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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泵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兰才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各项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规范经营、持续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2024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兰才有: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农机院排灌机械研究所所长、节水灌溉工程装备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排灌机械分会会长、中国农机学会排灌机械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作出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本年度公司相关会议,在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经本人对会议议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进行认真仔细审议,我对没有关联关系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对有关联关系的议案均予以回避,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兰才有996002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两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本年度相关会议,在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经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仔细审议,我对没有关联关系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对有关联关系的议案均予以回避,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兰才有1----21

(三)日常工作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董事会及相关专委会决策的落实情况,我通过听取专项汇报、进度督导等措施密切跟进各项决议的实际执行进度,切实督导管理层及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有效维护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股东权益。同时,我坚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通过网络媒体、电子邮件、电话、线上及线下会议等多维度信息渠道,跟踪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控及内控体系运行状况,并且对关注到的行业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潜在风险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因素进行前瞻性分析,及时向管理层进行风险预警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此外,我还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优势,针对公司的制度修订、体系完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事项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助力提升公司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针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我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展开深入且全面的沟通。详细了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安排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审计规划,同时认真梳理各项相关资料。沟通过程中,针对审计流程、财务数据核查、审计重点方向等相关问题,我与双方积极探讨交流,凭借沟通协调有效排除潜在阻碍,确保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推动相关报告编制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年报审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始终把与中小股东保持紧密联系、维护其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直接的沟通。同时,时刻留意公司在各类渠道上的舆情动态,尤其关注东方财富股吧、上证e互动这类公开平台,对中小股东关心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反馈中小股东有价值的合理建议。同时,对于公司相关会议中需审议的重大事项,我在审核过程中也重点对是否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进行关注,并将此作为我进行表决的重要依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进行现场工作,通过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人员的线下沟通会议、线下参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调研考察公司厂区及生产车间等途径开展充分有效的现场工作,并且通过微信、电话、视频会议等形式与公司的董监高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在履职保障方面,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对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面支持,在会议准备方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会议流程发送会议的通知和相关资料,会议资料的格式整齐、表述清晰,会议通知及时有效。针对其他重要事项,公司也能通过及时通讯就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沟通,有效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建议落实及问题反馈方面,公司的相关人员也能保证快速响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针对我提出的建议与疑问进行合理分析,并通过通讯、书面邮件等形式进行回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确定。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平的、公允的、合理的,且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能够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4年,公司共编制了四份定期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均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

在相关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我与公司的财务部门、证券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充分沟通,并对编制过程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优先关注,进一步确保了相关报告的真实性及完整性。针对于上述报告,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我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我们独立董事与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报告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探讨,在此基础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在公司的帮助下,我们独立董事与立信建立起双向的沟通机制,通过公司及立信组织的审计进场前、审计结束后的沟通会议,我们充分掌握立信的独立性及专业性情况,并进一步了解年度审计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督促立信秉持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及时推进年度审计工作。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工作,同意聘任叶晨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叶晨晨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具备胜任财务总监岗位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被提名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资格。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以上事项均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并已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作为公司的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对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背景资料进行了审阅,同意将相关人员聘任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我们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职。在公司各项事务决策过程中,我始终秉持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见解,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关注公司治理运作以及经营状况,积极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展开深度交流,为推动公司科学决策贡献力量。2025年,我将延续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客观、公正且独立地运作,矢志不渝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方位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兰才有2025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兰才有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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