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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张学安先生、王海燕女士、冯凯燕女士、孟娟女士、吴佳蓉女士,其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冯凯燕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准备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讨论内容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2024年1月23日1、与外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讨论和沟通2023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开展、重点审计区域与审计策略、风险评估判断等情况,并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
了沟通和交流;2、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沟通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7月29日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3日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我们认为苏亚金诚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够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

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我们对其审计工作表示认可。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为保证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先后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了解。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后,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在年报披露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审议通过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亦未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情形,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核查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完备,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岗位职责明确,权限和业务流程清晰,有效地加强了对公司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实现了不相容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开展。

5、协调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保证外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期完成。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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