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邹健、黄伟坤、刘瑛以及2024年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庄树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健、黄伟坤、刘瑛以及离任独立董事庄树鹏的任职经历和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