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都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4-03-18 | 五届二次审计委员会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24-04-22 | 五届三次审计委员会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08-15 | 五届四次审计委员会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10-08 | 五届五次审计委员会 | 《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
2024-10-24 | 五届六次审计委员会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2024年1月份,在会计师开始审计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审阅了公司编制完成的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同意提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
3、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4、在取得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5、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进行了评估,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公司内审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议了公司内审部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议内审部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