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清越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1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26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39.9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3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6,761,907.4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0,809,354.40元。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734,954,739.90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496,761,907.44 |
1: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93,969,248.87 |
其中: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15,188,720.55 |
2: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48,793,790.41 |
项目 | 金额(元) |
其中: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5,456,193.01 |
3: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 |
4: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其中:报告期内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5: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 | 3,998,868.16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616,521.94 |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 | 250,809,354.40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236,000,000.00 |
等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809,354.40 |
注:本核查意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导致的加总数据出现误差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于:2023年9月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账号:2010020228877)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75200122000572138)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024年1月在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15937957840080)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2024年9月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800849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8030576)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 10532401040066430 | 2,510,144.43 |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 2010020141716 | 2,585,524.6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100002943 | 3,710,511.42 |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 | 2010020228877 | 0.00 | 理财银行专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75200122000572138 | 0.00 | 理财银行专户 |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15937957840080 | 0.00 | 理财银行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 | 1102232829100132354 | 5,991,993.32 | 回购股份银行专户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030570 | 11,138.93 | 回购股份证券专户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030576 | 0.00 | 理财证券专户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008496 | 41.67 | 理财证券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112001012600699868 | - | 已销户 |
总计 | 14,809,354.40 |
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100,211.6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 本次拟置换 金额(元) |
1 | 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40,511,984.68 | 40,511,984.68 |
2 |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25,588,226.99 | 25,588,226.99 |
合计 | 66,100,211.67 | 66,100,211.6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3、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23,600.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1,000.00 | 2024-10-18 | 2025-01-22 | 否 |
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1,000.00 | 2024-10-18 | 2025-01-15 | 否 |
3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11-26 | 2025-01-10 | 否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4-12-02 | 2025-03-03 | 否 |
5 |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12-17 | 2025-03-17 | 否 |
6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600.00 | 2024-11-28 | 2025-01-02 | 否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11-18 | 2025-02-18 | 否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4-12-16 | 2025-03-17 | 否 |
合计 | 23,6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向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63
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719.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817号)。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清越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清越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4年度,清越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清越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清越科技在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4) | 734,954,739.9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643,781.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6,761,907.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188,720.55 | 93,969,248.87 | -56,030,751.13 | 62.65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5,456,193.01 | 48,793,790.41 | -51,206,209.59 | 48.79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注5)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3,998,868.16 | 3,998,868.16 | -6,001,131.84 | 3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尚未明确用途超募资金 | 124,954,739.90 | 124,954,739.90 | 124,954,739.90 | -124,954,739.9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734,954,739.90 | 734,954,739.90 | 734,954,739.90 | 124,643,781.72 | 496,761,907.44 | -238,192,832.4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募集资金到账金额76,010.63万元,扣除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515.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注5: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世杰 赵瑞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