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杰)本人孙杰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本人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孙杰先生,男,汉族,1980年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副教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教师、财务管理系主任,从事企业集团财务管控模式、预算管理方法、国企混改以及公司治理研究,现任汇嘉时代独立董事、新赛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6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2023年应出席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董事会次数 | 临时股东大会次数 | 年度股东大会次数 | ||||
孙杰 | 8 | 5 | 1 | 14 | 0 | 0 |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职委员。2024年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6次,其中:审计委员会9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认为,各次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向包括本人在内的独立董事发送最新证券监管动态、新法新规、宏观经济形势、主要产品价格走势及行业发展动向、同行业上市公司近期表现等信息,让本人能更充分、更有效、更客观地履行职责。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年报期间相关工作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与方案进行提前沟通,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审计工作并初
步确定审计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相关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执行标准确定及发放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7日先后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经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违反避免同业竞争、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促进了公司更加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全面实施进程,不断加强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认为,截至内控评价基准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执行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责任与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成果建言献策;加强与公司董、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培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孙杰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