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送达全体董事。根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减持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384,836股。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最终减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为准。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