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赛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453,6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999,990.2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415.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273,575.2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54,273,575.20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0,375,668.2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27,340,088.35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554,273,575.20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69,914,415.19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 3,369,639.36 |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8,754.00 |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87,720,04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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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60,461,253.08 |
加:2024年度利息收入 | 85,620.89 |
减:2024年度手续费支出 | 4,324.8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27,340,088.35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
月和2023年
月,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 |
1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 65050111383300000324 | 6,226.99 |
2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 65050111383300000326 | 3.41 |
3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 30748901040008183 | 26,469.85 |
4 |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 65050111383300000335 | 0.00 |
5 | 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 65050111383300000702 | 33.76 |
合计 | 32,734.0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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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专用线扩建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时间延长至2025年
月,并将“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时间延长至2026年4月。截至2025年4月,公司暂未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进行投资建设。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受多重外部环境影响,煤炭行业整体较弱。尤其是2022年和2023年,政府部门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视及开采产能的限制,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业务拓展出现困难。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2025年
月延期至2026年
月。同时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防范了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暂未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进行投入。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进行重新论证。
(1)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鉴于伊犁地区是新疆主要产煤地之一,煤矿储量较大,周边地区以电厂为主的企业对煤炭需求量仍然较大,未来煤炭的储运仍有增长空间。此外,该募投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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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一带一路”的重要口岸霍尔果斯口岸仅几十公里,该项目建成后还可仓储运输农副产品、建材、矿产品等,仍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近两年来,虽然受下游需求承压的影响,煤炭市场和经营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从长远来看,煤炭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有其不可替代性,随着经济的增长、安全生产的不断规范,煤炭的需求也将会走出低谷。因2022年伊犁霍城县人民政府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短期内对项目的投资进程产生了影响,但从伊犁地区煤矿产业及市场需求,结合目前市场有所回暖,从长期来看项目的预期收益仍然是可观的。
(
)项目预期收益“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将能够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煤炭物流配送能力,从而增强其在相关领域的市场份额。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预计将促进公司的整体服务能力,推动服务升级,并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规模产生积极影响。此外,项目还将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因此,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研究和评估,结合实际情况,拟将该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时间延长至2026年
月。公司目前仍在对该项目的相关市场、相关产业政策进行持续观察和研究,计划在项目建设条件更加成熟之后,结合公司整体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开展项目建设。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毕,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公司运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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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在同一时点上合计使用不超过3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止。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已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额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参见本节“(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变更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为“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金额为3,600万元,其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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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相关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毕。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变更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具体包含“年处理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和二期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募投资金投入金额为6,437.67万元,投资进度为
51.03%。经公司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将一般户资金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将一般账户内资金10,000,000.00元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当天发现后,并于当天转出。
、其他事项
序号 | 误操作事项 | 涉及金额(元) | 问题发现方 | 纠正情况 |
1 | 误用募集资金支付了非募投项目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 88,460.00 | 误操作,企业自主发现 | 当日发现问题,当日开始整改。8天后资金全额退回 |
2 | 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误转入一般户 | 8,800,000.00 | 误操作,企业自主发现 | 当日发现问题,当日整改完毕 |
3 | 误用募集资金支付了非募投项目的费用 | 24,000.00 | 误操作,企业自主发现 | 当日发现问题,当日整改完毕 |
上述系公司误操作行为,在误操作行为当天发现问题,并当天开始整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募集资金账户的细节管理,杜绝因粗心导致业务差错。另外,公司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学习。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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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赛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赛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除存在误操作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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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蕾马如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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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427.3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46.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215.3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037.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9.26%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 是 | 12,615.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 | 是 | - | 12,615.36 | 12,615.36 | 6,046.13 | 6,437.67 | -6,177.69 | 51.03 | 2025年12月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否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0.00 | 12,999.89 | -0.1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 是 | 29,812.00 | 26,212.00 | 26,212.00 | 0.00 | 0.00 | -26,212.00 | 0.00 | 2026年4月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 是 | - | 3,600.00 | 3,600.00 | 0.00 | 3,6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5,427.36 | 55,427.36 | 55,427.36 | 6,046.13 | 23,037.573 | -32,389.7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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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注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专用线扩建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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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 | 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 12,615.36 | 12,615.36 | 6,046.13 | 6,437.67 | 51.0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 3,600.00 | 3,600.00 | 0.00 | 3,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6,215.36 | 16,215.36 | 6,046.13 | 10,037.67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意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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