环保缺陷和技术代际差距,逐渐失去了市场优势,正被聚羧酸系外加剂快速取代。展望未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持续加码,以及绿色建材的进一步普及,萘系外加剂的市场份额预计将进一步萎缩。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外加剂 | 直接材料 | 402,213,570.75 | 84.19% | 425,590,223.32 | 83.59% | -5.49% |
外加剂 | 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 | 75,505,299.23 | 15.81% | 83,564,020.26 | 16.41% | -9.64% |
涂料 | 直接材料 | 172,657.38 | 68.22% | 1,100,783.33 | 79.46% | -84.32% |
涂料 | 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 | 80,430.65 | 31.78% | 284,568.67 | 20.54% | -71.74% |
其他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 | 195,238.92 | 100.00% | 60,640.97 | 100.00% | 221.96%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2024年05月29日,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出售,自该公司出售完成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0,240,566.39 | 5.96% |
2 | 第二名 | 9,545,117.40 | 1.41% |
3 | 第三名 | 9,327,834.85 | 1.38% |
4 | 第四名 | 8,974,847.86 | 1.33% |
5 | 第五名 | 8,513,175.38 | 1.26% |
合计 | -- | 76,601,541.88 | 11.3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未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76,601,541.8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1.3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84,199,814.9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8.5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64,844,684.66 | 39.78% |
2 | 第二名 | 38,154,369.10 | 9.21% |
3 | 第三名 | 29,598,260.15 | 7.14% |
4 | 第四名 | 28,515,739.81 | 6.88% |
5 | 第五名 | 23,086,761.19 | 5.57% |
合计 | -- | 284,199,814.91 | 68.5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未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9,339,923.76 | 65,417,674.29 | -24.58% | |
管理费用 | 48,976,744.63 | 52,896,908.14 | -7.41% | |
财务费用 | -1,831,585.03 | -1,441,672.11 | -27.05% | |
研发费用 | 36,070,013.39 | 41,368,209.64 | -12.81% |
4、研发投入?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机制砂混凝土用和易性调节型减水剂的研制及应用 | 针对机制砂混凝土和易性开展系统研究,开发一系列机制砂混凝土专用和易性调节型减水剂产品,改善机制砂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的问题。 | 在研 | 制备出一系列机制砂混凝土用和易性调节型减水剂产品,满足机制砂混凝土使用要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保水型聚羧酸保坍剂的制备研究 | 对保坍型聚羧酸减水剂进行保水性改性研究,提升保坍型减水剂的保水增稠作用,改善混凝土拌合物静置泌水问题,提升混凝土均匀性,保证混凝土质量。 | 在研 | 制备出一种兼具保水性能的聚羧酸保坍剂,改善混凝土拌合物经时损失问题。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硅烷改性聚羧酸减水剂的制备及其在混凝土降粘中的应用 | 研究硅烷改性聚羧酸减水剂的制备工艺,并针对高强混凝土的降粘效果进行研究,通过对现有减水剂产品的硅烷改性,达到降低混凝土拌合物粘度的目的。 | 在研 | 制备出一种能够降低混凝土拌合物粘度的硅烷改性聚羧酸减水剂产品,降低高强混凝土拌合物粘度,改善混凝土施工性能。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VPEG型聚羧酸系减水剂的制备及其性能研究 | 采用VPEG大单体,研究不同功能的聚羧酸减水剂制备工艺,制备出一系列减水型、保坍型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并应用于混凝土中。 | 在研 | 制备出一系列以VPEG为聚醚大单体的聚羧酸减水剂,完善公司现有聚羧酸母液品种,提升产品性能。 | 完善公司产品种类,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降黏型聚羧酸减水剂的制备及应用研究 | 针对机制砂混凝土、高强度混凝土拌合物粘度大,不利于混凝土顺利施工的问题,研发一种降粘型聚羧酸减水剂,明显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搅拌粘度大的问题,促进混凝土技术的不断进步。 | 在研 | 研制一种降粘型聚羧酸减水剂并实现产品工业化生产,满足客户对降低混凝土拌合物粘度的需求,提升产品性能。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侧链超支化聚羧酸减水剂合成及其性能研究 | 对侧链超支化聚羧酸减水剂制备技术进行系统研究,攻克侧链超支化聚羧酸减水剂合成技术壁垒,改善现有减水剂产品的抗泥吸附性能,提升减水剂的分散效果。 | 在研 | 研制一种侧链超支化聚羧酸减水剂,改善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波动导致的外加剂应用敏感问题,提升客户应用体验。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低引气型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制备及性能研究 | 普通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具有引气量高的问题,应用过程中往往需要加入消泡剂以降低混凝土的含气量,保证混凝土的强度,本项目拟开发一种低引气型聚羧酸减水剂产品,以满足不同混凝土应用要求。 | 在研 | 开发一种低引气型聚羧酸减水剂并形成产业化,改善现有产品引气量高的问题,满足不同条件的使用需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聚羧酸减水剂保坍性能与其结构关系的研究 | 对聚羧酸减水剂保坍性能与分子结构的关系进行系统研究,促进产品不断升级换代,满足市场需求。 | 在研 | 制备出各种保坍性能要求的聚羧酸减水剂,提升产品保坍性能。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氰基改性聚羧酸减水剂合成技术研究 | 通过氰基对聚羧酸减水剂进行性能优化,改善减水剂的分散性能、缓释保坍性能,促进现有产品性能优化升级。 | 在研 | 制备一种氰基改性聚羧酸减水剂,丰富产品种类,满足客户使用的性能需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基于分子结构设计的多功能型PCE的制备与应用 | 采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制备出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型聚羧酸减水剂,改善减水剂的适用性,改善现有产品的应用敏感性。 | 在研 | 制备出兼具减水、保坍、保水、减缩等功能于一体的聚羧酸减水剂,优化产品结构,满足不同混凝土的使用需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绿色高性能外加剂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 将从聚羧酸减水剂性能优化与改进的方向,对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在分子结构设计、合成工艺、应用技术等进行系统研究,实现现有产品的性能提升及绿色化生产,提升产品的综合市场竞争力。 | 在研 | 对现有产品进行性能优化升级,满足不同混凝土性能的应用需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早强型聚羧酸减水剂制备及应用研究 | 针对混凝土制品应用的聚羧酸减水剂进行性能优化,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早强效果,满足不同构件混凝土生产需求。 | 在研 | 开发出性能更加优异的早强型聚羧酸产品,并形成工业化生产,完善产品种类。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聚羧酸减水剂的常温合成及材料敏感性研究 | 本项目研究聚羧酸减水剂的常温合成工艺,以及聚羧酸减水剂的阴离子组成、分子量和侧链结构对粘土敏感性的影响,研究成果将为合成抗泥型聚羧酸减水剂提供理论指导。 | 在研 | 形成聚羧酸减水剂常温合成工艺,并在常温合成工艺的基础上,开发一种常温合成低敏感聚羧酸减水剂,提升现有产品的适应性。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低敏感酯醚共聚聚羧酸减水剂合成及应用研究 | 针对目前醚类和酯类聚羧酸减水剂所导致的种种问题,本项目在聚羧酸减水剂合成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分子结构设计,采用酯醚共聚工艺,研发出性能优异的低敏感性酯醚共聚聚羧酸减水剂。 | 在研 | 开发一种醚酯共聚型聚羧酸减水剂,解决聚羧酸减水剂用水量敏感的问题,优化现有产品性能。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两性聚羧酸减水剂的制备及性能研究 | 本研究在聚羧酸系减水剂的分子结构设计中引入阳离子单体,合成一种新型两性聚羧酸系减水剂,将阳离子单体引入到聚羧酸系减水剂分子设计中,具有改善高含泥量混凝土各项性能指标的两性聚羧酸系减水剂,利用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有效的改善和缓解混凝土产业中出现的砂石含泥量较高、应用较困难的问题。 | 在研 | 研发一种两性聚羧酸减水剂,优化产品性能,改善混凝土拌合物在砂石含泥量高时损失快的问题,提升减水剂产品性能。 | 丰富产品结构,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一种混凝土用稳泡型减水剂的制备及应用研究 | 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研究对象,通过自由基聚合对分子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制备出综合性能好、安全可靠的聚羧酸系减水剂。 | 已完结 | 合成缓释保坍型聚羧酸减水剂并形成相关产品并实现工业化生产。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高保坍型减水剂性能优化及在混凝土中应用研究 | 对保坍型聚羧酸减水剂进行系统研究,通过对分子结构的设计,向分子链中引入具有保坍性能的基团,提高减水剂的保坍性能。 | 已完结 | 对现有保坍型产品进行改性升级,进一步提升产品的保坍能力,以满足不同客户混凝土要求,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葡萄糖改性聚羧酸减水剂的制备应用 | 本项目的是通过控制聚羧酸减水剂的分子结构,开发一种以葡萄糖为原料改性的聚羧酸减水剂,在保持其原有良好性能的基础上提高减水剂的保坍和减水性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约成本。 | 已完结 | 开发一种葡萄糖改性聚羧酸减水剂,并实现产业化,提升现有产品综合性能。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新型降粘型外加剂对高强度混凝土拌合物粘度调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 开发一种高强混凝土用降粘型外加剂,并对其应用效果进行深入研究,以达到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 已完结 | 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优化,研发出性能更好的降粘型外加剂,提升产品市场竞争优势。 | 提升产品性能,促进产品销售。 |
保坍-缓释型聚羧酸系减水剂制备及性能研究 | 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研究对象,通过自由基聚合的方法,合成改性聚合物,通过聚合物的结构组成,水泥净浆的流动性能和经时损失以及水泥颗粒对聚合物分子的吸附,对分子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从而制备出综合性能好,安全可靠的聚羧酸系减水剂。 | 已完结 | 研发出一种缓释保坍型聚羧酸减水剂,改善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经时损失,避免混凝土流动度损失过快,完善现有产品体系,提升产品综合性价比。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聚羧酸减水剂与减缩剂相容性研究 | 本项目系统的研究减水剂和减缩剂相容性,使外加剂在减水剂的基础上增加减缩功能,明确不同比例复配时的体系稳定性及综合化性价比问题,开发一种减缩减水型聚羧酸减水剂。 | 已完结 | 开发一种减缩减水型聚羧酸减水剂,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对不同功能减水剂产品的需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一种适应机制砂混凝土的减水保坍型减水剂的制备与应用 | 通过分子结构设计及优化,对减水剂在机制砂混凝土中的应用进行系统研究,明确机制砂材料对混凝土减水率及混凝土流动性损失影响的主要因素,以此为指导,研发出对机制砂混凝土适应性好的保坍型减水剂产品。 | 已完结 | 开发出一种适用于机制砂混凝土的保坍型减水剂产品,优化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性价比。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氨基酸改性耐泥聚羧酸减水剂的制备应用 | 通过对聚羧酸减水剂的结构设计来提升其对黏土的适应性。利用具有刚性结构的氨基酸改性不饱和酸酯替代部分PEO链的聚醚单体,刚性疏水结构减小聚羧酸减水剂PEO侧链与黏土层间的作用,并且氨基酸改性单体末端带有负电荷羧基,可与黏土负电荷层间形成静电斥力,从而减少插层吸附,使耐泥聚羧酸减水剂对黏土具有较高的抗吸附能力。 | 已完结 | 开发一种氨基酸改性耐泥聚羧酸减水剂,优化现有产品对黏土类物质分散差的问题,提升产品的耐泥性能,提升产品在高含泥原材料中的分散效果。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减缩型混凝土减水剂的研发 | 开发出一种同时具有减缩和高减水效果的减缩型聚羧酸减水剂,对改善混凝土材料和结构的体积稳定性,提高混凝土材料的抗裂性和结构的耐久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 已完结 | 开发一种减缩型减水剂,使减水剂兼具减缩抗裂效果,缓解混凝土收缩开裂问题,提升混凝土质量,提升外加剂的综合竞争力。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新型混凝土和易性改善剂的合成及性能研究 | 依据分子结构设计原理及对聚羧酸外加剂的分子结构设计,配伍优先原则进行优化。开发一种兼具流动性、粘聚性,引气改善剂以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约成本的目的。 | 已完结 | 研发一种能够明显改善混凝土和易性的添加剂,可与现有减水剂产品具有良好的相容性,能够通过复配工艺提升产品的适用性。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早强降粘型聚羧酸减水剂的制备与性能研究 | 针对混凝土构件如管桩、管片等混凝土制品,通过分子结构设计,合成具有良好早强效果,且兼具明显降粘性能的功能型减水剂产品,加快构件模版周转,提升生产效率。 | 已完结 | 研发了一种兼具早强和降粘功能的减水剂产品,提升产品的性能,满足客户的使用需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早强型混凝土防冻剂制备及应用研究 | 针对冬季混凝土施工需求,开发早强型混凝土防冻剂,提高混凝土早期强度,防冻组分可降低混凝土在低温环境下的冻胀压力,从而避免冻害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加速混凝土冬期施工。 | 已完结 | 在现有防冻剂的基础上,引入早强组分,提升混凝土早期强度,满足客户使用要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调凝剂与聚羧酸减水剂复合使用对蒸养混凝土强度的影响 | 通过研究聚羧酸减水剂与早强剂和缓凝剂复合使用改善蒸养混凝土的性能,从微观角度通过XRD、SEM以及测定饱和氢氧化钙浓度分析聚羧酸减水剂与早强剂和缓凝剂复合使用对蒸养混凝土强度的影响,归纳不同种类外加剂对水泥水化产物的影响机理及规律,为提高聚羧酸减水剂在蒸养预制构件中的应用提供理论基础。 | 已完结 | 明确调凝剂在蒸养混凝土中的最大用量,复配减水剂,研制出适用于蒸养混凝土的复合型减水剂产品。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增稠组分与聚酸酸减水剂的协同作用对混凝土流变性的影响 | 通过探讨两种外加剂协同作用下对水泥浆体流变性能的影响,深入了解相互作用机理问题,通过建立相关模型,对其机理进行分析和解释。 | 已完结 | 通过合适的增稠组分降低混凝土外加剂的敏感性,制备出具有良好的增稠效果的聚羧酸产品,改善混凝土抗离析性能。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聚羧酸减水剂与机制砂相容性研究 | 通过在合理范围内调控其酸醚比与链转移剂分别对照依次与五种不同岩性的机制砂适应性表现,研究高效聚羧酸减水剂与机制砂的相容性影响研究实验,对比分析实验结果,得到切实可靠的实验理论,使得聚羧酸减水剂与机制砂的适应性得以解决,更广泛地投产于当前混凝土建筑施工中。 | 已完结 | 制备出与机制砂适应性良好的外加剂产品,优化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质量。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减缩型聚羧酸减水剂对水泥基材料早期收缩的影响 | 基于聚羧酸类减水剂分子结构的多样性设计开发的减缩型聚羧酸减水剂兼具减水和减缩功能,系统研究这种新型的减缩型聚羧酸减水剂对水泥基材料,尤其是高强水泥基材料收缩、开裂以及力学性能的影响规律,明晰其作用机理,对于其在工程中的实际应用以及材料结构的优化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已完结 | 研制出具有减缩功能的聚羧酸减水剂产品,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满足不同混凝土应用需求。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聚醚型及其与淀粉复合型高性能减水剂的研究 | 本项目将羧甲基淀粉降解之后与酸型聚羧酸减水剂复合,以期制得性能优异的复合减水剂,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已完结 | 研制出淀粉改性聚羧酸减水剂产品,提升产品性能,降低产品综合成本,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提升现有产品性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90 | 90 | 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5.54% | 14.00% | 1.5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51 | 47 | 8.51% |
硕士 | 2 | 3 | -33.33% |
其他学历 | 37 | 40 | -7.5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30岁以下 | 30 | 35 | -14.29% |
30~40岁 | 46 | 40 | 15.00% |
其他年龄 | 14 | 15 | -6.67%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6,070,013.39 | 41,368,209.64 | -12.8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34% | 5.44% | -0.1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6,881,351.32 | 949,075,563.29 | -16.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1,008,919.15 | 790,771,074.79 | -21.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872,432.17 | 158,304,488.50 | 11.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35,036,434.18 | 740,307,487.33 | 296.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58,685,052.18 | 1,072,959,240.07 | 222.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648,618.00 | -332,651,752.74 | -57.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521,500.00 | 576,169,128.34 | -83.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409,420.93 | 110,570,741.66 | -29.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12,079.07 | 465,598,386.68 | -96.3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0,664,106.76 | 291,251,122.44 | -213.5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57.42%,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96.32%,主要是上年收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760,445.51元,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872,432.17元,差异127,111,986.66元。主要销售回款快于采购付款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8,445,510.28 | 13.91% | 主要是收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98,029.92 | 1.48% | 否 | |
资产减值 | -1,601,885.15 | -2.64% | 主要是存货半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是 |
营业外收入 | 1,305,213.26 | 2.15% | 主要是收客户违约金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59,750.70 | 0.59% | 否 | |
其他收益 | 4,559,121.71 | 7.51% | 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2,412,808.18 | -20.44% | 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96,958,387.88 | 11.48% | 596,069,469.87 | 24.42% | -12.94% | 期末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615,495,406.78 | 23.80% | 675,721,748.39 | 27.69% | -3.89%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存货 | 53,291,180.89 | 2.06% | 54,632,993.48 | 2.24% | -0.18%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279,991,031.10 | 10.83% | 139,292,532.56 | 5.71% | 5.12% | 主要是大亚湾项目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561,334,747.19 | 21.70% | 479,609,573.78 | 19.65% | 2.05% | |
使用权资产 | 2,998,264.30 | 0.12% | 4,800,446.58 | 0.20% | -0.08% | 主要是经营租赁按期摊销所致 |
短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
合同负债 | 1,978,114.48 | 0.08% | 1,416,164.77 | 0.06% | 0.02% | |
长期借款 | 347,100,372.02 | 13.42% | 275,905,131.46 | 11.30% | 2.12% | 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986,209.48 | 0.08% | 2,424,282.54 | 0.10% | -0.02% |
无形资产 | 79,010,773.14 | 3.05% | 81,116,481.78 | 3.32% | -0.27% | |
其他应收款 | 17,341,698.76 | 0.67% | 16,475,078.60 | 0.68% | -0.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2,898,029.92 | 14.03% | 0.00% | 14.03% | 期末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 |
应收票据 | 38,102,571.99 | 1.47% | 24,764,443.04 | 1.01% | 0.46% | 主要是增加承兑汇票收取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99,161,571.76 | 7.70% | 210,518,229.05 | 8.63% | -0.93% | |
应付票据 | 195,199,785.65 | 7.55% | 124,792,268.70 | 5.11% | 2.44% | 主要是增加票据支付采购款与工程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66,717,797.56 | 2.58% | 67,959,135.16 | 2.78% | -0.20%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295,505.29 | -1,592,910.12 | 16,702,595.17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0,518,229.05 | 30,688.11 | -11,387,345.40 | 199,161,571.76 | ||||
上述合计 | 228,813,734.34 | -1,592,910.12 | 30,688.11 | 16,702,595.17 | -11,387,345.40 | 199,161,571.76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公司本期期末持有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减少11,387,345.40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无形资产 | 51,759,438.75 | 抵押借款 |
货币资金 | 1,434,024.77 | 工程纠纷诉讼冻结 |
合计 | 53,193,463.52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80,809,692.38 | 349,065,475.28 | -48.2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大亚湾项目 | 自建 | 是 | 精细化工 | 155,812,513.88 | 631,684,460.18 | 自筹资金及贷款及募集资金 | 95.61% | 尚未决算 | ||||
广东涂料项目 | 自建 | 是 | 建筑、装修 | 18,031,324.20 | 63,641,066.45 | 自筹资金 | 81.20% | 尚未决算 | ||||
河北红墙项目 | 自建 | 是 | 混凝土外加剂 | 2,777,903.97 | 25,766,742.71 | 自筹资金 | 95.46% | 尚未决算 | ||||
广东技改项目 | 自建 | 是 | 混凝土外加剂 | 2,114,343.89 | 12,859,056.62 | 自筹资金 | 77.04% | 尚未决算 | ||||
合计 | -- | -- | -- | 178,736,085.94 | 733,951,325.96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西红墙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 | 50,000,000.00 | 349,103,737.85 | 254,913,308.43 | 105,456,186.17 | 13,766,539.74 | 12,008,122.53 |
河北红墙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 | 40,000,000.00 | 223,978,450.55 | 67,295,936.31 | 98,830,597.26 | 3,967,750.75 | 3,602,470.8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 转让股权 | 莆田运输以经评估的净资产1,982,814.46元为对价对外转让股权,取得处置收益526,287.65元,此交易不会对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目前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处于盘整期,下游需求量缩减导致行业内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行业加速集中,此情况下极度考验企业综合能力。红墙股份作为行业头部企业,多年深耕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形成风险管控、研发技术、综合管理及全国布局等综合优势,紧随行业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不以销售额增长为单一目标,并以货款回收和保障利润为多重目标,同时采取加强客户管理,进一步发展优质客户,加强企业管理,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等举措,实现企业安全稳定的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并始终秉承“一切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继续深耕混凝土外加剂市场,重质保量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也积极寻找并行发展领域,通过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通过稳固外加剂行业地位,以现有产业链条向上游延伸,同时布局相关多元化精细化工产品,大力拓展企业未来发展格局。
(三)经营计划2025年是公司大力推进混凝土外加剂和精细化工协同发展的元年,在混凝土外加剂业务上以控制风险为根本,大力提升市场份额。同时,重点推进“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顺利投产,快速提升产能利用率,其中年产15万吨聚醚单体和年产4万吨丙烯酸羟基酯均为聚羧酸系减水剂原料,部分产出为公司自用,剩余产品就地销售;另外年产7万吨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和年产2万吨聚醚多元醇为公司新增产品,但与原有混凝土外加剂的主要原材料聚醚单体具有原料和装置的协同性,达产后可实现公司业务线扩展与产品结构优化,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和产业环境变化导致的行业风险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及服务企业,下游为建筑行业,其发展受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如果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要调整,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或建筑业、房地产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如公司未能对由此带来的基础建设行业波动有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则可能最终对公司市场的拓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和应收票据兑付放缓、坏账增加、诉讼增加等风险。
2、应收款项管理风险公司作为专业化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其应收账款与建筑行业的回款特点密切相关。近三年及本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分别为157,612.08万元、116,623.33万元、96,339.76万元,91,759.59万元,占各年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64.64%、58.09%、39.47%、35.48%,占比较高但逐年下降。如出现大量不能回收、逾期或承兑,将对公司正常资金周转、经营业绩构成风险。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控制,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减少,近三年及一期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1,004.17万元、12,748.07万元、15,830.15万元、17,587.24万元,公司始终重视对客户风险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客户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改善客户结构,提升经营周转,公司的应收账款总体风险可控。
3、技术风险
作为专业化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人才和技术储备是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目前拥有一支从理论研究到产业实践经验积累丰富的技术研发队伍,核心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技术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并采取了严格的技术管理和保密措施,但如果公司核心技术意外泄密或关键技术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优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出现其他类型的性能更加优良或性价比更高的混凝土外加剂时,如果公司研发团队未能及时跟进最新技术并研发出相应的产品,将导致公司产品或技术被替代、市场被占领的风险。
公司保证研发投入,在行业内保持持续稳定的技术优势,并通过员工激励措施,增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凝聚力。
4、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市场较为分散,全国外加剂厂家已有千余家,预计未来行业整合将加速,规模较大、品牌较好、实力较强企业的优势将逐渐显现。公司已着手优化产业布局,并凭借产品齐全、技术服务完善、研发优势以及经营模式大力拓展新客户,成为国内最重要的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之一。但是,面对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仍然存在着未来市场开拓不力、现有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蚕食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已通过发展全国混凝土外加剂主要市场,设有二十多个生产基地,与具有一定行业竞争力的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着力开拓工程领域的客户群体等方式提升市场占有率。
5、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混凝土外加剂,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均保持在85%以上,聚醚单体、工业萘、丙烯酸等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受国际经济形势及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国内化工行业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情况可能会受
到影响,公司通过深入上游原料市场,及时了解未来主要原料价格趋势,保障公司材料的采购成本维持在较合理水平。
6、“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项目回报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如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市场出现大幅度波动将对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同时聚羧酸系减水剂市场份额提升不及预期也会延长项目回收期。综上,公司稳扎稳打,积极保障项目顺利投产,继续铺设精细化工产品营销网络,同时发挥长期深耕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优势,稳步提升混凝土外加剂业务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9月12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线上参与的投资者 | 行业情况及公司基本情况 | 详见2024年9月12日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息 |
2024年04月29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线上参与的投资者 | 行业情况及公司基本情况 | 详见202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息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行为。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范股东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董事人选,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各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监事人选,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各监事认真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六)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此外,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形式及时解答投资者问题;指定证券部为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保证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将在治理方面继续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增强公司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公司已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架构,在经营管理上独立运作。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离;公司单独设立财务部门,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三)资产完整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公司合法拥有完整的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设备、设施、场所,同时具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品牌、专利、非专利技术。该等资产可以完整地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公司已建立健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的机构设置方案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公司组织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条例,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2.66% | 2024年05月20日 | 2024年05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4-02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6.39% | 2024年11月12日 | 2024年11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4-06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刘连军 | 男 | 61 | 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95,473,275 | 0 | 0 | 95,473,275 | |||
何元杰 | 女 | 45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1,111,090 | 0 | 0 | 1,111,090 | |||
赵利华 | 女 | 61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
范纬中 | 男 | 38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
孙振平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
刘卫东 | 女 | 63 | 董事 | 现任 | 2025年03月27日 | 0 | 0 | 0 | 0 | |||
李玉林 | 男 | 6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
王桂玲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57,800 | 0 | 0 | 57,800 | |||
陈环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
唐世民 | 男 | 5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70 | 0 | 0 | 70 | |||
关平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
陈翠智 | 女 | 35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
唐苑昆 | 女 | 36 |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
李树志 | 男 | 49 | 副总裁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0 | 0 | 0 | 0 |
孙铁刚 | 男 | 61 | 副总裁 | 离任 | 2023年06月07日 | 2024年08月28日 | 16,320 | 0 | 0 | 16,320 | ||
封华 | 女 | 42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6月07日 | 2024年12月23日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96,658,555 | 0 | 0 | 0 | 96,658,555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公司原副总裁孙铁刚先生因健康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并已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原非独立董事封华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并已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孙铁刚 | 副总裁 | 离任 | 2024年08月28日 | 个人原因 |
封华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2月23日 | 工作调动 |
刘卫东 | 董事 | 被选举 | 2025年03月27日 | 个人原因 |
(二)、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1、刘连军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获2011、2017、2018三届“广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广东省爱国拥军企业家”称号,系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理事会副会长、广东建材20年功勋人物。曾任河北省承德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局审计科副科长,珠海经济特区百森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创立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2、赵利华女士,1964年生,加拿大国籍,复旦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国建材工业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分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应用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分会副会长,中国表面活性剂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广东建材20年科技创新杰出人物。其作为主要参编人,先后参加了国家标准GB/T35159-2017《喷射混凝
土用速凝剂》及国家标准GB/T8075-2017《混凝土外加剂术语》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编制;荣获广东省建材行业优秀科技工作者、广东省建材质量标准优秀工作者称号;作为发明人申请并获授权混凝土外加剂领域相关发明专利5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一种聚羧酸系减水剂、其合成方法及使用方法》荣获惠州市科学技术奖优秀奖。曾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技术顾问、技术委员会成员、红墙化学执行董事。
3、何元杰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匈牙利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理事。曾任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供应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自2006年起,任公司供应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市场营销中心总监。荣获2019年度广东建材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广东建材20年杰出青年人物。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市场营销中心总监,兼任子公司中山红墙、湖南红墙、广东红墙销售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范纬中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取得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经济专业学士学位,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理事长。曾任职于多伦多MeritigroupInc资产管理部;目前就职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总部。现任公司董事。
5、孙振平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同济大学,材料学博士,博导,《建筑材料学报》副主编,上海市“土木工程材料”作品设计大赛和全国“土木工程材料”作品设计大赛发起人。兼任中国建筑学会建材分会混凝土外加剂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预应力混凝土分会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理事,中国硅酸盐学会房材分会干混砂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荣获全国“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先进个人”和“当代中国杰出工程师”称号、2022年度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混凝土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各项荣誉。曾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现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现任公司董事。
6、刘卫东女士,1962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组合聚醚项目负责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聚氨酯专委会ODS项目专家。荣获UNDP、UNEP、UNIDO、WB和FECO五部联合颁发的“为保护臭氧层做出宝贵贡献和努力”的认可荣誉证书。现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聚氨酯专委会秘书长。现任公司董事。
7、李玉林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会计学副教授。曾任承德财经学校教师、讲师、高级讲师、学生处处长、教务处长、副校长;承德旅游学院副教授、副院长;河北省旅游职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8、陈环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佛陶集团陶瓷职业中专学校教师、教务处副主任,广东省陶瓷公司科长、副部长、团委
书记,深圳南域艺术陶瓷有限公司副总、总经理;现任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陶瓷协会会长,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中陶联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陶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纵横建科会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9、王桂玲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东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总工兼生产技术部部长、管理者代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工程师、总工程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工。现已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1、唐世民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中国建筑学会会员,香港与内地官方互认建筑师,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HKIA),高级工程师,深圳市建筑专家库专家。深圳大唐设计机构创始人,执行合伙人。1992年至1994年任北京燕山石化设计院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2001年任深圳艺洲建筑设计事务所工程师、2001年至2023年任深圳市大唐世纪建筑设计事务所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大唐世纪建筑设计事务所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2、关平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起就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销售管理部内勤职务;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主管,公司监事。
3、陈翠智女士,1990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培正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14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中心主管、销售管理部经理、华中大区销售管理负责人、销售管理部高级经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任公司销售经理,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1、刘连军先生,其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
2、何元杰女士,其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
3、唐苑昆女士,1989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原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审计员,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账会计,深圳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部副经理,2019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李树志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惠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任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所副所长,特材所所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子公司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销售总监,2023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范纬中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财富管理总部产品经理 | 是 | ||
孙振平 | 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 是 | ||
陈环 | 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 常务副会长 | 是 | ||
陈环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陈环 |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 副理事长 | 否 | ||
陈环 | 广东陶瓷协会 | 会长 | 否 | ||
陈环 | 佛山中陶联盟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陶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陈环 | 广州纵横建科会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唐世民 | 深圳市大唐世纪建筑设计事务所 | 总经理 | 是 | ||
王桂玲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外聘专家 | 是 | ||
王桂玲 | 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专家顾问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司运营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薪酬制度、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等因素来确定,绩效考核指标与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均已按月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连军 | 男 | 61 | 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133.69 | 否 |
何元杰 | 女 | 45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104.72 | 否 |
赵利华 | 女 | 61 | 董事 | 现任 | 8 | 否 |
范纬中 | 男 | 38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孙振平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李玉林 | 男 | 6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1 | 否 |
王桂玲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陈环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唐世民 | 男 | 5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否 |
关平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5.29 | 否 |
陈翠智 | 女 | 35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7.92 | 否 |
唐苑昆 | 女 | 36 |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64.33 | 否 |
李树志 | 男 | 49 | 副总裁 | 现任 | 48 | 否 |
孙铁刚 | 男 | 61 | 副总裁 | 离任 | 43.11 | 否 |
封华 | 女 | 42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合计 | -- | -- | -- | -- | 490.06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2月26日 | 2024年02月27日 | 详见2024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18日 | 2024年03月19日 | 详见2024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5日 | 详见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5月14日 | 2024年05月15日 | 详见202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6月17日 | 2024年06月18日 | 详见2024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7月05日 | 2024年07月06日 | 详见2024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8日 | 详见2024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9月30日 | 2024年10月08日 | 详见2024年10月8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5日 | 详见2024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
刘连军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何元杰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赵利华 | 9 | 9 | 0 | 0 | 0 | 否 | 1 |
范纬中 | 9 | 0 | 9 | 0 | 0 | 否 | 1 |
孙振平 | 9 | 0 | 9 | 0 | 0 | 否 | 0 |
刘卫东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李玉林 | 9 | 0 | 9 | 0 | 0 | 否 | 1 |
王桂玲 | 9 | 0 | 9 | 0 | 0 | 否 | 1 |
陈环 | 9 | 0 | 9 | 0 | 0 | 否 | 1 |
封华 | 9 | 0 | 9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审议的各类事项作出科学审慎决策,在公司重大决策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公司对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均认真听取,并予以采纳。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李玉林、陈环、王桂玲 | 4 | 2024年04月24日 | 1、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2024年06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 |||
2024年08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
2024年10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李玉林(主任)、范纬中、陈环 | 3 | 2024年04月24日 |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6、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2024年08月27日 |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4年10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玉林、王桂玲、赵利华 | 1 | 2024年06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7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07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7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7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51 |
销售人员 | 108 |
技术人员 | 103 |
财务人员 | 23 |
行政人员 | 94 |
合计 | 57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177 |
大专 | 196 |
大专及以下 | 206 |
合计 | 579 |
2、薪酬政策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结合整体物价水平的变动情况、行业及公司经营特点,充分考虑公平性和竞争力,完善现行的激励与约束并存的薪酬制度,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评价团队和个人的工作业绩,形成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向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提升员工执行力和责任意识,贯彻惜才、爱才、重才之理念,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培训计划
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公司每年由各个部门制定本部门下一年的培训计划,具体包括培训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员工素质、职业技能、生产安全管理、风险意识等各个方面。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培训机制,加快培育出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专业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将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目标的实现有机结合,促使公司员工迅速提升在各自领域的技能,成长为专业人才。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10,227,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31,534,087.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正在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2024年度以210,229,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
1、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4年6月24日,公司2021年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亦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唐苑昆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59,300 | 0 | 0 | 0 | 0 | 22,000 | 7.93 | 0 | 0 | 0 | 0 | 0 |
孙铁刚 | 副总裁 | 164,000 | 0 | 0 | 0 | 0 | 82,000 | 7.93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223,300 | 0 | 0 | 0 | -- | 104,000 | -- | 0 | 0 | 0 | -- | 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不适用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整份财务报告;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E、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E、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F、控制环境无效;G、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①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②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的缺陷;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错报导致对合并营业收入潜在影响程度:重大缺陷标准;错报影响≥合并营业收入的5%;重要缺陷标准:合并营业收入的2%≤错报影响<合并营业收入的5%;一般缺陷标准:错报影响<合并营业收入的2%。2.错报导致对合并资产总额潜在影响程度:重大缺陷标准:错报影响≥合并资产总额的5%;重要缺陷标准:合并资产总额的2%≤错报影响<合并资产总额的5%;一般缺陷标准:错报影响<合并资产总额的1%。3.错报导致对合并净利润潜在影响程度:重大缺陷标准:错报影响≥ |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对合并营业收入的影响程度: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合并营业收入的5%;重要缺陷:合并营业收入的2%≤损失金额<合并营业收入的5%;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合并营业收入的2%。2.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对合并资产总额的影响程度: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5%;重要缺陷:合并资产总额的2%≤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5%;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2%。3.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大缺陷: |
合并净利润的20%;重要缺陷标准:合并净利润的10%≤错报影响<合并净利润的20%;一般缺陷标准:错报影响<合并净利润的10%。 | 损失金额≥合并净利润的20%;重要缺陷:合并净利润的10%≤损失金额<合并净利润的20%;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合并净利润的10%。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红墙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GB/T31962-2015;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4、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GB13271-2014;
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1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1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7-2019;
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15、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1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300.84-2017;
18、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红墙股份
2022年8月18日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惠市环建[2022]046号;2023年8月4日获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08月07日至2028年08月06日。
2、广西红墙
2020年10月21日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钦环审[2020]116号;2023年6月21日获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8年6月27日。
3、河北红墙
2011年至2022年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沧渤环管字9[2011]07号、沧港环函字[2018]11号、沧港审环字[2021]24号、沧港环函字[2022]15号;自2023年9月26日获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8年9月25日。
4、泉州森瑞
2015年12日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泉台管环验[2015]1号;2020年3月24日获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自2020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3日。
5、中山红墙
2021年6月25日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中(角)环建标[2021]0016号;2021年6月28日获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自2020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
6、山东红墙
2018年5月24日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新环备[2018]215号;2020年11月19日获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8日。
7、浙江红墙
2020年4月17日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嘉环秀建[2020]15号;2020年12月29日获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8、红墙化学
2022年1月21日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惠市环建[2022]7号;2024年10月23日获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9年10月22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 | 2 | /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 / | / | 无 |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废气 | 无组织 | 1 | 复配车间 | 排放浓度限值120(mg/m?),排放速率1.99(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排气筒 | 1 | 复配车间楼顶 | 颗粒物120mg/Nm?,非甲烷总烃120mg/Nm?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 | / | 无 |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生活废水 | 纳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后统一处理 | 1 | 园区污水管网 | -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颗粒物 | 排气筒 | 1 | 天然气锅炉房 | 氮氧化物50mg/Nm?,烟气黑度1mg/Nm?,二氧化硫50mg/Nm?,颗粒物20mg/N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工艺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排气筒 | 1 | 复配车间 | 颗粒物120mg/Nm?,非甲烷总烃120mg/Nm?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工艺废气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甲醛,萘,丙烯酸 | 排气筒 | 1 | 三车间 | 非甲烷总烃60mg/Nm?,颗粒物20mg/Nm?,硫酸雾35mg/Nm?,甲醛5mg/Nm?,萘,丙烯酸10mg/N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工艺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排气筒 | 1 | 原料仓库 | 颗粒物120mg/Nm?,非甲烷总烃120mg/Nm?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工艺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排气筒 | 1 | 混凝土实验室 | 颗粒物120mg/Nm?,非甲烷总烃120mg/Nm?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工艺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丙烯酸,甲醛 | 排气筒 | 1 | 二车间 | 颗粒物20mg/Nm?,非甲烷总烃60mg/Nm?,丙烯酸10mg/Nm?,甲醛5mg/Nm?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臭气浓度,丙烯酸,非甲烷总烃,硫酸雾,甲醛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颗粒物1.0mg/Nm?,臭气浓度20,丙烯酸无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4.0mg/Nm?,硫酸雾1.2mg/Nm?,甲醛0.2mg/N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基和大牛垒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1 | 厂区北侧 | /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 | / | 无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雨水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初期雨水收集后沉淀池、阿清斯膜法过滤装置处理后用于复配生产,不外排。其余雨水排入铁场排渠 | 1 | 厂区东侧 | /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 | / | 无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颗粒物 | 排气筒 | 1 | 天然气锅炉房 | 氮氧化物200mg/Nm?,林格曼黑度1mg/Nm?,二氧化硫50mg/Nm?,颗粒物20mg/N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 | / | 无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艺废气 | 颗粒物,丙烯酸 | 排气筒 | 1 | 合成生产车间 | 颗粒物30mg/Nm?,丙烯酸20mg/N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 | / | 无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颗粒物1.0mg/Nm?,臭气浓度20,非甲烷总烃4.0mg/N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 | / | 无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水解酸化和接触氧化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1 | 厂区东侧 | / | / | / | / | 无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雨水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直接进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厂区东侧 | / | /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DA001工艺废气 | 臭气、氨、硫化氢、丙烯酸、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 | 排气筒 | 1 | 车间中侧厂房顶层 | 颗粒物120mg/m?,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丙烯酸无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80mg/m?,氨8.7Kg/h,硫化氢0.58Kg/h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无组织废气 | 臭气、氨、硫化氢、丙烯酸、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 | 无组织 | 1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2.0mg/m?;臭气浓度20(无量纲);氨1.5kg/h;硫化氢0.06kg/h;颗粒物1.0mg/m?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DA002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 | / | / | 车间中侧 | 颗粒物120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 | 无组织 | / | 厂界 | 6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厂区内监测点深层土壤 | 石油烃 | / | / | / | /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厂区内监测点表层土壤 | 石油烃 | / | / | / | /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厂区上游100m监测井 | 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石油类 | / | / | /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厂区监测井 | 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石油类 | / | / | /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下游30m范围内浅层地下水 | 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石油类 | / | / | /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 / | / | 无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雨水 |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环保局检测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COD≤150mg/L;氨氮≤25mg/L;总磷≤2mg/L;总氮≤45mg/L;SS≤30mg/L;氯离子≤350mg/L;溶解性总固体≤20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 | / | 无 |
山东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颗粒物1.0mg/Nm?,非甲烷总烃4.0mg/Nm?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山东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噪音 | 噪音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工艺废气 | 颗粒物、乙醇 | 排气筒 | 1 | 复配车间 | 乙醇<0.33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无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无组织废气 | 乙醇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乙醇<0.067mg/m? |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300.84-2017 | / | / | 无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噪声 | 噪声 | 无组织 | / | 厂界四周 | 白天70分贝,夜晚55分贝 |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洪合镇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联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 1 | 厂区北侧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 / | 无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有机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酸、乙二醇、乙酸、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氨(氨气)、臭气浓度、甲醇、颗粒物 | 排气筒 | 1 | 厂区东侧焚烧炉25米排气筒 | 许可排放浓度:环氧丙烷:/㎎/Nm?;环氧乙烷:0.5㎎/Nm?;乙酸/㎎/Nm?;挥发性有机物:120㎎/Nm?;臭气浓度:6000;乙二醇50㎎/Nm?;氨(氨气)/㎎/Nm?;甲醇:50㎎/Nm?;丙烯酸:20㎎/Nm? | 有机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乙二醇、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甲醇、丙烯酸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以非甲烷总烃作为挥发性有机物的表征污染物 | 2.024(吨) | 2.024(吨) | 无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粉尘废气 | 颗粒物 | 排气筒 | 1 | 厂区切片包装车间楼顶15米高排气筒 | 许可排放浓度:120㎎/Nm?;许可排放速率限值(KG/h)2.9 | 包装废气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 | 无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无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苯并芘、臭气浓度、二甲苯、苯、硫化氢、甲苯、 | 无组织 | / | 厂界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装载及分装废气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氨(氨气)1.5㎎/Nm?、挥发性有机物4㎎/Nm?、颗粒物1㎎/Nm?、苯并芘0.000008㎎/Nm?臭气浓度20(无量纲)、二甲苯0.8㎎/Nm?、苯0.4㎎/Nm?、硫化氢0.06㎎/Nm?、甲苯0.8㎎/N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1.298(吨) | 1.298(吨) | 无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综合废水 | 总氮(以N计)、悬浮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有机碳、总磷、(以P计)、色度、石油类、丙烯酸、化学需氧量、氟化物(以F-计)总氰化物、氨氮(NH3-N)挥发酚、总铜、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锌、PH值、硫化物、总矾 |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1 | 厂区东侧DW001排放口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总磷(以P计)/㎎/L、总锌2mg/L、丙烯酸5㎎/L、挥发酚0.5㎎/L、PH值/、总铜0.5㎎/L、悬浮物/㎎/L、总有机碳/㎎/L、氨氮(NH3-N)/㎎/L、五日生化需氧量/㎎/L、氟化物(以F-计)20㎎/L、总矾1㎎/L、化学需氧量/㎎/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5㎎/L、总氰化物0.5㎎/L、石油类20㎎/L、硫化物1㎎/L、色度/㎎/L、总氮(以N计)/㎎/L | 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和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接管标准要求的较严值 | CODcr:3.075吨氨氮:0.41吨总氮(以N计)1.025吨 | CODcr:3.075吨氨氮:0.41吨总氮(以N计)1.025吨 | 无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雨水排放口 | 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石油类 |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 | 1 | 厂区南侧DW002排放口 | / | / | / | / | 无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噪声 | 生产噪声 | 无组织 | / | / | 昼间65dB、夜间55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1、锅炉废气:锅炉使用天然气,锅炉为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采取排气筒直排无需治理设施,排气筒高度15米;
2、工艺废气:工艺废气采用“冷凝”、“碱液吸收”以及“VOCs治理”等工艺处理。萘系外加剂的生产产生的工艺废气由风机经管道输送到冷凝釜中,经冷冻水冷凝后进入第一次冷冻水碱液“三级喷淋净化塔”进行喷淋吸收,然后再进入第二次碱液“三级喷淋净化塔”进行再次喷淋吸收,处理后的由30米高度排气筒排出;聚羧酸减水剂的生产产生的工艺废气由风机经管道输送进入碱液“三级喷淋净化塔”喷淋吸收,吸收后进入干燥塔干净后进行“活性炭吸附塔”吸附后经15米高度排气筒排出;复配工序废气由风机输送进碱液“三级喷淋净化塔”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米高度排气筒排出,工程中心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由风机输送进碱液“净化塔”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米高度排气筒排出,仓库产生无
组织废气由风机输送进碱液“三级喷淋净化塔”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米高度排气筒排出。设施运行效果良好,按监测方案定期监测合格排放。净化塔产生废水直接用回合成生产或复配生产,不外排。
3、危险废弃物:厂区设置危险废弃物仓库,地面和墙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有防泄漏导流沟和应急收集池,产生危废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公司进行转移处置处理。生活垃圾等一般废弃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统一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5、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及检验室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进入污水池沉淀后经阿膜斯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到复配生产中,不外排。
6、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流入雨水收集池,由阿膜斯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到复配生产中,不外排。其他雨水按要求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红墙股份:2023年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环保局备案编号:441322-2023-0137-H;
2、泉州森瑞:规下企业,按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无需向政府机构进行备案;
3、广西红墙:2024年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环保局备案编号:450703-2024-0095-L;
4、河北红墙:2023年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环保局备案编号:130983-2023-149-L;
5、山东红墙:规下企业,按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无需向政府机构进行备案;
6、浙江红墙:2023年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环保局备案编号:314000-2023-029-L;
7、中山红墙:规下企业,按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无需向政府机构进行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红墙股份:按排污许可证执行,具体详见下表:
污染源类型 | 排污口编号 | 排污口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方式 | 监测频次 | 备注 |
有组织废气 | DA006 | 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月 | 锅炉排放口 |
烟气黑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年 |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年 | ||||
二氧化硫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年 | ||||
DA001 | 复配车间废气排放口1#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复配车间净化塔排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放口 | |||
DA004 | 混凝土实验室废气排放口2#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混凝土实验室净化塔排放口 |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DA005 | 二车间/废气排放口3# | 硫酸雾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二车间净化塔排放口 |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丙烯酸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暂无相关监测方法 | |||
DA002 | 三车间废气排放口5# | 硫酸雾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三车间净化塔排放口 |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萘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甲醛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DA003 | 原料库贮存场废气排放口4# | 硫酸雾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仓库净化塔排放口 |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 | 甲醛 | 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样 | 1次/半年 | ||
硫酸雾 | 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样 | 1次/半年 |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样 | 1次/半年 |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样 | 1次/半年 | ||||
厂内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年 | |||
废水 | DW001 | 雨水排放口 | 化学需氧量 | 瞬时采样至少3个瞬时样 | 1次/月 | 雨水排放口每月有流动时开展一次监测。如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有流动水排放开展一次监测。 |
悬浮物 | 瞬时采样至少3个瞬时样 | 1次/月 | ||||
厂界噪声 | ▲1# | 厂界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1次/季 | 排污口编号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
▲2#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
▲3#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1次/季 | |||
▲4#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1次/季 |
2、广西红墙:按排污许可证执行,具体详见下表:
污染源类型 | 排污口编号 | 排污口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方式 | 监测频次 | 备注 |
有组织废气 | DA002 | 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月 | 锅炉排放口 |
烟气黑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年 |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年 | ||||
二氧化硫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年 | ||||
DA001 | 合成车间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丙烯酸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暂无相关监测方法 |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1#、2#、3#、4#监控点位上、下风向 | 臭气浓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颗粒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
非甲烷总烃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样 | 1次/半年 |
废水 | DW001 | 雨水排放口 | 化学需氧量 | 瞬时采样至少3个瞬时样 | 1次/月 | 雨水排放口每月有流动时开展一次监测。 |
悬浮物 | 瞬时采样至少3个瞬时样 | 1次/月 | ||||
厂界噪声 | ▲1# | 厂界 | 厂界噪声 | 手动监测 | 1次/季 | 排污口编号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
▲2# | 厂界噪声 | 手动监测 | ||||
▲3# | 厂界噪声 | 手动监测 | ||||
▲4# | 厂界噪声 | 手动监测 |
3、河北红墙:按排污许可证执行,具体详见下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数量 | 备注 |
1#废气排放口DA001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2 | |
氨 | 1次/半年 | 2 | ||
硫化氢 | 1次/半年 | 2 | ||
丙烯酸 | 1次/半年 | 2 | 无方法 | |
挥发性有机物 | 有在线 | 2 |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2 | ||
2#废气排放口DA002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2 | |
厂界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2 | |
氨 | 1次/半年 | 2 | ||
硫化氢 | 1次/半年 | 2 |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2 | ||
非甲烷总烃 | 1次/季度 | 4 | ||
雨水排放口DW001 | 悬浮物 | 1次/月 | 3 | |
化学需氧量 | 1次/月 | 3 | ||
厂区内监测点深层土壤 | 石油烃 | 1次/3年 | 1 | |
厂区内监测点表层土壤 | 石油烃 | 1次/年 | 1 | |
厂区上游100m监测井 | pH值 | 1次/季度 | 4 | |
溶解性总固体 | 1次/季度 | 4 | ||
总硬度 | 1次/季度 | 4 | ||
高锰酸盐指数 | 1次/季度 | 4 | ||
氨氮 | 1次/季度 | 4 | ||
亚硝酸盐 | 1次/季度 | 4 | ||
硝酸盐 | 1次/季度 | 4 | ||
氟化物 | 1次/季度 | 4 | ||
氯化物 | 1次/季度 | 4 | ||
石油类 | 1次/年 | 1 | ||
项目厂区 | pH值 | 1次/季度 | 4 | |
溶解性总固体 | 1次/季度 | 4 | ||
总硬度 | 1次/季度 | 4 | ||
高锰酸盐指数 | 1次/季度 | 4 | ||
氨氮 | 1次/季度 | 4 | ||
亚硝酸盐 | 1次/季度 | 4 | ||
硝酸盐 | 1次/季度 | 4 | ||
氟化物 | 1次/季度 | 4 | ||
氯化物 | 1次/季度 | 4 | ||
石油类 | 1次/半年 | 2 |
下游30米范围内浅层地下水 | 溶解性总固体 | 1次/季度 | 4 |
总硬度 | 1次/季度 | 4 | |
高锰酸盐指数 | 1次/季度 | 4 | |
氨氮 | 1次/季度 | 4 | |
亚硝酸盐 | 1次/季度 | 4 | |
硝酸盐 | 1次/季度 | 4 | |
氟化物 | 1次/季度 | 4 | |
氯化物 | 1次/季度 | 4 | |
石油类 | 1次/半年 | 2 | |
噪声 | 厂界噪声 | 1次/季度 | 4 |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投入主要包括环保设备投入及排污及废物处置费两部分,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环保设备投入支出 | 1,055,690.08 |
排污及废物处置费 | 580,800.73 |
缴纳环境保护税 | 2,912.57 |
合计 | 1,639,403.38 |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众企业,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员工、客户、社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我们持续关注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恪守国际、国内有关的环保公约和要求。公司已经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系统,具有成熟的污染物控制技术和富有成效的节能措施,已达到广东省清洁生产标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以回报股东。
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实施企业人才战略,让员工工作开心、生活舒心、收入称心,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通过知识技能的理论培训及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等方式,使员工得到切实的提高和发展,维护了员工权益。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始终依法经营,积极纳税,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
1、强化培训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1)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公司利用宣传栏、悬挂安全生产制度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2)强化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公司由安环中心全面负责公司各种安全制度的教育、培训、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演习等工作,对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演习等工作进行跟踪和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公司应急小组由公司总裁担任总指挥,行政法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主管担任小组成员,逐一落实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2)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公司每天由行政法务中心人员负责实施当天全面巡查,防火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并将安全责任逐步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车间,形成了覆盖全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3、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防控
(1)严格按照生产安全许可制度进行生产,强化源头管理。一方面,狠抓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加强对高危部门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
(2)公司坚持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公司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将安全生产检查确定为常规性检查及重点时期、重点部门检查,使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事故救援取得最大成效。公司相继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恒温(乙类)仓库应急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等措施,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4、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考评和奖励制度,对在公司安全生产中表现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员工,将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5、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公司先后建立了一整套安全生产及后续保障措施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等,切实保障公司安全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为安全生产问题受到处罚,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要求。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刘连军 | 股份减持承诺 | 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在所持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票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2019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1、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所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需要及二级市场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00%。4、本公司拟进行减持的,将在作出减持计划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 2017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刘连军、陈海鹏、陈环、崔承宇、何元杰、姚弘辉、吴尚立、赵利华、黎柏其、刘宁湘、王富斌、章君、朱吉汉、孙振平、张小富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发行人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不制定与发行人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 2016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刘连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6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被回购股份持有人支付其持有被回购股份期间对应的资金利息。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发生回购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董事会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若违反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2016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刘连军 | 其他承诺 |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制定回购计划,并敦促发行人按照回购计划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其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刘连军承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持股份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届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6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刘连军、陈海鹏、陈环、崔承宇、何元杰、黎柏其、刘宁湘、孙振平、王富斌、吴尚立、张小富、章君、赵利华、姚弘辉、朱吉汉 | 其他承诺 |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含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承诺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 2016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刘连军、陈海鹏、陈环、崔承宇、何元杰、黎柏其、孙振平、吴尚立、赵利华、张小富、朱吉汉 | 其他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其任职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如下:1、承诺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在承诺人为履行本人职责必须的范围内进行职务消费,并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3、承诺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人将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并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承诺人将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对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个人责任,包括公开解释或道歉、依法承担赔偿损失责任、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等。 | 2016年06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刘连军 | 其他承诺 | 如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缴或少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问题须承担损失或遭受罚款的,本人将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遭受的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 2016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韩强 | 股份限售承诺 |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承诺人保证不因何元杰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3、锁定期届满后,何元杰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韩强每年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何元杰离职后半年内,韩强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自何元杰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韩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6年08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刘连军 |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越权干预红墙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红墙股份的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红墙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红墙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04月1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红墙股份利益;2、本人将严格遵守红墙股份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红墙股份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本人承诺不动用红墙股份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红墙股份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红墙股份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红墙股份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红墙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红墙股份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红墙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04月1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红墙股份利益;2、本人将严格遵守红墙股份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红墙股份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本人承诺不动用红墙股份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红墙股份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红墙股份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红墙股份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红墙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红墙股份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红墙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红墙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3年06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持股比例 | 公司出售的时间 |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 间接100%持股 | 2024年5月29日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江超杰、夏敏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湖北省航道工程有限公司、华夏幸福(武汉)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一统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贵华翔贸易有限公司、南京泽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潍坊裕满经贸有限公司、临沂智辰商贸有限公司、文安县向茂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廊坊市朗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西漾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58.82 | 否 | 已全部收回结案 | 已全部收回结案 | 执行阶段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040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内蒙古高强天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邢永、康健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 224.47 | 否 | 执行中,拍卖查封房产 | 执行阶段,对公司影响较小 | 执行阶段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040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远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 | 307.85 | 否 | 执行阶段 | 执行阶段,对公司影响较小 | 执行阶段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040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诉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票据追索权纠纷 | 309.38 | 否 | 已裁决 | 变更诉讼请求为102.95万元目前已判决待执行;对公司影响较小 | 执行阶段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040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诉广西彬晖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钦州金棕榈商贸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钦州钦廉恒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区海特水泥制品厂、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湘桂聚程建材租赁有限公司、南通巴耐特建材有限公司、南通邦业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 | 1,388.11 | 否 | 审理阶段;类案合并,涉案金额为12个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合并金额,目前仅剩下3个票据案件。 | 诉讼在审理阶段,变更诉讼请求为1024.57万元,对公司影响较小,目前未履行金额为196.8万 | 执行阶段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040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788.36 | 否 | 未按照调解书进行付款,已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保全第三方债权资产,并与第三方债权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 执行阶段,与第三方债权达成协议后,收回35万元。与第三方债权达成抵房协议,合同签订中 | 执行阶段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040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揭西县巨塔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恒盈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粤绍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凌源志腾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惠利德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名城建工有限公司、杭州灏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儋州诺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伟立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安兑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盘智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 | 312.02 | 否 | 审理阶段 | 诉讼在审理阶段,对公司影响较小 | 审理阶段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040 |
报告期内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已结案件 | 2,793.55 | 否 | 已结案 | 已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无 | |
报告期内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未结案件 | 6,189.86 | 否 | 未结案 | 部分案件起诉但还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审理结束但未仲裁/判决,部分案件已仲裁但未生效或在执行中。 | 不适用 | 无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泉州森瑞的生产场所及办公场所系租赁房产,目前出租方为非关联方泉州荣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合计3,451.16平米,租赁期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
全资子公司中山红墙的生产场所及办公场所均租赁自非关联方中山市硅谷动力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2年0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全资子公司浙江红墙的生产场所及办公场所系租赁房产,目前出租方为非关联方嘉兴洪创毛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建筑面积合计2,785平米,租赁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5日 | 100,000 | 2024年01月15日 | 1,221.8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8年1月16日 | 否 | 是 | ||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5日 | 2023年09月11日 | 315.6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8年1月9日 | 否 | 是 |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5日 | 2023年09月11日 | 184.7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8年3月1日 | 否 | 是 |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5日 | 2023年09月11日 | 596.5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8年3月1日 | 否 | 是 |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5日 | 2023年09月11日 | 134.0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8年1月9日 | 否 | 是 |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30日 | 55,000 | 2022年04月26日 | 34,856.0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33年5月10日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7,412.1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5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7,308.92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7,412.1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55,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7,308.9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35%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8,800 | 36,200 | 0 | 0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3,000 | 0 | 0 | 0 |
合计 | 61,800 | 36,2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7,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5日 | 2024年03月2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62% | 36.03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5日 | 2024年03月0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3% | 48.65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4月0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11.89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3月0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7.75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4月0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2.97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4月0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2.97 | 是 | 是 | ||
民生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9日 | 2024年02月2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5% | 6.46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39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3月1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24% | 10.88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61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3月12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3.52% | 32.67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8,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1月09日 | 2024年03月1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7% | 31.67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73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2月05日 | 2024年03月12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3.38% | 2.31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76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2月05日 | 2024年03月1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20% | 0.88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2月07日 | 2024年02月2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4% | 3.78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01日 | 2024年03月2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1% | 3.74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22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04日 | 2024年04月02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19% | 1.09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27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04日 | 2024年04月0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79% | 2.76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04日 | 2024年06月05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66% | 19.18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08日 | 2024年05月0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1% | 48.27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18日 | 2024年04月1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85% | 4.45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57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20日 | 2024年04月2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3.11% | 9.76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43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20日 | 2024年04月22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19% | 3.48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18日 | 2024年06月1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60% | 61.82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26日 | 2024年04月1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72% | 4.85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26日 | 2024年06月10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90% | 17.09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47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27日 | 2024年04月24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19% | 1.27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53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27日 | 2024年04月25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3.17% | 3.64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764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03日 | 2024年07月0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29% | 5.35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836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03日 | 2024年07月04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4.31% | 18.82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92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5日 | 2024年06月04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3.02% | 12.24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4,08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5日 | 2024年06月0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20% | 5.31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686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6月04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94% | 2.03 | 是 | 是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714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6月0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20% | 0.91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5月2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1% | 9.65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6月2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11.82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6月2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1.97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6月2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1.97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5月09日 | 2024年07月0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5% | 7.73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5月08日 | 2024年05月3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1% | 2.66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5月20日 | 2024年06月20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36% | 9.45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03日 | 2024年06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65% | 8.56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12日 | 2024年06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5.17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13日 | 2024年09月1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17% | 15.48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6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13日 | 2024年08月15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20% | 5.98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94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13日 | 2024年08月1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3.02% | 14.00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9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21日 | 2024年10月0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1% | 37.07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21日 | 2024年07月0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34% | 5.44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1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25日 | 2024年09月25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4% | 27.16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28日 | 2024年08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30% | 10.88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28日 | 2024年08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30% | 1.81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6月28日 | 2024年08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30% | 1.81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7月01日 | 2024年07月2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65% | 9.59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7月08日 | 2024年09月0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30% | 11.24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96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7月08日 | 2024年08月0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19% | 1.75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4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7月08日 | 2024年08月0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20% | 1.96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7月10日 | 2024年08月1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0% | 11.95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1,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7月10日 | 2024年08月1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33% | 24.51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01日 | 2024年08月30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2% | 3.63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8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01日 | 2024年08月30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2% | 10.52 | 是 | 是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73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02日 | 2024年08月1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08% | 0.67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76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02日 | 2024年08月2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10% | 0.41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4,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13日 | 2024年11月2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7% | 26.4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80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16日 | 2024年09月05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10% | 1.59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69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16日 | 2024年09月0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98% | 2.48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22日 | 2024年11月2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9% | 76.18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22日 | 2024年09月2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34% | 6.53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96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22日 | 2024年09月1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09% | 1.1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4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22日 | 2024年09月1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05% | 2.38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11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0% | 15.35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11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0% | 2.56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11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0% | 2.56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28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09日 | 2024年10月1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7% | 5.77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205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09日 | 2024年10月15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09% | 2.24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3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09日 | 2024年12月1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6% | 13.43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13日 | 2024年12月1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0% | 15.52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4,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12日 | 2024年12月12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07% | 19.47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96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20日 | 2024年11月1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09% | 3.26 | 是 | 是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4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20日 | 2024年11月20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59% | 8.33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24日 | 2024年12月24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06% | 9.69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30日 | 2024年10月22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2% | 1.89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0月08日 | 2025年04月0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0% | 0.00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0月10日 | 2025年01月10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87% | 0.00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0月12日 | 2024年12月2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40% | 7.07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0月14日 | 2025年01月1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15% | 0.00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4,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0月16日 | 2025年01月1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87% | 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96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0月23日 | 2024年11月0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93% | 2.08 | 是 | 是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04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0月23日 | 2024年11月0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0.65% | 0.55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1月01日 | 2024年11月1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9% | 1.51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3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024年12月1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2% | 1.64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4,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1月22日 | 2025年03月0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16% | 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548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2日 | 2025年02月2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0.84% | 0.0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652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2日 | 2025年02月28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3.16% | 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4,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9日 | 2025年03月1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00% | 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9日 | 2025年03月12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00% | 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9日 | 2025年03月1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00%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6日 | 2024年12月23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15% | 0.94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6日 | 2025年01月06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19% | 0.00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 | 8,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6日 | 2025年02月20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2.20% | 0.00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2月06日 | 2024年03月2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86% | 2.65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1,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3月04日 | 2024年03月29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83% | 1.25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1,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5月0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57% | 0.52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1,5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5月2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60% | 1.44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7月05日 | 2024年07月31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63% | 3.29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8月06日 | 2024年08月30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78% | 3.31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09月03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97% | 7.95 | 是 | 是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1月13日 | 2024年11月2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80% | 1.95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 | 证券 | 固定收益 | 3,000 | 自有资金 | 2024年12月05日 | 2024年12月27日 | 其他 | 到期时收取 | 1.67% | 2.85 | 是 | 是 | ||||
合计 | 327,090 | -- | -- | -- | -- | -- | -- | 0 | 0 | --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2,493,915 | 34.48% | 4,028 | 4,028 | 72,497,943 | 34.4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2,493,915 | 34.48% | 4,028 | 4,028 | 72,497,943 | 34.4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2,493,915 | 34.48% | 4,028 | 4,028 | 72,497,943 | 34.4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7,733,337 | 65.52% | -2,264 | -2,264 | 137,731,073 | 65.5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7,733,337 | 65.52% | -2,264 | -2,264 | 137,731,073 | 65.5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10,227,252 | 100.00% | 1,764 | 1,764 | 210,229,016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一)董监高限售股变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高管锁定股,任职期间每年按其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比例为100%。
(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19,200元“红墙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764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刘连军 | 71,604,956 | 71,604,956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股条件解锁 | ||
何元杰 | 833,317 | 833,317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股条件解锁 | ||
王桂玲 | 43,350 | 43,35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股条件解锁 | ||
唐世民 | 52 | 52 | 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股条件解锁 | |
孙铁刚 | 12,240 | 4,080 | 16,32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股条件解锁 | |
合计 | 72,493,915 | 4,080 | 52 | 72,497,94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10月18日 | 100元 | 3,160,000 | 2023年11月08日 | 3,160,000 | 2029年10月17日 | 2023-086 | 2023年11月02日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红墙转债”转股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转股的初始价格为10.89元/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红墙转债”的转股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19,200元“红墙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764股,公司股本总数为210,229,016.00股。
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三节,之“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98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51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连军 | 境内自然人 | 45.41% | 95,473,275 | 0 | 71,604,956 | 23,868,319 | 不适用 | 0 |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67% | 14,019,488 | 0 | 0 | 14,019,488 | 不适用 | 0 | |||
何文钜 | 境内自然人 | 0.90% | 1,899,863 | 29,863 | 0 | 1,899,863 | 不适用 | 0 |
珠海立本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立本成长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7% | 1,829,425 | 1,829,425 | 0 | 1,829,425 | 不适用 | 0 | |||
何元杰 | 境内自然人 | 0.53% | 1,111,090 | 0 | 833,317 | 277,773 | 不适用 | 0 | |||
徐克怀 | 境内自然人 | 0.39% | 819,400 | 225,900 | 0 | 819,4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9% | 817,405 | 817,405 | 0 | 817,405 | 不适用 | 0 | |||
林绍山 | 境内自然人 | 0.36% | 765,270 | 395,270 | 0 | 765,270 | 不适用 | 0 | |||
张雪华 | 境内自然人 | 0.35% | 733,300 | 733,300 | 0 | 733,300 | 不适用 | 0 | |||
张玉成 | 境内自然人 | 0.31% | 650,000 | -143,085 | 0 | 650,0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连军 | 23,868,3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68,319 |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019,4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19,488 | ||||||||
何文钜 | 1,899,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9,863 | ||||||||
珠海立本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立本成长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29,4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9,425 | ||||||||
徐克怀 | 81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9,4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7,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817,405 | ||||||||
林绍山 | 765,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270 | ||||||||
张雪华 | 73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3,300 | ||||||||
张玉成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 | ||||||||
王献 | 5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4,3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股东徐克怀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3,300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56,100股,合计持有819,400股公司股份。股东林绍山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56,270股,合计持有756,270股公司股份。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连军 | 中国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连军 | 本人 | 中国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0,228,3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共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31,534,25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红墙转债”因权益分派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D=0.15元/股,根据上述公式,P1=P0-D=10.89元/股-
0.15元/股=10.74元/股。调整后的“红墙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累计转股情况?适用□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元)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127094 | 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 | 3,160,000 | 316,000,000.00 | 19,200.00 | 1,976 | 0.00% | 315,980,800.00 | 99.99%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1,903 | 19,190,300.00 | 6.07%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8,960 | 13,896,000.00 | 4.40%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0,320 | 11,032,000.00 | 3.49% |
4 | 谢欣宏 | 境内自然人 | 100,878 | 10,087,800.00 | 3.19%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72,088 | 7,208,800.00 | 2.28% |
6 | 南方基金宁远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70,037 | 7,003,700.00 | 2.22% |
7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鑫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0,633 | 6,063,300.00 | 1.92% |
8 | 阿托斯资本有限公司-阿托斯亚洲事件驱动基金-QFII | 境外法人 | 60,390 | 6,039,000.00 | 1.91% |
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680 | 5,168,000.00 | 1.64%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51,228 | 5,122,800.00 | 1.62%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资产负债率 | 35.46% |
项目 | 本报告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24 |
(2)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出具了《2023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400】号01),根据该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情刊载于2024年6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银行综合授信充足,公司能快速有效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公司将积极推进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5.48 | 6.5 | -15.69% |
资产负债率 | 35.46% | 32.31% | 3.15% |
速动比率 | 5.30 | 6.29 | -15.74%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828.39 | 7,613.08 | -49.71%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9.84% | 16.88% | -7.04% |
利息保障倍数 | 2.20 | 8.57 | -74.33%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6.31 | 13.55 | -53.4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24 | 11.40 | -71.58%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5)050036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江超杰、夏敏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墙股份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墙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请参见财务报告中“附注五、37”及“附注七、61”。 |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的相关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3、结合减水剂发展状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和 |
2024年度,红墙股份合并营业收入67,536.25万元,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下降11.23%。营业收入为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本期下降较多,由于收入存在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红墙股份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评价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4、选取商品销售收入的样本,对客户收入确认执行细节测试,包括检查销售合同、产成品发出记录、客户确认的结算单、对账单等外部证据,检查收款记录,复核销售收入的确认依据,并对销售金额进行函证;对超过重要性水平金额的应收账款余额及运用抽样技术选取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5、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会计期间等;6、检查财务报告中“附注五、37”及“附注六、61”对收入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 |
(二)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请参见财务报告中“附注五、13”及“附注七、5”。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墙股份应收账款原值67,977.70万元,坏账准备6,428.16万元,账面价值61,549.54万元,占期末合并资产总额的比重为23.80%。由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高,且管理层在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做出了重大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该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3、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表,通过执行重新计算程序核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4、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5、对超过结算期的应收账款进行检查,查明逾期原因,并考虑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6、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选取样本实施函证程序;7、检查财务报告中“附注五、13”以及“附注七、5”对应收账款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 |
其他信息
红墙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红墙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红墙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红墙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红墙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墙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墙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红墙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6,958,387.88 | 596,069,469.8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2,898,029.9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102,571.99 | 24,764,443.04 |
应收账款 | 615,495,406.78 | 675,721,748.39 |
应收款项融资 | 199,161,571.76 | 210,518,229.05 |
预付款项 | 27,563,281.30 | 20,173,656.5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7,341,698.76 | 16,475,078.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3,291,180.89 | 54,632,993.4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409,525.35 | 44,582,678.31 |
流动资产合计 | 1,631,221,654.63 | 1,642,938,297.2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295,505.29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79,991,031.10 | 139,292,532.56 |
在建工程 | 561,334,747.19 | 479,609,573.7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98,264.30 | 4,800,446.58 |
无形资产 | 79,010,773.14 | 81,116,481.7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63,915.48 | 2,370,889.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01,595.89 | 15,368,690.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787,578.31 | 56,889,214.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5,287,905.41 | 797,743,334.01 |
资产总计 | 2,586,509,560.04 | 2,440,681,631.2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5,199,785.65 | 124,792,268.70 |
应付账款 | 66,717,797.56 | 67,959,135.1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78,114.48 | 1,416,164.7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51,622.03 | 16,407,409.70 |
应交税费 | 7,646,752.36 | 6,745,906.96 |
其他应付款 | 7,080,998.65 | 20,135,187.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8,275.65 | 9,954,965.46 |
其他流动负债 | 2,757,154.88 | 5,184,101.42 |
流动负债合计 | 297,840,501.26 | 252,595,139.5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47,100,372.02 | 275,905,131.46 |
应付债券 | 266,945,516.34 | 253,966,146.1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86,209.48 | 2,424,282.5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63,500.58 | 3,782,992.7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19,395,598.42 | 536,078,552.85 |
负债合计 | 917,236,099.68 | 788,673,692.3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10,229,016.00 | 210,227,2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59,575,529.76 | 59,579,149.7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36,221,271.36 | 436,204,766.9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2,650.81 | -217,330.5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3,218,227.92 | 81,066,440.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80,222,066.13 | 865,147,660.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69,273,460.36 | 1,652,007,938.90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69,273,460.36 | 1,652,007,938.9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86,509,560.04 | 2,440,681,631.28 |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苑昆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苑昆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8,669,589.86 | 365,215,151.1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7,721,331.2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823,848.04 | 16,317,162.81 |
应收账款 | 610,901,675.93 | 719,656,760.58 |
应收款项融资 | 116,230,611.13 | 135,062,906.60 |
预付款项 | 8,190,042.66 | 13,757,961.28 |
其他应收款 | 405,873,729.36 | 388,867,619.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3,756,094.21 | 30,005,603.9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00,000.00 | 5,0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75,666,922.48 | 1,673,883,165.3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97,931,939.36 | 367,931,939.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6,910,585.88 | 80,311,689.77 |
在建工程 | 42,744,349.4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1,669.30 | 342,456.46 |
无形资产 | 13,574,670.95 | 14,188,969.7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64,510.50 | 3,649,375.7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04,886.00 | 19,136,261.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8,768,261.99 | 528,305,041.54 |
资产总计 | 2,254,435,184.47 | 2,202,188,206.9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0,671,410.15 | 107,896,333.35 |
应付账款 | 207,997,628.25 | 234,279,180.8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14,598.54 | 892,905.19 |
应付职工薪酬 | 5,676,487.73 | 6,390,846.17 |
应交税费 | 3,909,895.35 | 2,487,358.99 |
其他应付款 | 248,937,349.75 | 234,351,845.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3,656.33 | 284,347.53 |
其他流动负债 | 2,631,897.81 | 5,116,077.68 |
流动负债合计 | 640,922,923.91 | 591,698,894.8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266,945,516.34 | 253,966,146.1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8,788.7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7,422.87 | 51,368.4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7,092,939.21 | 254,096,303.30 |
负债合计 | 908,015,863.12 | 845,795,198.1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10,229,016.00 | 210,227,2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59,575,529.76 | 59,579,149.7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36,079,884.52 | 436,063,380.1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812.07 | -141,853.3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3,218,227.92 | 81,066,440.41 |
未分配利润 | 557,430,475.22 | 569,598,639.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46,419,321.35 | 1,356,393,008.8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54,435,184.47 | 2,202,188,206.9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75,362,472.34 | 760,801,636.59 |
其中:营业收入 | 675,362,472.34 | 760,801,636.5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5,617,703.35 | 674,385,712.61 |
其中:营业成本 | 478,167,196.93 | 510,600,236.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895,409.67 | 5,544,356.10 |
销售费用 | 49,339,923.76 | 65,417,674.29 |
管理费用 | 48,976,744.63 | 52,896,908.14 |
研发费用 | 36,070,013.39 | 41,368,209.64 |
财务费用 | -1,831,585.03 | -1,441,672.11 |
其中:利息费用 | 595,057.44 | 1,483,217.70 |
利息收入 | 2,774,123.42 | 3,584,906.84 |
加:其他收益 | 4,559,121.71 | 5,974,850.7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445,510.28 | 1,928,502.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98,029.92 | -85,636.1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412,808.18 | 2,138,601.3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01,885.1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427.78 | 620,018.4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9,771,165.35 | 96,992,260.42 |
加:营业外收入 | 1,305,213.26 | 4,988,880.78 |
减:营业外支出 | 359,750.70 | 3,387,931.3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716,627.91 | 98,593,209.82 |
减:所得税费用 | 11,956,182.40 | 13,079,366.8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760,445.51 | 85,513,842.9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511,989.81 | 85,767,064.0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8,455.70 | -253,221.05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760,445.51 | 85,513,842.98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679.78 | 38,025.8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679.78 | 38,025.8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679.78 | 38,025.8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6,736.28 | 39,263.53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56.50 | -1,237.67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8,785,125.29 | 85,551,868.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8,785,125.29 | 85,551,868.8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3 | 0.4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0 | 0.40 |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苑昆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苑昆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92,238,879.51 | 566,733,949.15 |
减:营业成本 | 373,734,764.44 | 416,829,009.66 |
税金及附加 | 2,416,525.45 | 2,613,973.85 |
销售费用 | 24,161,003.25 | 27,742,217.88 |
管理费用 | 27,900,393.08 | 27,564,342.90 |
研发费用 | 23,940,518.50 | 26,236,880.02 |
财务费用 | 12,523,850.60 | 1,532,919.00 |
其中:利息费用 | 14,153,590.59 | 3,700,287.42 |
利息收入 | 1,851,588.17 | 2,484,914.24 |
加:其他收益 | 3,211,686.28 | 3,788,011.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56,292.61 | 367,073.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1,331.2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478,149.59 | 2,604,880.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01,885.1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002.00 | 3,674.6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950,101.63 | 70,978,246.56 |
加:营业外收入 | 337,263.28 | 3,965,140.61 |
减:营业外支出 | 179,037.72 | 3,188,881.7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108,327.19 | 71,754,505.47 |
减:所得税费用 | 5,590,452.10 | 10,098,277.7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517,875.09 | 61,656,227.7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517,875.09 | 61,656,227.7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041.29 | 24,367.2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041.29 | 24,367.2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8,041.29 | 24,367.23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545,916.38 | 61,680,594.9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2,457,121.50 | 935,066,294.6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882,971.2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41,258.60 | 14,009,268.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6,881,351.32 | 949,075,563.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6,322,494.29 | 567,845,734.3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4,650,500.35 | 109,398,417.0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616,439.07 | 54,667,555.2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419,485.44 | 58,859,368.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1,008,919.15 | 790,771,074.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872,432.17 | 158,304,488.5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45,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919,998.7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3,828.89 | 3,263,275.2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14,860.8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8,832,745.75 | 737,044,212.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35,036,434.18 | 740,307,487.3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7,768,305.54 | 337,959,240.0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0,916,746.64 | 73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58,685,052.18 | 1,072,959,240.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648,618.00 | -332,651,752.7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52,147.2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5,521,500.00 | 563,316,981.1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521,500.00 | 576,169,128.3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940,250.00 | 85,5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721,648.71 | 21,903,565.9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7,522.22 | 3,167,175.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409,420.93 | 110,570,741.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12,079.07 | 465,598,386.6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0,664,106.76 | 291,251,122.4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6,069,469.87 | 304,818,347.4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5,405,363.11 | 596,069,469.8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5,967,385.86 | 516,481,082.8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2,213,746.43 | 391,861,433.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8,181,132.29 | 908,342,516.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0,938,590.40 | 431,682,090.4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873,881.53 | 43,286,637.4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889,328.95 | 22,659,525.1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8,751,401.27 | 260,153,046.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8,453,202.15 | 757,781,299.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727,930.14 | 150,561,216.9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741.6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37,454.89 | 207,379.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2,760,620.54 | 722,004,812.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3,298,075.43 | 722,287,932.8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997,544.09 | 26,217,109.4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61,6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2,916,746.64 | 72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76,914,290.73 | 807,817,109.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616,215.30 | -85,529,176.6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52,147.2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3,316,981.1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169,128.3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5,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484,402.33 | 21,903,565.9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873.77 | 210,838,914.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776,276.10 | 318,242,480.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76,276.10 | 37,926,648.0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664,561.26 | 102,958,688.3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5,215,151.12 | 262,256,462.8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550,589.86 | 365,215,151.1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227,252.00 | 59,579,149.76 | 436,204,766.99 | -217,330.59 | 81,066,440.41 | 865,147,660.33 | 1,652,007,938.90 | 1,652,007,938.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227,252.00 | 59,579,149.76 | 436,204,766.99 | -217,330.59 | 81,066,440.41 | 865,147,660.33 | 1,652,007,938.90 | 1,652,007,938.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64.00 | -3,620.00 | 16,504.37 | 24,679.78 | 2,151,787.51 | 15,074,405.80 | 17,265,521.46 | 17,265,521.46 | |||||||
(一)综合收 | 24,679.78 | 48,760,445.51 | 48,785,125.29 | 48,785,125.29 |
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64.00 | -3,620.00 | 16,504.37 | 14,648.37 | 14,648.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64.00 | -3,620.00 | 16,504.37 | 14,648.37 | 14,648.3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51,787.51 | -33,686,039.71 | -31,534,252.20 | -31,534,252.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51,787.51 | -2,151,787.5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534,252.20 | -31,534,252.20 | -31,534,252.20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229,016.00 | 59,575,529.76 | 436,221,271.36 | -192,650.81 | 83,218,227.92 | 880,222,066.13 | 1,669,273,460.36 | 1,669,273,460.3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8,950,562.00 | 425,926,540.98 | -255,356.45 | 74,900,817.64 | 806,822,165.32 | 1,516,344,729.49 | 1,516,344,729.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8,950,562.00 | 425,926,540.98 | -255,356.45 | 74,900,817.64 | 806,822,165.32 | 1,516,344,729.49 | 1,516,344,729.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1,276,690.00 | 59,579,149.76 | 10,278,226.01 | 38,025.86 | 6,165,622.77 | 58,325,495.01 | 135,663,209.41 | 135,663,209.41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025.86 | 85,513,842.98 | 85,551,868.84 | 85,551,868.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76,690.00 | 59,579,149.76 | 10,278,226.01 | 71,134,065.77 | 71,134,065.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76,690.00 | 10,962,938.80 | 12,239,628.80 | 12,239,628.8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84,712.79 | -684,712.79 | -684,712.79 | |||||||||||
4.其他 | 59,579,149.76 | 59,579,149.76 | 59,579,149.76 | |||||||||||
(三)利润分配 | 6,165,622.77 | -27,188,347.97 | -21,022,725.20 | -21,022,725.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165,622.77 | -6,165,622.7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21,022,725.20 | -21,022,725.20 | -21,022,725.20 |
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 |
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227,252.00 | 59,579,149.76 | 436,204,766.99 | -217,330.59 | 81,066,440.41 | 865,147,660.33 | 1,652,007,938.90 | 1,652,007,938.9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227,252.00 | 59,579,149.76 | 436,063,380.15 | -141,853.36 | 81,066,440.41 | 569,598,639.84 | 1,356,393,008.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227,252.00 | 59,579,149.76 | 436,063,380.15 | -141,853.36 | 81,066,440.41 | 569,598,639.84 | 1,356,393,008.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64.00 | -3,620.00 | 16,504.37 | 28,041.29 | 2,151,787.51 | -12,168,164.62 | -9,973,687.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041.29 | 21,517,875.09 | 21,545,916.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64.00 | -3,620.00 | 16,504.37 | 14,648.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64.00 | -3,620.00 | 16,504.37 | 14,648.37 | ||||||||
2.其他权益工具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51,787.51 | -33,686,039.71 | -31,534,252.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51,787.51 | -2,151,787.5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534,252.20 | -31,534,252.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229,016.00 | 59,575,529.76 | 436,079,884.52 | -113,812.07 | 83,218,227.92 | 557,430,475.22 | 1,346,419,321.3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8,950,562.00 | 425,785,154.14 | -166,220.59 | 74,900,817.64 | 535,130,760.07 | 1,244,601,073.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8,950,562.00 | 425,785,154.14 | -166,220.59 | 74,900,817.64 | 535,130,760.07 | 1,244,601,073.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76,690.00 | 59,579,149.76 | 10,278,226.01 | 24,367.23 | 6,165,622.77 | 34,467,879.77 | 111,791,935.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367.23 | 61,656,227.74 | 61,680,594.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76,690.00 | 59,579,149.76 | 10,278,226.01 | 71,134,065.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76,690.00 | 10,962,938.80 | 12,239,628.8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84,712.79 | -684,712.79 | ||||||||||
4.其他 | 59,579,149.76 | 59,579,149.76 | 119,158,299.52 | |||||||||
(三)利润分配 | 6,165,622.77 | -27,188,347.97 | -21,022,725.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165,622.77 | -6,165,622.7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022,725.20 | -21,022,725.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227,252.00 | 59,579,149.76 | 436,063,380.15 | -141,853.36 | 81,066,440.41 | 569,598,639.84 | 1,356,393,008.8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为惠州市红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系2005年3月31日由刘连军和赵瑞华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注册号为44132220011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00万元。2016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至12,000万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10,229,016股,股本情况详见附注七、53。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主要经营混凝土外加剂,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公司目前以聚羧酸系减水剂、萘系减水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最终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减水剂、萘系减水剂、聚羧酸保塌保塑剂、聚萘保塌保塑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速凝剂、脱磨剂等各类外加剂。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无母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刘连军。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批准报出。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共计17家,详见本附注十、1。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管理层认真评价了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1日起,未来12个月内的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和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认为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与销售。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7“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大于合并资产总额*0.1%且大于300万元人民币 |
应收款项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大于合并资产总额*0.1%且大于3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大于合并资产总额*0.1%且大于3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大于合并资产总额*0.1%且大于3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大于合并负债总额*0.3%且大于3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 单项大于合并负债总额*0.3%且大于3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大于合并负债总额*0.3%且大于300万元人民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公司享有现时权利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公司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公司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公司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本公司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
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将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或票面收票人资质较好兑付有保证的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分类为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一般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一般企业的财务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正常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有较好收款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有较好收款保证的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 |
正常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组合 | 一般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一般企业的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包括承兑人为银行,承兑人或票面出票人为资质较好兑付有保证的企业,如央企、省级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正常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组合,承兑人或票面收票人为资质一般的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收取该类票据的前提是基于双方有良好的信用基础。
对于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本公司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对于正常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为3%,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3%确定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并已提起诉讼的应收款项,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并单项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应收账款,按照欠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组合一 | 账龄 |
组合二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
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应收账款,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各账龄期间应收账款按照以下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将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应收款并已提起诉讼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并单项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该其他应收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借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组合一 | 账龄 |
组合二 | 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包括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垫款等 |
组合三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
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垫款等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本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各账龄期间应收账款按照以下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3.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6、合同资产不适用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领用或发出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
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①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10 | 4.50-4.75 |
机器设备(化工类) | 年限平均法 | 15 | 0-10 | 6.00-6.67 |
机器设备(外加剂) | 年限平均法 | 10 | 0-10 | 9.00-10.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10 | 18.00-23.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10 | 18.00-31.67 |
其他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5 | 5-10 | 18.00-31.67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5、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不适用
28、油气资产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年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5-50 |
专有技术 | 5-10 |
软件 | 10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1)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3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本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等权益工具,通过BS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本公司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本公司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详见附注十五。于限制性股票发行日确认权益工具增加的同时,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认的金额确认库存股与回购义务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义务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不适用
3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
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在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及其他产品时,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即: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公司“客户自提方式、送货到客户”等销售配送方式,在满足上述条件时,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为:
①客户自提方式:提货运输车辆出厂经公司供应中心地磅房称重后,提货车辆在称重单上签字确认,财务据此确认收入;
②送货到客户方式:公司安排运输车辆将货物运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客户称重、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运输车辆将客户确认送货单回执交还供应中心地磅房,经核对与公司过磅数据核对无误后,财务据此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不适用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4“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租赁主要为经营租赁。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7、“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公司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公司综合考虑与本公司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
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公司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三中披露。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13%计算销项税,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缴纳。公司下属子公司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按提供运输收入的9%计算销项税,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缴纳。 | 1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的70%按1.2%计缴;出租房产按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 25% |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 25% |
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 | 25% |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 25% |
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 8.25% |
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5%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三个公司在相关纳税年度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 高新证书编号 | 优惠期间 | 税率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GR202144000844 | 2024.11.28-2027.11.28 | 15%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GR202445000290 | 2024.11.28-2027.11.28 | 15%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GR202213001545 | 2022.10.18-2025.10.18 | 15% |
(2)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
(3)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110.00 | |
银行存款 | 295,520,253.11 | 596,065,469.87 |
其他货币资金 | 1,434,024.77 | 4,000.00 |
合计 | 296,958,387.88 | 596,069,469.87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诉讼冻结资金 | 1,434,024.77 | |
合计 | 1,434,024.7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1,434,024.77元,具体情况如下:子公司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与供应商广东德昕仪智慧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纠纷导致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321,047.50元;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与供应商沧州泛海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纠纷导致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1,112,977.27元;除此之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情况。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62,898,029.92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362,898,029.92 | |
合计 | 362,898,029.92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8,102,571.99 | 24,764,443.04 |
合计 | 38,102,571.99 | 24,764,443.0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8,657,350.10 | 100.00% | 554,778.11 | 1.44% | 38,102,571.99 | 25,340,548.35 | 100.00% | 576,105.31 | 2.27% | 24,764,443.04 |
其中: | ||||||||||
低风险组合 | 20,164,746.92 | 52.16% | 20,164,746.92 | 6,137,038.03 | 24.22% | 6,137,038.0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8,492,603.18 | 47.84% | 554,778.11 | 3.00% | 17,937,825.07 | 19,203,510.32 | 75.78% | 576,105.31 | 3.00% | 18,627,405.01 |
合计 | 38,657,350.10 | 100.00% | 554,778.11 | 1.44% | 38,102,571.99 | 25,340,548.35 | 100.00% | 576,105.31 | 2.27% | 24,764,443.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492,603.18 | 554,778.11 | 3.00% |
合计 | 18,492,603.18 | 554,778.11 | 3.0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 576,105.31 | 21,327.20 | 554,778.11 | |||
合计 | 576,105.31 | 21,327.20 | 554,778.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5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 |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94,750,245.91 | 560,820,661.10 |
1至2年 | 122,238,701.73 | 112,654,226.39 |
2至3年 | 27,125,173.32 | 42,031,509.20 |
3年以上 | 35,662,859.53 | 12,032,443.91 |
3至4年 | 26,162,201.21 | 6,620,239.69 |
4至5年 | 5,016,830.92 | 4,560,239.22 |
5年以上 | 4,483,827.40 | 851,965.00 |
合计 | 679,776,980.49 | 727,538,840.6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221,180.96 | 4.15% | 21,216,636.09 | 75.18% | 7,004,544.87 | 38,570,980.06 | 5.30% | 18,053,244.19 | 46.81% | 20,517,735.87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51,555,799.53 | 95.85% | 43,064,937.62 | 6.61% | 608,490,861.91 | 688,967,860.54 | 94.70% | 33,763,848.02 | 4.90% | 655,204,012.5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51,555,799.53 | 95.85% | 43,064,937.62 | 6.61% | 608,490,861.91 | 688,967,860.54 | 94.70% | 33,763,848.02 | 4.90% | 655,204,012.52 |
合计 | 679,776,980.49 | 100.00% | 64,281,573.71 | 9.46% | 615,495,406.78 | 727,538,840.60 | 100.00% | 51,817,092.21 | 7.12% | 675,721,748.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570,980.06 | 18,053,244.19 | 28,221,180.96 | 21,216,636.09 | 75.18% | 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 |
价值的差额 | ||||||
合计 | 38,570,980.06 | 18,053,244.19 | 28,221,180.96 | 21,216,636.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94,750,245.91 | 14,842,507.48 | 3.00% |
1至2年 | 122,238,701.73 | 12,223,870.17 | 10.00% |
2至3年 | 26,526,131.32 | 7,957,839.40 | 30.00% |
3年以上 | 8,040,720.57 | 8,040,720.57 | 100.00% |
合计 | 651,555,799.53 | 43,064,937.62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组合 | 18,053,244.19 | 4,901,407.70 | 1,738,015.80 | 21,216,636.09 | ||
账龄组合 | 33,763,848.02 | 9,303,518.45 | 2,428.85 | 43,064,937.62 | ||
合计 | 51,817,092.21 | 14,204,926.15 | 1,738,015.80 | 2,428.85 | 64,281,573.71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3.3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4,347,672.03 | 24,347,672.03 | 3.58% | 1,938,284.55 | |
第二名 | 17,427,671.41 | 17,427,671.41 | 2.56% | 594,764.89 | |
第三名 | 15,141,070.48 | 15,141,070.48 | 2.23% | 785,434.30 | |
第四名 | 15,085,934.55 | 15,085,934.55 | 2.22% | 753,574.67 | |
第五名 | 14,487,436.04 | 14,487,436.04 | 2.13% | 1,472,488.37 | |
合计 | 86,489,784.51 | 86,489,784.51 | 12.72% | 5,544,546.78 |
6、合同资产无。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71,986,300.70 | 89,822,203.53 |
数字化债权凭证 | 127,175,271.06 | 120,696,025.52 |
合计 | 199,161,571.76 | 210,518,229.0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无。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无。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无。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无。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1)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2,814,427.76 | |
数字化债权凭证 | 21,582,248.85 | |
合计 | 54,396,676.61 |
2)应收款项融资本年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0,778,349.38 | -260,120.33 | -11,387,345.40 | 30,688.11 |
合计 | 210,778,349.38 | -260,120.33 | -11,387,345.40 | 30,688.11 |
项目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9,391,003.98 | -229,432.22 | ||
合计 | 199,391,003.98 | -229,432.22 |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7,341,698.76 | 16,475,078.60 |
合计 | 17,341,698.76 | 16,475,078.60 |
(1)应收利息
无。
(2)应收股利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1,477,104.56 | 13,301,171.52 |
其他 | 5,801,588.76 | 3,172,604.96 |
代垫员工款 | 169,198.51 | 142,118.35 |
合计 | 17,447,891.83 | 16,615,894.83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519,820.62 | 7,464,608.20 |
1至2年 | 3,693,680.58 | 6,460,403.30 |
2至3年 | 2,425,867.57 | 1,801,187.32 |
3年以上 | 1,808,523.06 | 889,696.01 |
3至4年 | 931,407.84 | 286,660.01 |
4至5年 | 287,043.41 | 391,196.00 |
5年以上 | 590,071.81 | 211,840.00 |
合计 | 17,447,891.83 | 16,615,894.83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447,891.83 | 100.00% | 106,193.07 | 0.61% | 17,341,698.76 | 16,615,894.83 | 100.00% | 140,816.23 | 0.85% | 16,475,078.60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2,895,541.21 | 16.60% | 106,193.07 | 3.67% | 2,789,348.14 | 2,439,453.41 | 14.68% | 140,816.23 | 5.77% | 2,298,637.18 |
低风险组合 | 14,552,350.62 | 83.40% | 14,552,350.62 | 14,176,441.42 | 85.32% | 14,176,441.42 | ||||
合计 | 17,447,891.83 | 100.00% | 106,193.07 | 0.61% | 17,341,698.76 | 16,615,894.83 | 100.00% | 140,816.23 | 0.85% | 16,475,078.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 | 2,895,541.21 | 106,193.07 | 3.67% |
合计 | 2,895,541.21 | 106,193.07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40,816.23 | 140,816.2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34,623.16 | 34,623.16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6,193.07 | 106,193.07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0,816.23 | 34,623.16 | 106,193.07 | |||
合计 | 140,816.23 | 34,623.16 | 106,193.07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其他 | 2,430,541.82 | 1年以内 | 13.93% |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2,2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12.61% |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1,65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9.46% |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0 | 1-2年、2-3年 | 8.60% | |
第五名 | 其他 | 814,277.90 | 1年以内 | 4.67% | 24,428.34 |
合计 | 8,594,819.72 | 49.27% | 24,428.34 |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27,494,732.40 | 99.75% | 19,645,041.85 | 97.38% |
1至2年 | 68,548.90 | 0.25% | 295,004.93 | 1.46% |
2至3年 | 155,145.33 | 0.77% | ||
3年以上 | 78,464.42 | 0.39% | ||
合计 | 27,563,281.30 | 20,173,656.53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前五名金额总计为21,262,135.27元,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
77.1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7,802,212.39 | 28.31% | 预付采购款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7,406,847.08 | 26.87% | 预付采购款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2,969,711.93 | 10.77% | 预付采购款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2,013,673.87 | 7.31% | 预付采购款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1,069,690.00 | 3.88% | 预付采购款 |
合计 | 21,262,135.27 | 77.14% |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498,802.27 | 29,498,802.27 | 27,418,030.78 | 27,418,030.78 | ||
库存商品 | 1,314,644.08 | 1,314,644.08 | 609,808.27 | 609,808.27 | ||
半成品 | 24,024,099.31 | 1,601,885.15 | 22,422,214.16 | 26,543,896.54 | 26,543,896.54 | |
包装物 | 55,520.38 | 55,520.38 | 61,257.89 | 61,257.89 | ||
合计 | 54,893,066.04 | 1,601,885.15 | 53,291,180.89 | 54,632,993.48 | 54,632,993.48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无。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半成品 | 1,601,885.15 | 1,601,885.15 | ||||
合计 | 1,601,885.15 | 1,601,885.15 |
11、持有待售资产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金额 | 16,587,797.58 | 36,907,856.24 |
预交税金 | 1,321,727.77 | 2,674,822.07 |
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2,5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20,409,525.35 | 44,582,678.31 |
14、债权投资无。
15、其他债权投资无。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无。
17、长期应收款无。
18、长期股权投资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295,505.29 | |
合计 | 18,295,505.29 |
其他说明:
权益工具投资为本公司对江门市粤科红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投资,投资基金持有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609,698股股份,占联动科技总股本的2.31%,投资基金本年已处置持有的联动科技的全部股票,公司的投资成本已全部收回。20、投资性房地产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79,991,031.10 | 139,292,532.5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79,991,031.10 | 139,292,532.56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9,190,446.59 | 89,010,694.65 | 70,236,294.04 | 7,056,966.45 | 8,914,016.91 | 294,408,418.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490,755.34 | 14,569,922.35 | 519,823.01 | 2,704,973.14 | 1,153,821.07 | 165,439,294.91 |
(1)购置 | 7,802,921.86 | 1,018,752.47 | 519,823.01 | 393,758.94 | 428,889.95 | 10,164,146.23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8,687,833.48 | 13,551,169.88 | 2,311,214.20 | 724,931.12 | 155,275,148.6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64,190.99 | 3,726,576.08 | 45,503.70 | 58,020.56 | 5,694,291.33 | |
(1)处置或报废 | 1,864,190.99 | 3,726,576.08 | 45,503.70 | 58,020.56 | 5,694,291.33 | |
4.期末余额 | 265,681,201.93 | 101,716,426.01 | 67,029,540.97 | 9,716,435.89 | 10,009,817.42 | 454,153,422.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617,714.06 | 52,260,125.87 | 53,910,440.78 | 6,015,655.80 | 5,311,949.57 | 155,115,886.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86,363.33 | 5,744,201.80 | 10,482,339.82 | 446,268.62 | 1,358,053.94 | 24,017,227.51 |
(1)计提 | 5,986,363.33 | 5,744,201.80 | 10,482,339.82 | 446,268.62 | 1,358,053.94 | 24,017,227.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68,378.52 | 3,514,851.38 | 43,228.51 | 44,264.06 | 4,970,722.47 | |
(1)处置或报废 | 1,368,378.52 | 3,514,851.38 | 43,228.51 | 44,264.06 | 4,970,722.47 | |
4.期末余额 | 43,604,077.39 | 56,635,949.15 | 60,877,929.22 | 6,418,695.91 | 6,625,739.45 | 174,162,391.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2,077,124.54 | 45,080,476.86 | 6,151,611.75 | 3,297,739.98 | 3,384,077.97 | 279,991,031.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572,732.53 | 36,750,568.78 | 16,325,853.26 | 1,041,310.65 | 3,602,067.34 | 139,292,532.5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红墙化学办公楼和厂房 | 53,579,391.82 | 正在办理中 |
河北红墙厂房 | 8,839,965.58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无。
(6)固定资产清理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61,334,747.19 | 479,609,573.78 |
合计 | 561,334,747.19 | 479,609,573.78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亚湾项目 | 548,151,993.13 | 548,151,993.13 | 417,200,380.18 | 417,200,380.18 | ||
河北技改项目 | 13,182,754.06 | 13,182,754.06 | 19,664,844.18 | 19,664,844.18 | ||
广东技改项目 | 6,570,651.08 | 6,570,651.08 | ||||
广东涂料项目 | 36,173,698.34 | 36,173,698.34 | ||||
合计 | 561,334,747.19 | 561,334,747.19 | 479,609,573.78 | 479,609,573.7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大亚湾项目 | 604,753,850.00 | 417,200,380.18 | 198,332,452.74 | 67,380,839.79 | 548,151,993.13 | 95.61% | 95.61% | 38,072,843.35 | 27,262,501.13 | 4.84% | 其他 | |
河北技改项目 | 26,993,096.09 | 19,664,844.18 | 2,464,111.61 | 8,946,201.73 | 13,182,754.06 | 95.46% | 95.46% | 其他 |
广东技改项目 | 16,691,602.20 | 6,570,651.08 | 2,821,605.05 | 9,392,256.13 | 0.00 | 77.04% | 100.00% | 其他 | ||||
广东涂料项目 | 78,376,309.05 | 36,173,698.34 | 33,382,152.69 | 69,555,851.03 | 0.00 | 81.20% | 100.00% | 其他 | ||||
合计 | 726,814,857.34 | 479,609,573.78 | 237,000,322.09 | 155,275,148.68 | 561,334,747.19 | 38,072,843.35 | 27,262,501.13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无。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无。
(5)工程物资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无。
24、油气资产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371,358.51 | 12,371,358.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5,879.26 | 1,425,879.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01,105.12 | 6,701,105.12 |
4.期末余额 | 7,096,132.65 | 7,096,132.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570,911.93 | 7,570,911.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88,794.25 | 2,588,794.25 |
(1)计提 | 2,588,794.25 | 2,588,794.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61,837.83 | 6,061,837.83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097,868.35 | 4,097,868.3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98,264.30 | 2,998,264.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00,446.58 | 4,800,446.58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573,115.84 | 1,882,741.66 | 2,927,270.16 | 94,383,127.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9,573,115.84 | 1,882,741.66 | 2,927,270.16 | 94,383,127.6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969,101.70 | 1,882,741.66 | 1,414,802.52 | 13,266,645.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16,189.68 | 289,518.96 | 2,105,708.64 | ||
(1)计提 | 1,816,189.68 | 289,518.96 | 2,105,708.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785,291.38 | 1,882,741.66 | 1,704,321.48 | 15,372,354.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787,824.46 | 1,222,948.68 | 79,010,773.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9,604,014.14 | 1,512,467.64 | 81,116,481.78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无。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无。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无。
27、商誉无。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生产厂房改扩建支出 | 2,370,889.68 | 206,974.20 | 2,163,915.48 | ||
合计 | 2,370,889.68 | 206,974.20 | 2,163,915.48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与信用减值损失 | 66,544,430.04 | 11,751,236.61 | 52,534,013.75 | 9,511,235.51 |
可抵扣亏损 | 15,216,100.29 | 3,471,124.49 | 20,884,261.05 | 4,684,130.71 |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229,432.20 | 37,988.93 | 260,120.33 | 41,940.76 |
租赁负债 | 3,125,075.38 | 741,245.86 | 4,977,670.09 | 1,131,383.20 |
合计 | 85,115,037.91 | 16,001,595.89 | 78,656,065.22 | 15,368,690.1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2,998,264.30 | 710,971.92 | 4,800,446.58 | 1,091,225.00 |
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间的差异 | 16,487,876.94 | 2,473,181.54 | 2,544,444.59 | 381,666.6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1,550,505.29 | 2,310,101.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58,848.41 | 161,497.12 | ||
定期存款利息 | 119,000.00 | 17,850.00 | ||
合计 | 20,563,989.65 | 3,363,500.58 | 18,895,396.46 | 3,782,992.7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01,595.89 | 15,368,690.1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63,500.58 | 3,782,992.7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496,942.99 | 338,969.36 |
合计 | 1,496,942.99 | 338,969.3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年 | 274,846.03 | 338,969.36 | |
2028年 | 26,294.87 | ||
2029年 | 1,195,802.09 | ||
合计 | 1,496,942.99 | 338,969.36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8,398,578.31 | 8,398,578.31 | 45,745,753.16 | 45,745,753.16 | ||
预付土地出让金或房屋建筑物 | 5,389,000.00 | 5,389,000.00 | 11,143,461.00 | 11,143,461.00 | ||
合计 | 13,787,578.31 | 13,787,578.31 | 56,889,214.16 | 56,889,214.16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434,024.77 | 1,434,024.77 | 诉讼冻结 | 诉讼冻结 | ||||
无形资产 | 55,956,150.00 | 51,759,438.75 | 抵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55,956,150.00 | 52,878,561.75 | 抵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合计 | 57,390,174.77 | 53,193,463.52 | 55,956,150.00 | 52,878,561.75 |
其他说明:
子公司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与供应商广东德昕仪智慧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纠纷导致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321,047.50元,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与供应商沧州泛海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纠纷导致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1,112,977.27元,除此之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情况。
32、短期借款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无。
34、衍生金融负债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5,199,785.65 | 124,792,268.70 |
合计 | 195,199,785.65 | 124,792,268.70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购货款 | 23,277,385.19 | 29,991,253.84 |
设备采购款 | 43,440,412.37 | 37,967,881.32 |
合计 | 66,717,797.56 | 67,959,135.1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无。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7,080,998.65 | 20,135,187.36 |
合计 | 7,080,998.65 | 20,135,187.36 |
(1)应付利息无。
(2)应付股利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856,571.51 | 10,107,891.74 |
服务费 | 3,624,642.33 | 8,646,411.88 |
水电费 | 205,430.36 | 254,068.11 |
其他 | 394,354.45 | 1,126,815.63 |
合计 | 7,080,998.65 | 20,135,187.3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无。
38、预收款项无。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货款 | 1,978,114.48 | 1,416,164.77 |
合计 | 1,978,114.48 | 1,416,164.77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407,409.70 | 102,954,676.19 | 105,910,463.86 | 13,451,622.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18,311.02 | 5,218,311.02 | ||
合计 | 16,407,409.70 | 108,172,987.21 | 111,128,774.88 | 13,451,622.0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267,162.39 | 94,505,706.70 | 97,517,971.94 | 13,254,897.15 |
2、职工福利费 | 1,441,834.94 | 1,441,834.94 | ||
3、社会保险费 | 2,134,740.50 | 2,134,740.5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 | 1,994,176.23 | 1,994,176.23 | ||
工伤保险费 | 140,564.27 | 140,564.27 | ||
4、住房公积金 | 3,439,157.31 | 3,439,157.31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0,247.31 | 1,433,236.74 | 1,376,759.17 | 196,724.88 |
合计 | 16,407,409.70 | 102,954,676.19 | 105,910,463.86 | 13,451,622.0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076,389.46 | 5,076,389.46 | ||
2、失业保险费 | 141,921.56 | 141,921.56 | ||
合计 | 5,218,311.02 | 5,218,311.02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72,313.73 | 2,845,310.02 |
企业所得税 | 5,647,358.34 | 3,135,780.47 |
个人所得税 | 345,208.51 | 356,504.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199.48 | 139,234.30 |
其他 | 214,672.30 | 269,077.37 |
合计 | 7,646,752.36 | 6,745,906.96 |
42、持有待售负债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69,409.75 | 7,401,577.9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38,865.90 | 2,553,387.55 |
合计 | 3,008,275.65 | 9,954,965.46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债权凭证 | 2,500,000.00 | 5,000,000.00 |
待转销项税 | 257,154.88 | 184,101.42 |
合计 | 2,757,154.88 | 5,184,101.42 |
45、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48,560,872.02 | 282,979,622.02 |
利息费用 | 408,909.75 | 327,087.3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69,409.75 | -7,401,577.91 |
合计 | 347,100,372.02 | 275,905,131.4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编号: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49979号)为合同编号为GDK475370120220111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借款额度为
4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借入本金348,560,872.02元。该项借款同时由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红墙转债)负债成分 | 266,945,516.34 | 253,966,146.10 |
合计 | 266,945,516.34 | 253,966,146.1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可转换公司债券(红墙转债)负债成分 | 316,000,000.00 | 2023年10月18日 | 6年 | 316,000,000.00 | 253,966,146.10 | 1,070,888.90 | 12,872,543.45 | 964,062.11 | 19,200.00 | 266,945,516.34 | 否 | ||
合计 | —— | 316,000,000.00 | 253,966,146.10 | 1,070,888.90 | 12,872,543.45 | 964,062.11 | 19,200.00 | 266,945,516.34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2023年8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许可,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发行人民币3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3,160,000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利率、转股条件、转股价格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3年10月18日至2029年10月17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70%、第五年2.40%、第六年3.00%。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4)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4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
5)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8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既有金融负债成分又含有权益工具成分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应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分别计量。因此,本公司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应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扣除应分摊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251,281,633.27元,计入应付债券;对应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扣除应分摊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59,579,149.76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本年度转股、摊销之后应付债券和其他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66,945,516.34元、59,575,529.76元。
7)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9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0.74元/股。本期转股的债券面值为19,200.00元,累计转股的债券面值为19,200.00元。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613,601.01 | 5,426,984.4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88,525.63 | -449,314.3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38,865.90 | -2,553,387.55 |
合计 | 1,986,209.48 | 2,424,282.54 |
48、长期应付款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无。
50、预计负债无。
51、递延收益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0,227,252.00 | 1,764.00 | 1,764.00 | 210,229,016.00 |
其他说明: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共计转股1,764.00股,相应增加股本1,764.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利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张) | 金额(元) | 到期日 | 本期转换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红墙转债) | 2023年10月18日 |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70%、第五年2.40%、第六年3.00% | 100.00 | 3,160,000.00 | 316,000,000.00 | 2029年10月17日 | 本年转股192张 |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红墙转债)权益成分 | 3,160,000.00 | 59,579,149.76 | 192.00 | 3,620.00 | 3,159,808.00 | 59,575,529.76 | ||
合计 | 3,160,000.00 | 59,579,149.76 | 192.00 | 3,620.00 | 3,159,808.00 | 59,575,529.76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减少192.00张、金额减少3,620.00元,系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所致。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36,204,766.99 | 16,504.37 | 436,221,271.36 |
合计 | 436,204,766.99 | 16,504.37 | 436,221,271.3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本期增加16,504.37元,系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相应增加资本公积16,504.37元。
56、库存股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7,330.59 | 28,631.61 | 3,951.83 | 24,679.78 | -192,650.81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18,179.57 | 30,688.11 | 3,951.83 | 26,736.28 | -191,443.29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48.98 | -2,056.50 | -2,056.50 | -1,207.5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17,330.59 | 28,631.61 | 3,951.83 | 24,679.78 | -192,650.81 |
57、专项储备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1,066,440.41 | 2,151,787.51 | 83,218,227.92 | |
合计 | 81,066,440.41 | 2,151,787.51 | 83,218,227.9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5,147,660.33 | 806,822,165.3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65,147,660.33 | 806,822,165.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760,445.51 | 85,513,842.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51,787.51 | 6,165,622.77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1,534,252.20 | 21,022,725.2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80,222,066.13 | 865,147,660.3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73,559,594.68 | 477,971,958.01 | 758,849,495.48 | 510,539,595.58 |
其他业务 | 1,802,877.66 | 195,238.92 | 1,952,141.11 | 60,640.97 |
合计 | 675,362,472.34 | 478,167,196.93 | 760,801,636.59 | 510,600,236.5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业务类型分类 | ||||||
聚羧酸系外加剂 | 650,960,367.43 | 459,453,348.96 | 650,960,367.43 | 459,453,348.96 | ||
萘系外加剂 | 15,530,732.79 | 13,328,132.85 | 15,530,732.79 | 13,328,132.85 | ||
其他外加剂 | 6,764,414.26 | 4,937,388.17 | 6,764,414.26 | 4,937,388.17 | ||
涂料 | 304,080.20 | 253,088.03 | 304,080.20 | 253,088.03 | ||
其他 | 1,802,877.66 | 195,238.92 | 1,802,877.66 | 195,238.9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南地区 | 394,990,303.00 | 247,919,849.05 | 394,990,303.00 | 247,919,849.05 | ||
华东地区 | 118,553,403.07 | 103,764,764.31 | 118,553,403.07 | 103,764,764.31 | ||
华北地区 | 62,143,318.81 | 45,242,778.65 | 62,143,318.81 | 45,242,778.65 | ||
西南地区 | 44,014,324.26 | 36,840,858.00 | 44,014,324.26 | 36,840,858.00 | ||
其他地区 | 55,661,123.20 | 44,398,946.92 | 55,661,123.20 | 44,398,946.9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商品(某一时点转让) | 675,362,472.34 | 478,167,196.93 | 675,362,472.34 | 478,167,196.93 | |
合计 | 675,362,472.34 | 478,167,196.93 | 675,362,472.34 | 478,167,196.93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62,784.67 | 1,751,326.10 |
教育费附加 | 721,335.82 | 979,990.11 |
房产税 | 1,055,354.56 | 855,345.58 |
土地使用税 | 695,795.27 | 514,123.60 |
车船使用税 | 68,098.76 | 70,175.36 |
印花税 | 570,844.52 | 678,553.5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80,890.54 | 653,326.75 |
其他 | 40,305.53 | 41,515.06 |
合计 | 4,895,409.67 | 5,544,356.10 |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715,348.64 | 29,555,718.73 |
折旧摊销费 | 8,648,419.93 | 10,582,935.63 |
办公费 | 7,448,858.54 | 5,876,619.22 |
差旅费 | 4,253,975.71 | 4,279,647.45 |
其他 | 3,910,141.81 | 3,286,699.90 |
股份支付费 | -684,712.79 | |
合计 | 48,976,744.63 | 52,896,908.14 |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691,821.73 | 30,582,861.51 |
代理服务费 | 12,448,539.73 | 22,090,427.89 |
差旅及车辆使用费 | 8,934,321.49 | 9,365,437.40 |
折旧摊销费 | 1,292,152.71 | 1,769,337.70 |
其他 | 973,088.10 | 1,609,609.79 |
合计 | 49,339,923.76 | 65,417,674.29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4,030,956.58 | 14,979,688.44 |
物料消耗 | 20,138,625.17 | 24,036,074.81 |
折旧摊销 | 1,499,697.17 | 1,589,879.22 |
其他 | 400,734.47 | 762,567.17 |
合计 | 36,070,013.39 | 41,368,209.64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95,057.44 | 1,483,217.70 |
利息收入 | -2,774,123.42 | -3,584,906.84 |
银行手续费 | 347,480.95 | 660,017.03 |
合计 | -1,831,585.03 | -1,441,672.11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 | 4,016,824.28 | 4,042,764.71 |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 | 150,000.00 | |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高企瞪羚补助 | 100,000.00 | |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2024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50,000.00 | |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人民政府发放工业发展贡献十强企业奖金 | 20,000.00 | |
长沙市望城区总工会返还2023年工会经费 | 8,091.63 | |
2022、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 | 5,000.00 | |
钦州钦北区招商局2024年企业春节慰问金 | 3,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11,858.22 | 162,986.28 |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惠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资金 | 378,000.00 | |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惠财工〔2022〕161号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65,500.00 | |
重点人群及退役士兵优惠及其他优惠 | 183,886.79 | |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市高企奖补 | 80,000.00 |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企政策代支付专户)洪合镇2021年度经济扶持政策补助 | 74,000.00 | |
湖南省新入规模企业奖励资金(规上企业)2023年 | 18,750.00 | |
钦州钦北区招商局2023年企业春节慰问金 | 3,000.00 | |
嘉兴洪合新农村投资建设公司产业扶持奖励 | 626,625.00 |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稳岗补贴 | 94,347.58 | 22,478.98 |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促进中心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 | 116,859.00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无。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98,029.92 | -85,636.17 |
合计 | 898,029.92 | -85,636.17 |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收益 | 8,868,427.52 | 1,928,502.0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26,287.65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99,964.74 | |
国债逆回购产生的收益 | 250,759.85 | |
合计 | 8,445,510.28 | 1,928,502.01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1,327.20 | -144,421.9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466,910.35 | 2,330,273.2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2,774.97 | -47,249.96 |
合计 | -12,412,808.18 | 2,138,601.39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01,885.15 | |
合计 | -1,601,885.15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138,427.78 | 620,018.45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净收益 | 135,680.94 | 141.68 | 135,680.94 |
其他 | 1,169,532.32 | 4,988,739.10 | 1,169,532.32 |
合计 | 1,305,213.26 | 4,988,880.78 | 1,305,213.26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400.00 | 3,000,400.00 | 6,400.00 |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49,184.95 | 307,185.90 | 149,184.95 |
其他 | 204,165.75 | 80,345.48 | 204,165.75 |
合计 | 359,750.70 | 3,387,931.38 | 359,750.70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012,532.11 | 14,482,918.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56,349.71 | -1,403,551.80 |
合计 | 11,956,182.40 | 13,079,366.8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0,716,627.9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107,494.2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0,807.6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47,842.8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17,249.2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7,673.2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6,525.34 |
小微企业税费优惠的影响 | -334,989.14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359,408.29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2,115,829.27 |
所得税费用 | 11,956,182.40 |
7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补贴收入 | 430,357.55 | 1,585,212.98 |
存款利息 | 2,863,926.75 | 3,347,277.43 |
往来款 | 5,652,773.74 | 3,075,141.09 |
违约金收入 | 941,448.78 | 4,599,737.86 |
其他 | 652,751.78 | 1,401,899.33 |
合计 | 10,541,258.60 | 14,009,268.6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50,283,711.47 | 50,482,863.98 |
往来款 | 4,577,336.64 | 3,203,267.60 |
其他 | 8,558,437.33 | 5,173,236.54 |
合计 | 63,419,485.44 | 58,859,368.12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 2,918,832,745.75 | 737,044,212.12 |
合计 | 2,918,832,745.75 | 737,044,212.12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3,300,916,746.64 | 735,000,000.00 |
合计 | 3,300,916,746.64 | 735,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保证金 | 5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2,747,522.22 | 3,167,175.68 |
合计 | 2,747,522.22 | 3,167,175.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长期借款 | 275,905,131.46 | 95,521,500.00 | 408,909.75 | 22,865,759.44 | 1,460,500.00 | 347,509,281.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74,490.56 | 1,460,500.00 | 7,074,490.56 | 1,460,500.00 | ||
租赁负债 | 4,977,670.09 | 1,425,879.26 | 2,747,522.22 | 530,951.75 | 3,125,075.38 | |
应付债券和其他权益工具 | 313,545,295.86 | 13,923,699.54 | 947,949.30 | 326,521,046.10 | ||
合计 | 601,502,587.97 | 95,521,500.00 | 17,218,988.55 | 33,635,721.52 | 1,991,451.75 | 678,615,903.25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8,760,445.51 | 85,513,842.9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014,693.33 | -2,138,601.3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017,227.51 | 27,653,214.7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588,794.25 | 3,211,380.09 |
无形资产摊销 | 2,105,708.64 | 2,098,414.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6,974.20 | 117,861.6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8,427.78 | -620,018.4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504.01 | 307,044.2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98,029.92 | 85,636.1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95,057.44 | 1,483,217.7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45,510.28 | -1,928,502.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2,905.71 | -1,254,862.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9,492.17 | -139,952.9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0,072.56 | 10,329,269.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142,043.59 | 209,106,314.1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222,422.11 | -175,519,769.7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872,432.17 | 158,304,488.5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5,405,363.11 | 596,069,469.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96,069,469.87 | 304,818,347.4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0,664,106.76 | 291,251,122.4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5,405,363.11 | 596,069,469.87 |
其中:库存现金 | 4,11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5,401,253.11 | 596,065,469.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000.00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5,405,363.11 | 596,069,469.87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无。
81、外币货币性项目无。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项目 | 计入本年科目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387,386.69 |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管理费用 | 316,520.99 |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在建工程 | 47,168.83 |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主营业务成本 | 45,055.45 |
注:上表中“短期租赁费用”不包含租赁期在1个月以内的租赁相关费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4,030,956.58 | 14,979,688.44 |
物料消耗 | 20,138,625.17 | 24,036,074.81 |
折旧摊销 | 1,499,697.17 | 1,589,879.22 |
其他 | 400,734.47 | 762,567.17 |
合计 | 36,070,013.39 | 41,368,209.6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6,070,013.39 | 41,368,209.64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3、反向购买无。
4、处置子公司
无。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名称 | 持股比例 | 公司出售的时间 |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 间接100%持股 | 2024年5月29日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浙江 | 嘉兴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广西 | 钦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河北 | 沧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广东 | 惠州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陕西 | 三原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广东 | 博罗 | 货物运输 | 100.00% | 设立 | |
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四川 | 眉山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广东 | 惠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福建 | 泉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广东 | 中山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广东 | 博罗 | 投资、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山东 | 新泰 | 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广东 | 深圳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贵州 | 贵阳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湖南 | 长沙 | 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广东 | 博罗 | 建筑、装修 | 100.00% | 设立 | |
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 | 8,957.80 | 香港 | 香港 | 投资、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 | 150,000.00 | |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高企瞪羚补助 | 100,000.00 | |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2024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50,000.00 | |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人民政府发放工业发展贡献十强企业奖金 | 20,000.00 | |
长沙市望城区总工会返还2023年工会经费 | 8,091.63 | |
2022、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 | 5,000.00 | |
钦州钦北区招商局2024年企业春节慰问金 | 3,000.00 | |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惠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资金 | 378,000.00 | |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惠财工〔2022〕161号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65,500.00 | |
重点人群及退役士兵优惠及其他优惠 | 183,886.79 | |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市高企奖补 | 80,000.00 |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企政策代支付专户)洪合镇2021年度经济扶持政策补助 | 74,000.00 | |
湖南省新入规模企业奖励资金(规上企业)2023年 | 18,750.00 | |
钦州钦北区招商局2023年企业春节慰问金 | 3,000.00 | |
嘉兴洪合新农村投资建设公司产业扶持奖励 | 626,625.00 |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稳岗补贴 | 94,347.58 | 22,478.98 |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促进中心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 | 116,859.00 | |
合计 | 430,439.21 | 1,769,099.77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财务报表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每月月末根据各客户的整体授信及欠款情况,制定下月正常发货的客户明细清单和暂停发货加强催款的客户明细清单,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2)利率风险
因公司存在银行借款,故在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和融资供求关系相对偏紧的条件下,将推动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上升,从而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
本公司持有的借款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借款 | 348,560,872.02 | 282,979,622.02 |
合计 | 348,560,872.02 | 282,979,622.02 |
注:年初年末余额仅包含借款本金金额。
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银行贷款利率上涨或下跌0.60%,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568,523.92元。
(3)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聚醚单体及工业萘,聚醚单体及工业萘价格上涨时,公司可以提高产品售价,下跌时,公司将降低产品售价。因此,在产能和销售量确定的情况下,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聚醚单体及工业萘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持有证券基金投资,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公司持有的证券基金投资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295,505.29 | |
合计 | 18,295,505.29 |
2、套期无。
3、金融资产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62,059,601.68 | 562,059,601.6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为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为期末应收票据的重分类,公司以取得初始成本与可能发生的贴现利息的差额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项目 | 年末公允价值计量 |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应收款项融资 | 199,161,571.76 | 199,161,571.76 |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2,898,029.92 | 362,898,029.92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62,059,601.68 | 562,059,601.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362,000,000.00元,按照合同载明的预期收益率计算其期末公允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债权凭证,票据到期时间较短,公司持有目的既收取合同现金流又出售,公司按照票面金额及年度内贴现转让的情况综合确定其期末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刘连军先生持有公司9,547.33万股,占公司股本的45.4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无。
(3)关联租赁情况无。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19,879,335.00 | 2024年01月15日 | 2028年01月16日 | 否 |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11,257,600.00 | 2023年09月11日 | 2028年01月09日 | 否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258,609.00 | 2023年09月11日 | 2028年03月01日 | 否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6,781,400.00 | 2023年09月11日 | 2028年03月01日 | 否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9,422,830.00 | 2023年09月11日 | 2028年01月09日 | 否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95,521,500.00 | 2022年04月26日 | 2033年05月10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900,682.99 | 5,849,214.69 |
(8)其他关联交易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员工 | 1,158,400.00 | 10,136,000.00 | ||||||
合计 | 1,158,400.00 | 10,136,0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模型来计算期权理论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1)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杨小龙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45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68,400份调整为1,158,400份。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要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90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3)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确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168,400份股票期权。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无。
2、或有事项无。
3、其他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无。
2、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10,229,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63,068,70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3、销售退回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无。
2、债务重组无。
3、资产置换无。
4、年金计划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 792,867.96 | 30,751.10 | 262,243.54 | 13,787.84 | 248,455.70 | 248,455.70 |
6、分部信息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无。
8、其他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82,943,408.81 | 461,840,626.29 |
1至2年 | 148,274,672.72 | 139,982,781.70 |
2至3年 | 64,771,613.23 | 112,272,544.89 |
3年以上 | 47,814,601.22 | 28,869,863.96 |
3至4年 | 42,925,211.40 | 26,326,824.46 |
4至5年 | 2,696,350.32 | 1,691,074.50 |
5年以上 | 2,193,039.50 | 851,965.00 |
合计 | 643,804,295.98 | 742,965,816.8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814,792.58 | 1.84% | 9,010,098.21 | 76.26% | 2,804,694.37 | 12,841,231.22 | 1.73% | 6,783,376.04 | 52.82% | 6,057,855.1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31,989,503.40 | 98.16% | 23,892,521.84 | 3.78% | 608,096,981.56 | 730,124,585.62 | 98.27% | 16,525,680.22 | 2.26% | 713,598,905.40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376,930,539.90 | 58.54% | 23,892,521.84 | 6.34% | 353,038,018.06 | 368,554,374.20 | 49.60% | 16,525,680.22 | 4.48% | 352,028,693.9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55,058,963.50 | 39.62% | 255,058,963.50 | 361,570,211.42 | 48.67% | 361,570,211.42 | ||||
合计 | 643,804,295.98 | 100.00% | 32,902,620.05 | 5.11% | 610,901,675.93 | 742,965,816.84 | 100.00% | 23,309,056.26 | 3.14% | 719,656,760.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841,231.22 | 6,783,376.04 | 11,814,792.58 | 9,010,098.21 | 76.26% | 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
合计 | 12,841,231.22 | 6,783,376.04 | 11,814,792.58 | 9,010,098.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8,301,722.22 | 8,949,051.67 | 3.00% |
1至2年 | 61,400,658.84 | 6,140,065.88 | 10.00% |
2至3年 | 12,035,363.64 | 3,610,609.09 | 30.00% |
3年以上 | 5,192,795.20 | 5,192,795.20 | 100.00% |
合计 | 376,930,539.90 | 23,892,521.8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783,376.04 | 2,330,456.78 | 103,734.61 | 9,010,098.21 | ||
账龄组合 | 16,525,680.22 | 7,366,841.62 | 23,892,521.84 | |||
合计 | 23,309,056.26 | 9,697,298.40 | 103,734.61 | 32,902,620.05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3,256,291.87 | 103,256,291.87 | 16.04% | ||
第二名 | 90,123,428.06 | 90,123,428.06 | 14.00% | ||
第三名 | 24,347,672.03 | 24,347,672.03 | 3.78% | 1,938,284.55 | |
第四名 | 20,422,349.29 | 20,422,349.29 | 3.17% | ||
第五名 | 16,817,686.21 | 16,817,686.21 | 2.61% | ||
合计 | 254,967,427.46 | 254,967,427.46 | 39.60% | 1,938,284.55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05,873,729.36 | 388,867,619.03 |
合计 | 405,873,729.36 | 388,867,619.03 |
(1)应收利息无。
(2)应收股利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6,277,137.84 | 8,192,668.00 |
代垫员工款 | 1,520.00 | |
应收下属子公司往来款 | 397,856,723.90 | 379,405,945.76 |
其他 | 1,807,982.19 | 1,345,707.01 |
合计 | 405,941,843.93 | 388,945,840.77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5,341,631.57 | 346,350,394.41 |
1至2年 | 210,448,634.00 | 24,358,236.12 |
2至3年 | 3,453,856.74 | 17,781,768.74 |
3年以上 | 6,697,721.62 | 455,441.50 |
3至4年 | 6,114,333.12 | 413,441.50 |
4至5年 | 565,388.50 | |
5年以上 | 18,000.00 | 42,000.00 |
合计 | 405,941,843.93 | 388,945,840.77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5,941,843.93 | 100.00% | 68,114.57 | 0.02% | 405,873,729.36 | 388,945,840.77 | 100.00% | 78,221.74 | 0.02% | 388,867,619.03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1,807,982.19 | 0.44% | 68,114.57 | 3.77% | 1,739,867.62 | 1,249,391.41 | 0.32% | 78,221.74 | 6.26% | 1,171,169.67 |
低风险组合 | 6,277,137.84 | 1.55% | 6,277,137.84 | 8,290,503.60 | 2.13% | 8,290,503.60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97,856,723.90 | 98.01% | 397,856,723.90 | 379,405,945.76 | 97.55% | 379,405,945.76 | ||||
合计 | 405,941,843.93 | 100.00% | 68,114.57 | 0.02% | 405,873,729.36 | 388,945,840.77 | 100.00% | 78,221.74 | 0.02% | 388,867,619.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07,982.19 | 68,114.57 | 3.77% |
合计 | 1,807,982.19 | 68,114.5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8,221.74 | 78,221.7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10,107.17 | 10,107.17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8,114.57 | 68,114.5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8,221.74 | 10,107.17 | 68,114.57 | |||
合计 | 78,221.74 | 10,107.17 | 68,114.57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下属子公司往来款 | 215,753,295.48 | 1年以内、1-2年 | 53.15% | |
第二名 | 应收下属子公司往来款 | 87,882,462.61 | 1年以内 | 21.65% | |
第三名 | 应收下属子公司往来款 | 64,942,167.53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6.00% | |
第四名 | 应收下属子公司往来款 | 17,975,510.57 | 1年以内 | 4.43% |
第五名 | 应收下属子公司往来款 | 7,290,630.89 |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 1.80% |
合计 | 393,844,067.08 | 97.03%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97,931,939.36 | 397,931,939.36 | 367,931,939.36 | 367,931,939.36 | ||
合计 | 397,931,939.36 | 397,931,939.36 | 367,931,939.36 | 367,931,939.36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243,815.22 | 40,243,815.22 | ||||||
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 3,744,418.00 | 13,844.36 | 3,758,262.36 | |||||
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5,173,538.08 | 5,173,538.08 | ||||||
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352,790.28 | 13,301.44 | 2,366,091.72 | |||||
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 27,145.80 | 27,145.80 | 0.00 | |||||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34,328,326.81 | 34,328,326.81 | ||||||
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34,862,699.57 | 34,862,699.57 | ||||||
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 30,576,720.20 | 30,576,720.20 | ||||||
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135,350.46 | 10,135,350.46 | ||||||
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121,557.28 | 10,121,557.28 | ||||||
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1,284.99 | 10,001,284.99 | ||||||
湖南红墙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 | 358,613.16 | 358,613.16 |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180,005,679.51 | 30,000,000.00 | 210,005,679.51 | |||
合计 | 367,931,939.36 | 30,027,145.80 | 27,145.80 | 397,931,939.3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91,341,672.90 | 373,597,240.66 | 565,362,921.90 | 416,810,307.09 |
其他业务 | 897,206.61 | 137,523.78 | 1,371,027.25 | 18,702.57 |
合计 | 492,238,879.51 | 373,734,764.44 | 566,733,949.15 | 416,829,009.6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业务类型分类 | ||||
聚羧酸系外加剂 | 408,493,040.61 | 296,378,303.76 | 408,493,040.61 | 296,378,303.76 |
萘系外加剂 | 14,431,322.85 | 12,373,194.74 | 14,431,322.85 | 12,373,194.74 |
其他外加剂 | 5,747,699.56 | 4,317,259.68 | 5,747,699.56 | 4,317,259.68 |
其他材料 | 62,669,609.88 | 60,528,482.48 | 62,669,609.88 | 60,528,482.48 |
其他 | 897,206.61 | 137,523.78 | 897,206.61 | 137,523.7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南地区 | 353,574,453.22 | 248,653,573.73 | 353,574,453.22 | 248,653,573.73 |
华东地区 | 65,941,380.12 | 60,063,183.85 | 65,941,380.12 | 60,063,183.85 |
华北地区 | 23,173,566.35 | 22,030,962.66 | 23,173,566.35 | 22,030,962.66 |
西南地区 | 25,973,458.13 | 22,384,514.60 | 25,973,458.13 | 22,384,514.60 |
其他地区 | 23,576,021.69 | 20,602,529.60 | 23,576,021.69 | 20,602,529.6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商品(某一时点转让) | 492,238,879.51 | 373,734,764.44 | 492,238,879.51 | 373,734,764.44 |
合计 | 492,238,879.51 | 373,734,764.44 | 492,238,879.51 | 373,734,764.44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收益 | 6,205,532.76 | 1,891,332.20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524,258.32 | |
国债逆回购 | 250,759.85 | |
合计 | 6,456,292.61 | 367,073.88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24,923.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0,439.2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343,540.2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738,015.8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8,966.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1,858.2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31,153.43 | |
合计 | 10,476,590.3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收到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4% | 0.23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1% | 0.18 | 0.1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