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86,676,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在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6,676,000股变更为261,346,400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86,676,000元人民币变更为261,346,400元人民币,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67.6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34.64万元。 |
2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8,667.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6,134.6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