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467,322.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28,784,918.3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481,484.23元,减去分配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90,124,645.11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3,646,111.69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4,154,83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90,124,645.11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653,521,466.5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0,124,645.11 | 90,124,645.11 | 90,124,645.11 |
回购注销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467,322.65 | 506,631,425.70 | 624,241,810.48 |
研发投入(元) | 255,104,171.51 | 300,736,365.63 | 334,488,261.22 |
营业收入(元) | 5,782,766,928.71 | 6,108,854,649.13 | 6,650,024,882.3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43,646,111.6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89,665,382.3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70,373,935.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84,113,519.6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70,373,935.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890,328,798.3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80%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70,373,935.3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