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庄树鹏、独立董事刘瑛、董事李静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庄树鹏担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李静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将委员会成员调整为:庄树鹏、刘瑛、卢堃。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4年11月届满,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黄伟坤、独立董事刘瑛、董事卢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伟坤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4-02-27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制定《松发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2024-03-29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四次会议 | 1.松发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松发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松发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6.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2024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8.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0.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1.松发股份审计部2023年工作报告 | ||
2024-04-22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五次会议 | 1.松发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松发股份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
2024-07-16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接受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08-09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七次会议 | 1.松发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松发股份审计部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 |
2024-10-18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八次会议 | 1.松发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松发股份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
2024-11-08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2、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与计划,并认可其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情形。公司的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经审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审计效率,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委员会职责与义务,有效发挥其在加强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有
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