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85公司简称:九州一轨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关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艾石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4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0,292,062股,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数6,952,007股后的股本143,340,05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4,157.287元(含税),为当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67%。公司2024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65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8
第六节重要事项 ...... 9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5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5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5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件。 | |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九州一轨、公司 | 指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噪声污染防治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指 | 《“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工程技术中心 | 指 | 生态环境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筹) |
京投公司 | 指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轨交 | 指 |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国奥时代 | 指 | 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劳保所 | 指 |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曾用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
展腾投资 | 指 | 惠州展腾新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万胜投资 | 指 | 广州万胜友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汇力投资 | 指 | 东台汇力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安汇力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力投资 | 指 | 广州同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海贝 | 指 | 金海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鹏汇投资 | 指 | 新余市鹏汇风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城建投资 | 指 | 北京城建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石仲盈 | 指 | 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基石智盈 | 指 | 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九州晟邦 | 指 | 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越秀产投 | 指 |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九州一轨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JIUZHOUYIGUIENVIRONMENTAL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UZHOUYIGUI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卫东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71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uzhouyigui.com/ |
电子信箱 | jiuzhouyigui@bjjzyg.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侃 | 林静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 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
电话 | 010-83682662 | 010-83682662 |
传真 | 010-83778492 | 010-83778492 |
电子信箱 | jiuzhouyigui@bjjzyg.com | jiuzhouyigui@bjjzyg.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九州一轨 | 688485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钱江新城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翔、石怡弘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尹百宽、赵培兵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月18日到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 ||||
营业收入 | 359,073,164.72 | 274,738,972.04 | 30.70 | 394,270,26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152,007.08 | 1,277,208.22 | 773.15 | 63,991,41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80,831.52 | -7,447,575.43 | 不适用 | 61,211,87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59,418.90 | 21,454,620.83 | -31.67 | -2,417,644.4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72,872,194.27 | 1,327,102,188.75 | -4.09 | 763,813,640.09 |
总资产 | 1,468,648,520.15 | 1,536,052,681.30 | -4.39 | 1,076,715,986.9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1 | 700.00 | 0.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1 | 700.00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5 | 不适用 | 0.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6 | 0.10 | 增加0.76个百分点 | 8.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7 | -0.58 | 增加1.05个百分点 | 8.3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80 | 7.51 | 减少1.71个百分点 | 5.6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3年有所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8,433.42万元、管理费用减少592.09万元及对参股公司本年投资亏损减少545.23万元所致;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0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0.76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987.48万元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6,924,218.52 | 69,415,847.21 | 72,124,827.91 | 170,608,27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83,969.36 | -8,789,062.60 | -8,468,803.62 | 35,093,842.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234,130.33 | -10,302,078.76 | -10,005,463.39 | 34,722,504.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30,139.07 | -51,690,374.07 | -17,925,851.00 | 139,205,783.0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39,784.80 | -3,939.22 | 27,683.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880.00 | 6,505,867.92 | 1,650,515.4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 4,992,392.53 | 3,788,813.57 | 1,498,572.46 |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8,973.33 | -14,096.57 | 5.8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5,039.43 | 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 | -1,437.69 | 83,815.6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68,426.96 | 1,550,424.36 | 481,044.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8,479.09 | |||
合计 | 4,971,175.56 | 8,724,783.65 | 2,779,547.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0 | 6,640,782.16 | 4,640,782.1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200,000.00 | 11,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 | 17,840,782.16 | 15,840,782.16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阶段。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和“人工智能+”行动的战略部署,依托自主研发的声纹在线监测技术和智慧运维管理系统,构建“以声为业,三维驱动:筑牢安全基底、提升管理效能、践行绿色法治”的发展体系,即:
筑牢安全基底:设备状态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强化城轨安全管理;
提升管理效能:高效组织和执行运维任务,提升设施设备管理效能;
践行绿色法治:遵循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追溯噪声源头厘清污染责任。
公司通过智能化运维新模式的搭建,赋能新型工业化向纵深发展,提高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更安全、更高效、更环保的现代化运维新模式,为城市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07.32万元,同比增长30.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20万元,同比增长773.15%。截至2024年末,综合已执行订单及新增订单情况,公司共有在手订单约6.74亿元。
(一)深耕主业提质增效,业绩实现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轨道交通是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主要应用场景,在国家“交通强国”战略和“双碳”目标的双重驱动下,轨道交通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核心领域,迈向了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阶段,持续为城市群协同发展、交通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出行体系建设提供支撑。与此同时,伴随行业技术迭代加速、运营维护市场需求日益增加,轨道交通行业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2024年,城轨项目施工进度有所提速,公司主要产品钢弹簧浮置板销售量约为85.74公里,相较于2023年同期的35.6公里,增幅为140.86%。同时,公司持续推动新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落地,橡胶弹簧浮置板在乌鲁木齐2号线成功获得首个销售合同;自主生产研发的匹配更高时速的市域(郊)轨道减振垫在天津8号线延长线获得首次应用。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和完善的产品矩阵,精准把握客户差异化需求,通过高效服务响应,持续提升轨道减振降噪领域市场份额。
公司聚焦智慧工务一体化发展,重点突破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的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打造“智能监测-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的全链条解决方案。1、进军大铁:依托工务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针对准池铁路重载货运铁路的特性,签订“地方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化二维图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协议,负责建立基础设施属性数据采集标准,实现基础设施综合图自动绘制及其与站场多专业平面布置图、三维GIS地图、BIM模型、线路视频联动显示等;2、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首台套:签订“地铁工务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销售合同,完善相关线路的在线轨检巡检集成设备的数据管理功能、提高设备检测数据利用效率;3、车载轨道声纹监测系统首台套:与中铁五局集团下属公司签订“车载轨道声纹检测仪(自定位线路检查仪)”采购合同,实现了该套声纹设备的首台套落地;此外,该系统成功入选《北京市2024年第三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4、推进示范项目:结合实际工程在北京地铁14号线铺设了全套“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落地首个综合示范段。
(二)创新突破传统边界,探索全新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技术、模式和思维的多重创新,努力探索跨领域的技术融合,以期开辟新的业绩增长路径。
在噪声控制物理防治方面,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所属公司就发电厂汽动给水泵机组扩建工程签订钢弹簧隔振采购合同,对机组设计转速范围内基础台板的振动控制负责;公司与上海市基础工程某公司就天津地铁沿线新增文物展厅减震(隔振)支座签订合同,负责支座的制作、安装、试验、监测及维护。上述合同的落地,实现公司业务新场景应用的突破。
同时,公司强化产业链协同,依托《“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开展本行政区域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要求,前瞻布局未来绿色低碳产业,设立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声环境技术咨询、环境空间规划和碳交易的组织等服务。报告期内,九州
晟邦成功中标内蒙古自治区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购置项目(东部区)标段,签订“中蒙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环评报告编制项目”,承接了该区域二分之一的监测站业务,助力公司把握绿色转型发展机遇,进军低碳服务领域,促进绿色低碳与高端装备制造的协同创新。
(三)声纹技术科技赋能,迈向城轨智能运维新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锚定城轨基础设施设备的安全、绿色、高效三大核心维度,升级声纹监测技术和智慧运维系统,全面推动城轨智能运维体系建设,加速实现公司技术和业务向智能运维、大数据服务转型。
1、开发病害识别算法公司对病害识别算法进行了广泛调研,对病害识别算法进行了初探,构造了阈值类指标算法2项(车辆状态指数VSI、波磨指数NCI),AI算法病害识别模型3项(波磨识别模型、道床脱空识别模型、基于一维神经网络的轨道病害识别模型),力争通过病害识别算法实现对设施设备状态的在线监测和预警,为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安全运行提供持久保障。
2、优化车载声纹系统公司从业务出发,结合市场需求,在“车载轨道声纹监测系统(便携)”JCYB011型产品的基础上,有序推进JCYB021型、JCYB031型产品设计、开发。其中,JCYB021型在原有JCYB011型产品基础上增加了噪声高频采集模块,为实现线路病害声纹识别提供硬件手段;JCYB031型在原有JCYB011型产品基础上增加了噪声(A计权声压级)、温度、湿度、PM2.5、PM10等指标的采集,综合考虑空气质量和环境监测,为城市绿色交通规划提供有力且全面的数据支撑,符合绿色发展理念。
3、升级断面声纹系统公司依托科研项目“新一代多功能断面监测设备研发”,对“轨道声纹(断面)在线监测系统”在功能多样化、外观小型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新产品支持有线和无线2种组网方式,可以同时测量应变信号,增加诸如车辆状态指数VSI、波磨指数NCI等多类指标计算,产品体积减小30%以上。2024年完成了硬件系统整体设计、算法开发及验证。
(四)推进技术中心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筹)的建设工作,完成4项系统解决方案、1部标准规范、29项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同时,工程技术中心努力践行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及科学普及的建设任务,主办了2024年环保展分论坛“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论坛研讨会——宁静轨道交通发展论坛”,邀请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东交通大学等专家做主题演讲;主办“宁静智慧轨道交通系列论坛”、协办“轨道交通产业品牌宣传周
暨2023年度广州市轨道交通首批自主创新产品发布会”等行业活动,并参加“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字音乐科技创新发展论坛”等活动做邀请报告;组织《工程结构振动控制》和《轨道交通振动环境影响与控制》课程师生实践学习。通过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公司有效提升了技术研发能力,为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平台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提升科技发展实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取得突破,先后荣获多项科技奖项和资质认证,并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
在科技奖项方面,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减隔振测评与正向设计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城市轨道交通振动噪声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轨道交通钢轨调频阻尼装置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环保装备技术创新奖二等奖。
在资质认定方面,公司“时速120-160km钢弹簧浮置板轨道系统”产品成功获评入选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广州市轨道交通自主创新产品评定清单》;参与“工电供综合维修生产一体化信息平台”荣获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2022-2023年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信息化最佳实践优秀案例;“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轨道交通减振轨道智慧监测及管理平台”技术入选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目录;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产品成功完成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成套技术装备”在工信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中获重点推介。
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荣获“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获得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2项。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已发布的标准共计6项。其中,参编地方标准1项、团体标准4项、国家标图1项。未发布的标准共计9项,其中参编国家标准3项,参编地方标准1项,参编团体标准4项,参编国家标图1项。以上标准编制工作提升了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促进行业健康向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标准等级 | 标准名称 | 管理单位 | 标准号 | 发布时间 |
国家标准 | 《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4部分: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 / |
《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6部分:撞击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 / | |
《声屏障结构用构配件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 |
用技术要求》 | ||||
地方标准 | 《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减振设计与评价标准》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DB34/T4572-2023 | 2023.10.07 |
《城市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及评价标准》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 | |
团体标准 | 《建筑工程振震双控设计标准》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T/CECS1234-2023 | 2023.10.10 |
《宁静住宅评价标准》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 T/CSUS61-2023 | 2023.08.15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钢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技术标准》 |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 T/JSTJXH34-2023 | 2023.12.19 | |
《建筑隔震减震装置认证标准》 |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 T/CCES6005-2024 | 2024.08.21 | |
《地铁钢轨动态位移测量方法与限值》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 / | / | |
《市域快线减振降噪混凝土道床技术规程》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 | / | |
《市域(郊)铁路道床聚氨酯隔振垫》 |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 / | / | |
《市域(郊)铁路钢弹簧浮置板隔振设备》 |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 / | / | |
国家标图 | 《地铁站台屏蔽门、疏散平台及声屏障选用与安装》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 GJBT-162223T303 | 2023.03.01 |
《城市道路——声屏障》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 / | / |
(六)人才优化引领创新,架构改革驱动转型报告期内,为支撑业务战略转型发展需求,公司强化了声纹监测等新兴业务领域的人才梯队建设。通过精准的人才引进策略,公司成功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专业背景涵盖算法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公司转型方向高度契合的关键领域。该团队不仅具备扎实的前沿专业知识,同时拥有丰富的产业实践经验。核心人才的引进有效完善了公司创新业务的人才支撑体系,显著提升了新兴业务板块的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人才结构优化与业务转型升级的协同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和成本竞争力,公司系统性推进组织架构优化与人力资源配置改革。基于科学的岗位价值评估,建立了更加高效的组织体系,通过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
落实人岗精准匹配,显著提升了组织运行效能。这一系列改革举措不仅充分发挥了员工的专业优势,也提升了公司运营效益,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着力推动智能制造,谋求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北京和广州“双中心”发展的运营模式,设立南北两大产能体系。报告期内,依托募投项目,公司在北京窦店生产制造中心内新建产研一体综合楼,将行政、研发、生产和销售集中统一管理,以期加强公司研发机构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生产效能落地、品牌产品推广等全流程协同合作,加速研发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更好地把控各环节成本,满足公司产销端深化改革、降本增效的战略目标。
同时,广东聚氨酯新材料智能生产研发基地开始试生产,该生产研发基地是公司在加大聚氨酯材料研发力度的基础上,扩展轨道交通、建筑等领域布局,满足市场需求的必要举措,基地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聚氨酯产能,为公司争取更大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
(八)践行“ESG”理念,展现持续发展实力
2024年,公司首次对外披露了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客观、规范、透明和全面地向公众展示了公司关于治理、经济、环境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理念与成果,以使利益相关方通过报告书了解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各方面的绩效,共同落实ESG目标。该报告得到权威评级机构的专业认可,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公司的WindESG评级为A,并荣获“第二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百强”等多个奖项,展现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实力。
后续,九州一轨将继续践行“ESG”理念,充分披露公司在党建、治理、风险管理、商业道德、供应链、环境管理及绿色运营等多维度的ESG管理体系,发挥产品和服务的社会与环境价值,以促使公司在环境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更好地服务社会。
(九)共享企业发展成果,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将投资者回报作为经营决策的重要考量。自2023年上市以来,公司通过实施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连续多年保持现金分红比例在净利润30%以上,累计现金分红26,617,122.02元(含税),使投资者切实分享公司成长红利。同时,公司适时开展股份回购计划,报告期内累计回购人民币57,956,252.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有效维护了投资者权益。未来,我们将继续优化“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双重回报机制,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实现企业与投资者的共赢发展。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一核两翼多板块”业务格局的建立,以声学研究为基础,基于防治主体的物理属性,运用减振降噪系列产品,实现噪声振动污染精准物理防治;基于防治主体的声纹信息属性,运用人工智能、声纹数据和状态监测体系,形成智慧运维、结构安全和病害治理业务,并将上述技术和产品应用于轨道交通、工业与民用建筑、机械装备、船舶工程等多个板块。公司产品和服务矩阵如下:
1、物理防治类
(1)轨道减振降噪类
1)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特殊等级(液体阻尼)和高等级(固体阻尼)的轨道减振降噪工程。按照适用速度可分为应用于地铁、轻轨(车速不超过100km/h)的中低速制式浮置板隔振器和应用于市域(郊)铁路(最高车速100-200km/h)的高速制式浮置板隔振器。
2)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区别于现浇浮置减振道床,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在施工现场之外的工厂预先生产混凝土轨道板,整板运抵项目现场后,进行快速铺设,开启了“环保、绿色、高效、低碳”建造高质量、高效率、高性能的隔振轨道工程模式,大幅度提升了轨道工程预制装配化率,提高了隔振轨道的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不仅节约了劳动力成本,也减少了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获得中环协环境技术进步一等奖。
3)其他:
产品 | 图例 | 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
橡胶弹簧隔振器 | 橡胶隔振器系列产品适用于高等级减振需求的轨道交通橡胶浮置板新建及改造工程,其对于轨道结构高度较低的隧道容差性更好,主要技术特点如下:(1)能够有效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减振效果≥12dB;(2)创新性的产品设计有效降低了橡胶元件浸水风险;(3)限位结构无需二次浇筑,节约了施工成本,简化了施工工序,提升了产品可维修性;(4)可与钢弹簧隔振器互换。 |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 | 用于轨道交通高等级减振措施,主要利用高分子材料的阻尼特性,通过垫层变形提供弹性,能够有效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与噪声,改善沿线环境质量。技术特点如下:(1)材料性能:采用耐老化的高性能天然橡胶材料制造而成,经高温、低温、浸水、冻融等工况检验,性能稳定;(2)结构设计:连续拱形锥台设计,优化结构应力分布,提高结构整体稳定性,满足钢轨挠曲变形要求;(3)减振效果:减振效果可达10dB以上;(4)适用范围:产品实现系列化,满足各类道床形式、不同轴重、不同速度、复杂工程条件和特殊环境;(5)供货施工:定制化卷材/片材供货,拼接安装便捷,施工程序简化。 | |
轨道用聚氨酯减振垫 | 用于轨道交通高等级减振措施,采用微孔聚氨酯材料制成,利用聚氨酯弹性体的变形及阻尼提供减振作用,能够有效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与噪声,改善沿线环境质量。技术特点如下:(1):产品系列化,不同的静态地基模量的产品满足不同的使用场景,包括碎石道床与整体道床;(2)低吸水率;(3)低压缩永久变形;(4)较低的动静比可实现优异的减振效果。 | |
减振轨道调频吸振装置 | 产品安装于减振轨道表面,基于调谐质量阻尼器原理,通过改变原轨道结构的动力性能,实现在原有结构基础上减振性能提升的目标。技术特点如下:(1)不改变原有轨道结构,施工安全便捷;(2)设备对行车安全和日常运营没有影响,安全系数高;(3)便于运维人员日常通行。(4)预估减振效果可达到3-5dB。 | |
浮置板轨道调频阻尼装置 | 本装置是适用于浮置板轨道新建及改造工程的调频动力吸振装置,可有效控制特定频段的浮置板轨道的振动响应,提高浮置板轨道的减振性能。技术特点如下:(1)提升浮置板减振效果3dB以上;(2)根据浮置板实际动力特性定制起效频率;(3)主体结构寿命50年以上。 | |
高性能减振扣件 | 高性能减振扣件是适用于城市轨道正线和场段新建及改造工程的高等级减振扣件,其可有效控制环境振动及二次结构噪声,同时保持钢轨横向稳定性,且结构简单、适配性强,有利于快速施工、维护。技术特点如下:(1)高效减振:减振效果≥8dB;(2)横向稳定:轨头动态横移量≤1mm,300万次疲劳后轨距扩大量≤2.5mm;(3)适配性强:紧固零部件通用,结构高度低,接口参数可定制;(4)快速施工:预组装施工,方便快捷,分体式设计,易拆卸更换。 |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 | 产品安装于钢轨轨腰,用于调整原轨道系统的动力特性,改变轮轨谐振频率、大幅提高钢轨振动衰减率,进而减振降噪并减缓波磨发展,有效防治钢轨波磨,延长钢轨打磨周期。技术特点如下:(1)高效性:提高钢轨振动衰减率,降低钢轨振动响应;可降低钢轨振动7dB以上,降低轨旁7.5m附近噪声声压级3-7dB(A);(2)宽谱性:在150-5000Hz频率范围内实现减振降噪效果;(3)调频性: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定制特定主频产品;(4)安全性和实用性:安装方便快捷,不影响轨道原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 | |
降噪型钢轨阻尼器 | 产品安装于钢轨轨腰,属于约束阻尼型,通过提高钢轨阻尼、减小钢轨声辐射面积、降低声辐射率等有效降低轨旁噪声。技术特点如下:(1)高效性:降低轨旁7.5m附近噪声声压级大于3dB(A);(2)宽谱性:在200-8000Hz频率范围内实现降噪效果;(3)安全性和实用性:安装方便快捷,不影响轨道原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 |
(2)基础隔振类
产品 | 图例 | 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
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器 | 主要用于建筑物、桥梁、电厂、机场等建筑隔振和空调机组、锻锤、破碎机、压力机、发动机、汽轮发电机组等动力机器及设备的主动隔振,也可用于光刻设备、三坐标测量仪、精密车床、天平等精密仪器及设备的高精度被动隔振以及高速冲床等特殊隔振需求。技术特点如下:由上、下支承结构、多组圆柱螺旋压缩弹簧及粘滞性阻尼器构成,具有承载力大、阻尼适配范围宽、固有频率低、隔振效果好、性能稳定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 |
建筑用聚氨酯减振垫 | 主要用于建筑的基础整体隔振,有效隔离来自各个方向振源的振动,保证整栋建筑物的振动和声学特性,也可用于各类设备减振降噪。技术特点如下:(1)系列化聚氨酯减振垫可满足不同的承载要求;(2)低吸水率;(3)低压缩永久变形率;(4)防潮解、霉变;(5)耐油、化学腐蚀;(6)优异的力学性能;(7)良好的耐久性。 |
(3)噪声类
产品 | 图例 | 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
声屏障 | 主要用于阻断噪声的传播途径,保护敏感建筑,从结构上可分为直立声屏障、半封闭声屏障和全封闭声屏障;从功能上可以分为声波干涉型、金属吸声型和透明的隔声窗型。技术特点如下:(1)声波干涉与无规扩散;(2)结构创新、外形美观、结构简单、防雨性能优,NRC≥0.75。 |
(4)车辆装备类
产品 | 图例 | 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
一系弹簧组 | 一系弹簧组是安装于轨道车辆转向架轴箱与构架之间的一系悬挂。每个轴箱上有两个一系弹簧组,主要起缓和振动冲击的作用。技术特点如下:(1)复合性:钢弹簧与橡胶堆复合于一体,提升一系悬挂装置的综合性能;(2)低磨耗性:设计特殊结构,降低产品磨耗;(3)节约空间:产品结构集约化设计,可有效减小占用空间。 |
2、信息化系统及服务
(1)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以九州一轨开发的轨道断面、线路、便携声纹监测软硬件产品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域的轨道声纹在线监测系统,依托工务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所有实时监测与静动态检测数据集成,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轨道与车辆真实状态全时全域监测。
1)系统构成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主要由轨道声纹(断面)在线监测系统、轨道声纹(线路)在线监测系统、车载轨道声纹监测系统(便携)和工务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等四部分组成。该系统以工务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为管理平台,通过集成轨道声纹在线监测系统、轨道动态和静态检测系统,实现全线网轨道设备状态全时全域感知;以运维决策模型库为基础,综合应用设备基础数据、状态数据和生产数据,实现轨道设备维修决策智慧化,通过工单驱动实现轨道运维闭环管理。
轨道声纹(断面)在线监测系统是基于定点断面的声纹感知,获取车辆和局部轨道状态的在线监测系统,可实现噪声、振动等物理量的精准采集和快速分析,评估运行车辆及该定点断面有限范围内的轨道状态。
轨道声纹(线路)在线监测系统是基于线路纵向的声纹感知,获取车辆、全线轨道和隧道状态的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利用光栅光纤技术,可突破原有定点断面监测的遗漏,实现轨道结构在真实工况下不同状态的全时、全域呈现。
车载轨道声纹监测系统(便携)由车载轨道声纹检测仪、手机移动终端、云端计算分析系统三部分组成,实现轨道病害精准定位。
工务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基础数据管理、检查检测管理和状态分析管理等模块,通过集成上述轨道声纹在线监测系统以及轨道动态、静态检测手段,实现轨道状态全息感知。该系统研发智能算法20余项,提供100多项应用功能,能够很好满足运维生产管理工作需求,可实现无源线性轨道设备管理的数字化转型、系统性评价、综合性管控、无纸化办公。
2)价值贡献
提升线路本质安全:
A、实现全面线路运行信息化实时监控。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在轨道静、动态检测及其它日常运维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集成轨道声纹在线监测数据,可对断轨、道床板上浮等突发病害进行实时反映,变周期性被动检查为实时在线的主动性监测,实现对线路运行的信息化监控。
B、实现轨道结构深层病害的精准把控。工务维保的根本目的是确保轨道结构完整、稳定、强度和弹性,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从结构整体动力学性能着手,通过振动、噪声、道床板应变变化,结合各种模型计算分析,智能化精准探知轨道结构的深层病害,从病害发生初期进行实时监控、适时响应,科学干预。
C、实现线路保护区施工作业的实时盯控。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的建设可以实现对地面及临近施工、非法人员等异常入侵振动源的监测,通过“实时监测+日常巡查”的新模式,可进一步提升地铁保护区的施工作业安全。
D、提高轨道运营和维修质量。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通过实时监测数据,科学精准把控轨道运营状态,评价日常轨道工务维修作业的工作质量,以避免因维修质量不佳造成的后续病害深化。
E、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能力。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是基于数据驱动的智能感知和决策体系,通过实时感知和长期监测,可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大幅降低既有人员决策模式导致的模糊地带,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解决振动噪声投诉问题:
A、满足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理清责任。基于法规强制要求,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依托多部振动噪声评价标准,编制了振动噪声数据标准算法,克服了传统检测技术存在的短时、离散、高度不确定性等弊端,可真实、准确记录噪声振动监测数据,形成噪声振动数据库。周边有投诉发生时可根据数据情况区分噪声振动投诉的责任主体,为业主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最终实现噪声振动问题从接诉被动治理模式到预警主动防控模式的转变。
B、真实把控减振产品服役性能。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通过合理的测点布设可实现各减振措施减振效果的性能保持能力精准评估和科学、合理预测,实时把控减振产品质量,未达到性能要求可通过数据支撑进行监督。
降低轨道运维综合成本:
A、提高设备状态精准把握能力,提升原有轨道运维生产能力。目前的轨道工务维修仍主要由故障修、计划修构成,通过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管理者可实时精准感知设备状
态,通过数据支撑,可进一步合理优化维修资源,减少过维修、临时性维修等传统维修方式,提升精准修、准确修、深层次维修的维修比例,提升维修效率,节省夜间施工时间。
B、通过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可实现外部入侵实时监测,大幅度降低地铁保护区巡查强度,合理优化保护区人员的配置。增强管理效率和社会效益:
A、通过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显著提升维保工程师的管理效率。维保工程师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取和处理所需的运维数据与信息,更准确地了解轨道设备当前的运维情况,更加高效地组织和执行运维任务,减少人为错误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B、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城市轨道设备信息进行获取,实现利用信息技术展开对城市轨道设备健康状态数据的分析,有针对性的完善城市轨道设备维保机制。通过新一代的信息技术,促进城轨交通运维技术发展和产品改造升级。以轨道运维管理研究应用为契机,通过数据分析结果指导城轨轨道设备运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
(2)检测监测设备
1)车载轨道声纹检测仪
车载轨道声纹检测仪是轨道动态不平顺病害检测设备,检测分析内容包括:车体振动加速度局部超限分析与晃车原因诊断、车辆运行平稳性分析、车厢内噪声检测分析与极值噪声原因诊断、车厢内噪声与振动数据综合分析。
该设备可固定在运营车辆上,也可作为添乘设备移动使用。该检测仪测量列车运行中的振动加速度,并基于空间分析方法、大数据技术与世界领先的模型算法,构建了“智慧大脑”,能够准确定位轨道晃车病害的里程位置,使管理者实时准确掌握轨道质量状态及其发展趋势。
2)轻量化轨道智能巡检小车
该产品采用模块化、轻量化设计,现场2人即可快速拆分上下道,在站台与轨道间快速传送。可灵活搭载多套检查装置,目前已搭载基于机器视觉的轨道智能巡检系统,可扩展隧道巡检系统、隧道限界检测系统等。在编码器和RFID辅助定位基础上,开发了轨枕编码识别定位系统。新的定
位技术依靠图像识别,实现地下空间线路检测的里程定位,可解决线路长、短链对准确里程定位的影响。
3)智能数据一体机智能数据一体机可集声纹信号采集、处理、传输及存储于一体,通过24位高精度、可支持
51.2kHz采样的多通道采集设备采集感知信号,通过内嵌边缘端算法实现数据实时处理,通过4G/5G网络进行数据的实时传输,噪声振动测量事件误报率低于0.01%,极大地提升了监测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公司整体产品和服务图谱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作为减振降噪物理防治和声纹数据信息化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主要面向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或施工方提供减振降噪相关产品和轨道声纹信息化综合治理服务,并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获得业务机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路线,专注于减振降噪产品研发、设计与咨询、产品生产、在线监测、智慧运维等全链条服务。公司采取牢牢把握优势市场、不断攻坚新市场的业务发展模式,保证传统物理防治类业务稳居行业前列的同时开拓声纹信息类服务市场,以满足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培育新业务成长曲线的发展战略,打造多点盈利模式。
2、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自主研发策略,打造不断循环修正的“需求目标-参数确定-硬件开发-算法研制-软件开发-设备联调-现场验证-系统优化”的技术路线。
(1)公司技术创新主要围绕“声纹监测和智慧运维”方向上展开,针对影响因素众多、多学科交叉等问题,公司打造包含高素质、多学科的专业科研人才队伍,在城市轨道交通大量工务运维生产和声纹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对“车辆-轨道-隧道/桥梁/路基”体系的振动特性进行研究,提出了基于多元数据融合分析技术的轨道结构病害识别方法及以设备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管理方法RCM(ReliabilityCenteredMaintenance),实现了设备设施病害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进一步提升工务智能化管理水平,保障了运营安全。
(2)公司建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立项、整体需求、市场定位、重大技术方案、研发进度、市场导入等环节进行把握和最终决策,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确定产品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确定产品研发策略,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决策、监督、检查,对产品成本投入、综合绩效进行评估和决策。
(3)公司研发注重市场调研,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开展信息跟踪,研发需求来自于客户和一线员工等各方面的市场反馈。公司要求营销、交付、售前、售后等各个岗位的员工提供研发新产品或是原有产品的改进建议,并参与数据的收集和产品的测试工作。公司一贯重视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对提出专利创意的员工实施奖励,及时将项目的技术成果转化为专利和系列化产品。
3、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采,并保留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物资种类较多,主要包括钢材、铝材、钢弹簧、各种配件和工程辅助材料等。由于减振降噪治理方案需要根据场景进行个性化设计,因此公司物资采购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例如钢弹簧是公司根据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整体性能要求,分系列、分用途研发,形成相应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设计图纸和工艺图纸,由专业的厂商定制化生产、供货。其他需个性化定制的产品,如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等,涉及运输半径,公司提供相关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和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在项目所在地一定距离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定制生产,公司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要求发货到项目现场。工程配件等标准化产品,公司根据需要直接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相对稳定。公司设立招采管理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和成本控制工作。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价格、信用、付款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建立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定期对进入供应商名录的合格供应商供货情况进行评审,对其阶段性的供货质量、供货周期、价格、付款条件、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的才可以进入下期供货,不合格的将从名录中删除,并终止其供货资格。
公司招采管理中心根据需求部门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按照《采购管理制度》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比价等方式确定供货厂家。原则上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针对单一来源采购,招采管理中心应就技术、市场、服务、价格等方面予以充分说明,并报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物资采购到货后,质量管理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后由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工程配件等通用产品,公司会根据未来的销售预测进行一定的备货。公司财务部根据入库清单做采购入账,并根据采购合同支付价款。
4、生产模式
2024年,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基于各产品销售计划以及月度发货情况,并结合库存管理、生产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与调整生产计划,从而保证了供货周期,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生产制造中心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加快生产端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引进数控机床、机器人等生产设备并逐步实现向生产自动化趋势发展,以ERP、MES、OA等管理软件作为中枢管理系统,培训员工熟练使用信息系统和工具,例如数控加工自动编程、自动线操作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与创新,根据不同产品的需求自制加工模具、工装等,实现了科学决策、智能设计、合理排产、监控设备状态、提升设备使用率,指导生产运行,从而提高了生产速度和准确性,降低了生产成本。
公司借助ERP、MES、OA信息化系统,精准分析与控制成本,可以实时监测和分析成本的各个环节;公司不断改善生产工艺、进行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浪费,合理规划生产流程,优化工序;利用半自动化、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和准确性。
公司执行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生产制造中心参照《九州一轨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实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设置专职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自检、互检、专检三个检测等级分别实施检测任务,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包括首件必检、过程抽样检测、合格品标记、不良品管理等。
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决策层、管理层、员工层等三个层次的安全行为准则,帮助全体员工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形成上下同欲、知行合一的安全文化理念,使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向更高阶段发展,推动公司健康和谐发展。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制了生产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完成了各类培训及演练。
5、销售模式
为第一时间抓取市场信息,公司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以“北京广州双总部”、“上海深圳办事处”的形式辐射全国市场,北京总部设有销售管理部,广州、郑州设立子公司,上海、深圳设立办事处,并在全国主要省会城市建立营销网络。公司业务与各城市重大基建项目相关,一般需要通过招投标环节或是竞争性谈判等市场竞争方式取得。另外,对于产品追加、备品备件、运维服务等业务,公司也采取与客户直接进行商务谈判方式取得,该类业务合同金额、占比均较小。公司业务按照项目制管理,项目定价均按照一单一议,以项目形式对外报价,定价依据受多方面的影响,主要包括客户项目的难易程度、供应商对特定部件或模块的报价、公司在相关地域的品牌影响力、具体项目的竞争激烈程度等。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1)从“增量规划”到“存量优化”,城轨交通既有线升级改造需求迫切
过去二十年,我国的铁路、公路、桥梁、城市配套等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国内的基础设施条件,也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树立了标杆。自20世纪60年代建成第一条地铁线路以来,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截至2024年底,中国内地累计有58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361条,运营里程12160.77公里,其中地铁9306.09公里,占比76.53%。2025年中国内地新开通城轨交通运营线路长度将有望再超1000公里,至“十四五”期末,城轨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将达到一万三千两百公里左右。近10年在建线路规模及年度完成建设投资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城市轨道交通2024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
2020年是中国城轨交通发展史上的“运建里程等量年”,全年城轨交通运营线路总长7970公里,首次超越当年6800公里的在建线路总长,标志着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正式迈入“运建并重、运营主导”的新阶段。截至2024年底,中国内地共有10个城市38条轨道交通线路运营超过15年,部分核心设施设备系统将迎来集中更新期,行业正面临系统性的更新改造需求。
既有线路改造不仅是保障先发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运营的必要举措,更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点。这一系统性工程既承载着提升和巩固线网功能的现实需求,又肩负着推进“绿色城轨”“智慧城轨”建设、加速关键设备国产化替代的历史使命。作为当前行业转型的重要突破口,既有线改造正推动我国城轨交通实现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从技术引进到自主创新、从单一运输到智慧融合的深刻变革,为构建现代化轨道交通体系提供了关键路径,对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024年6月13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了《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改造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制订既有线改造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的指导性文件,《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以科研为支撑,聚焦噪声振动、钢轨波磨、结构渗漏等课题,组织各方力量协同攻关,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突破瓶颈,优化改造方案;重点关注改造需求包括:“治理结构病害”“搭建智慧平台”“强化智能感知”“提升智能服务”等与我公司技术、服务相关的内容。
与基础设施建设依赖政策驱动和投资规模扩张不同,既有线路升级改造的持续性需求为市场提供了稳定的增长动能。这种长期、常态化的技术和产品服务需求,正推动减振降噪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创造更具韧性的市场空间。
2)工业大模型推动智能运维升级,全生命周期智慧化转型加速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政策指引下,城轨交通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转型。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了注重新科技深度赋能应用,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的基本原则,并制定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率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要求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完善设施数字化感知系统,增强关键路段和重要节点全天候、全周期运行状态监测和主动预警能力。
在此背景下,城轨工业大模型作为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典型应用,正在重塑行业运维模式。同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也明确指出,“鼓励运营单位采用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及有关设施设备,提升服务品质”,支持城轨智能转型,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提升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深入实施,行业正在构建安全可靠的智能运维数据生态,为城轨交通全生命周期智慧化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后续,在政策法规持续完善与社会关注度显著提升的双重驱动下,随着智慧城轨建设,未来智慧化、智能化场景逐步增多,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厂商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该市场。值得关注的是,以声纹诊断技术为代表的创新科技解决方案,通过深度整合工业大模型、人工智能及数字孪生技术,已形成显著的技术协同效应,成为四网融合攻坚阶段的重要技术支撑。
3)以智慧赋能绿色城轨,低碳政策驱动技术升级
城轨交通行业正步入“绿智融合”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双碳”目标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双重驱动下,行业技术升级呈现出鲜明的生态友好导向,以智能化技术装备为基础,支撑城轨绿色低碳发展,为绿色城轨提供创新动力。其中,噪声振动控制技术作为轨道交通与城市环境协同发展的关键领域,正通过系统性技术创新实现突破性进展。
城轨交通绿色低碳发展目标驱动行业低噪声、低振动技术研发迭代。轨道减振领域,应用于不同速度等级的减振轨道产品已逐步丰富;高等级、特殊等级减振轨道原位提升减振性能产品技术逐步由实验室试验研究推广到正线试验段。传播途径隔振措施方面,周期性排桩隔振试验段正在建设中,有望获得实际应用验证。建筑隔振及振震双控方面,高分子减振垫在基坑支护屏障和百米高层建筑隔振取得良好效果,弹簧阻尼弹簧隔振支座用于高隔振需求的中低层建筑;随着城轨上盖建筑、大型交通枢纽和毗邻城轨的高环境需求和地震设防要求的敏感建筑增多,振震双控技术获得快速发展,形成了多种不同组合的振震双控技术方案,目前串联式和并联式振震双控技术获得了实际应用。这些技术突破正在重塑轨道交通与城市空间的绿色共生关系。
当前,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技术已形成覆盖“源头控制-传播阻断-受体防护”的全链条解决方案。随着环境标准升级与数字技术的深度渗透,行业正从单一设备创新转向系统级解决方案竞争,推动轨道交通真正成为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载体。这一进程不仅重塑着行业技术范式,更重新定义了现代交通基础设施的环境价值维度。
(2)行业基本特点
1)政策导向性
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方向与技术要求深度绑定国家环保战略与轨道交通规划政策。作为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行业标准制定、技术升级路径及市场需求释放均受各级环保法规和城市轨交建设政策的直接牵引。当前,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与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政策框架下,环境噪声控制标准持续提升,随着《“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法规对绿色交通建设的强化,环保技术迭代与轨交网络扩展将形成双向政策推力,持续驱动行业向高标准、智能化方向发展。
2)创新驱动性
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高度依赖持续性的研发创新。作为解决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治理难题的关键领域,行业技术门槛与环保标准同步提升,要求企业在减振结构设计、工务运维体系及智能监测系统开发等领域加大创新投入。当前,在环保政策持续升级与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复杂化的双重驱动下,声纹在线监测系统全天候实时监测、振动噪声检测信息实现数据系统整合。随着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深化与智能化运维需求的增长,预计创新成果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推动行业形成“技术突破—产品升级—市场验证”的良性循环体系。
3)市场集中性
公司所处行业的目标市场具有高度聚焦特征,主要集中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改造领域,其业务模式本质为面向政府投资主体及轨道交通建设集团的专业服务。由于行业需求直接关联轨交线路规划设计与运营维护环节,客户以城市轨道交通的业主方和施工方为主,市场覆盖范围精准且专业化程度高。当前,随着城市群交通网络加密与既有线路环保改造政策推进,虽带来持续市场需求,但项目承接仍高度依赖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及技术准入资质。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制式标准化程度提升,预计市场需求将向具备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的全流程专业服务商进一步集中,行业难以形成广泛分散的市场竞争格局。
4)需求波动性
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受轨道交通建设投资进度与政策调控节奏的直接影响。由于轨道交通项目规划立项、施工周期与财政资金拨付存在阶段性匹配差异,叠加环保技术标准升级带来的存量改造需求释放不均衡,导致市场呈现周期性波动特征。当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基础设施提质增效的政策导向下,新建线路需求保持基本规模,但地方债务风险管控与项目审批标准提升,使得部分区域建设进度出现阶段性调整。随着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与既有线路降噪改造需求的持续释放,行业将在新建与改造需求的动态平衡中实现中长期稳定发展。
(3)主要技术门槛
1)智能运维安全:突破车-地-云协同控制,依赖长期数据积累、突发事件处置经验和历史数据库支撑决策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要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指示,城轨交通行业应当把握当前发展的重大机遇,以推进城轨信息化,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为载体,开创交通强国建设新局面。其中,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这是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意指建设多个成体系的智能系统,最终构成智慧城轨,包括“智能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运维安全感知化”等十大智能系统。
人工智能在线监测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智能运维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实现需突破车-地-云协同控制、故障冗余容错等多个核心领域。车-地-云协同需解决车载终端实时监测、轨旁设
备精准响应与云端算力高效调度的动态匹配问题,依赖高精度时间同步通信协议与智能决策算法的深度融合;故障冗余容错需构建多级硬件备份、软件自检及数据交叉验证机制,确保极端工况下系统的持续稳定性。同时,系统效能高度依赖长期振动数据、设备全生命周期退化规律及突发事件处置经验的积累,需基于大量历史数据库训练故障预测模型并优化应急决策流程。
2)既有线路改造:要求多产品,多专业,多领域的协同,创新不停运条件下振动噪声快速改造技术
轨道减振产品长效服役后性能恢复和既有线路振动污染治理改造是城市轨道交通绿色更新的技术攻坚领域,其核心难点在于需在不中断运营的前提下高效完成改造,同步解决既有结构力学性能保持、减振性能恢复/提升等复合问题;修复工艺开发涉及轨道工务、减振元件安装等多工序协同作业,项目实施需整合轨道工程、结构力学、材料科学多专业团队。此外,针对城轨振动扰民原因复杂、运营线路不可能停运且维修天窗时间短的现状,开发不停运条件下振动噪声快速改造技术是行业所急需。比如:特殊等级的轨道减振措施已经是最高等级的措施,但在某些路段仍存在振扰问题,在受限于轨道结构高度、动位移等条件情况下,如何在保证不停运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措施效果。针对普通道床、梯形轨枕、减振垫浮置板、钢弹簧浮置板等需要性能提升的地段,研究相关提升措施、现场快速施工等工艺和方法尤为重要。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国产突破,实现行业技术自主可控
公司为推动“阻尼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系统”科技成果转化而设立,以“阻尼弹簧浮置道床”“唧筒式阻尼结构”和“预制板浮置减振道床”为代表的多项创新技术,突破了国外技术的专利壁垒,打破了外资公司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高端隔振领域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垄断,形成了独立的技术路线,实现了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国产替代和自主可控,具有行业引领作用。
(2)科创先行,驱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设立以来,公司凭借突出的科研实力,不断探索行业前沿技术,致力于创新与技术突破,多次获得省部级和产业协会奖项,包括“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科研领域的领先地位和持续创新能力,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公司技术实力的认可,也为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科研创新、市场开拓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三年),并入选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名单(2021年7月首次认定)。同时,公司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为
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提供政策、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技术、设施运行管理等提供多维度支撑,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奖项名称 | 获奖年份 | 获奖项目名称 |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2012 | 轨道交通阻尼弹簧浮置道床隔振系统成套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2017 | 地铁车辆段上盖建筑振动控制成套技术及应用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技术进步一等奖 | 2020 | 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关键技术及应用 |
建华工程奖集体一等奖 | 2021 | 城市轨道交通预制浮置隔振轨道关键技术及应用 |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突出贡献项目奖 | 2022 | 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关键技术及应用 |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 2023 | 城市轨道交通振动快速预测与精准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 |
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2024 | 城市轨道交通振动噪声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 |
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 2024 | 城市轨道交通减隔振测评与正向设计关键技术及应用 |
2024年度环保装备技术创新奖二等奖 | 2024 | 轨道交通钢轨调频阻尼装置关键技术与应用 |
(3)巩固市场,覆盖率稳居行业前列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覆盖全场景的产品线和高效的营销网络,在存量市场覆盖率方面稳居行业前列。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58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61条,公司的主要产品已经应用于北京、天津、南昌、合肥、深圳、济南等33个城市的150余条线路的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场覆盖率超过40%。
同时,公司依托领先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成功将核心产品拓展至轨道交通以外的全新应用场景,如发电厂、文物保护等领域,实现了多元化发展的战略突破,展现了公司产品的技术延展性,也为公司开辟了新的增长空间。
(4)转型升级,开创城轨运维领域新格局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平稳发展期,为保障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在稳定原有业务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着手建立第二成长曲线,以期突破传统行业市场空间上限。结合国家“交通强国”战略,公司将信息化、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智慧化技术应用到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中,锚定新建及运营城轨线路的轨道结构安全、运维管理效率和健康声环境等维度,运用声纹在线监测技术,力争开创城轨运维领域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从科研合作和工程应用等维度提升声纹系统的市场渗透率,着力推进示范项目的落实,在包括北京、郑州、天津等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线路上落地了科研合作和示范项目,
收集真实城轨运维数据的同时,为算法优化和产品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项目的落实,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城轨业主方的合作粘性,提升行业影响力。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化技术深度渗透专业场景当前轨道交通行业正经历深刻的智慧化变革,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突破传统设备运维的边界限制。在城轨工务维保领域,振动噪声监测及溯源需要高频次、高精度感知,设备设施状态评价依赖多维数据实时建模,传统人工巡检模式已难以满足复杂工况下的精准治理需求。这种技术渗透不仅构建起“感知-诊断-决策”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更推动行业从被动维保向预测性维护跃迁。数字孪生技术在轨道线网建模中的规模化应用,实现了线路状态的实时监测和仿真,为构建绿色低碳的智慧交通体系提供了解决方案。
(2)绿色低碳技术标准推动行业升级在全球碳中和浪潮与国内“双碳”战略的双重驱动下,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领域正经历深刻的技术变革——从传统的环保合规导向,升级为贯穿设计、建造、运维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管理体系。以声纹在线监测技术为例,该技术指导运营方优化轨道维护方式和频次,使典型区段综合能效显著提升。这种数据驱动的低碳运维模式,不仅实现了环保性能与能效管理的协同优化,更推动行业标准制定逻辑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随着绿色低碳标准逐步覆盖轨道交通产业链,具备碳足迹追溯能力的自主技术体系正成为企业突破绿色壁垒、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抓手,标志着轨道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进入“技术标准-产业实践-价值循环”三位一体的新阶段。
(3)数据资产成为核心竞争力在轨道交通运维体系智能化升级进程中,设备状态数据正从辅助决策工具演变为核心生产要素。以声纹在线监测运维系统为例,其通过在线采集轮轨耦合产生的振动噪声等声纹特征,形成具有时空连续性的动态特征图谱。相较于传统离散式人工检测数据,持续积累的声纹数据库能够精准刻画减振装置性能衰减曲线,结合智能诊断算法可实现隐蔽、早期病害的“早判断、早治疗”。这种数据资产的深度开发不仅实现了“声纹溯源-故障预警-维护建议”的闭环价值转化,更推动运维模式从阈值报警向健康度评估跃升。随着行业对数据确权、分级应用的标准化建设加速,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声纹特征解析模型将成为企业构建技术壁垒、拓展增值服务的关键载体,驱动轨道交通运维从经验依赖型向数据驱动型全面转型。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序号 | 技术名称 | 主要用途 |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 | 在主营业务中的运用 |
1 | 阻尼弹簧浮置道床隔振系统技术 | 用于轨道交通特殊等级、高等级减振措施钢弹簧浮置板轨道。 | 固有频率低至5~10Hz,阻尼比在0.06-0.12之间可设计调整,力学性能稳定,具有三维刚度,永久变形小,隔振效率高。实现小体积大负载及500万次以上的疲劳寿命。 | 在全国30多个城市100多条地铁线路中广泛使用。 |
2 | 城市轨道交通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成套技术 | 解决了传统现浇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存在的隔振降噪效果差、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严重及施工工艺复杂等难题,可以实现轨道道床装配式施工 | 全面突破传统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开拓了预制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理论与专项设计方法,首创了城市轨道交通“统一内置”预制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系统,提升了浮置隔振轨道系统的平顺性,保证了轨道系统高效的隔振性能≥16dB;开启了“环保、绿色、高效”建造高等级隔振轨道工程模式,大幅度提升了轨道工程装配化率,大幅度提高了隔振轨道的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改善了施工环境和节约了劳动力成本;系统地建立了装配式浮置隔振轨道振动预测、隔振设计、生产制造、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等成套技术服务体系。 | 在全国10多个城市30多条地铁线路中广泛使用。 |
3 | 高速阻尼钢弹簧隔振器和减振道床技术 | 用于开发适用速度在100~200km/h范围内的隔振器和钢弹簧浮置板道床。 | 针对行车速度100~200km/h之间的场景;抗疲劳性能:其关键部件隔振器经过500万次疲劳试验后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减振性能:减振效果可达10dB以上;安全冗余设计:每套隔振器均具备水平限位隔振器失效指示器、应急限位装置、橡胶垫等多重保护措施,确保极端条件下的行车安全;顶升便捷:安装过程简单快捷,采用专用顶工装,安全高效。 | 主要用于市域(郊)铁路、都市快轨的噪声与振动控制业务,目前正在推广阶段。 |
4 | TOD上盖振动噪声专项精准控制技术 | 应用于以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为主的上盖振动噪声控制项目。 | 该技术涵盖高效精确预测技术、振动噪声综合控制技术、定制化振动噪声控制措施。在上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对轨道结构、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进行综合振动噪声精准控制。 | 已经应用于北京、广州、温州、郑州等TOD上盖专项防治项目和专题研究。 |
5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作为轨道交通高 | 采用耐老化的高性能天然橡胶材料制造而成,经高温、低温、 | 已应用于北京、广州、天津等地城轨和 |
垫技术 | 等级减振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与噪声,改善沿线环境质量。 | 浸水、冻融等工况检验,性能稳定。连续拱形锥台设计,优化结构应力分布,提高结构整体稳定性,满足钢轨挠曲变形要求。减振效果可达10dB以上。 | 市域(郊)正线以及车辆段振动控制工程。 | |
6 |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技术 | 通过动力吸振技术进行钢轨减振降噪、减缓波磨发展甚至消除钢轨波磨。 | 是一种安装于钢轨轨腰的动力吸振系统,能够调整原轨道系统的动力特性,大幅提高钢轨振动衰减率。具备低起效频率,宽频减振降噪,主频可调节等特点。 | 用于正线及车辆基地振动噪声控制项目,以及减振降噪改造项目和钢轨波磨病害治理项目。目前,在北京、郑州等城市地铁改造项目中应用。 |
7 | 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技术 | 民用建筑和锻锤、压力机、汽轮发电机组等大型动力机器设备的隔振。 | 隔振系统固有频率低至2.5Hz;阻尼比在0.05~0.3之间,按需调整;单只隔振器最大承载450吨;疲劳寿命超过1000万次;隔振效率大于等于95%。 | 已用于4,000kw大型舰船发动机试验台隔振,在TOD上盖建筑隔振中应用潜力巨大。 |
8 | 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技术 | 实现轨道运维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智慧化,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的运维效率与安全。 | 降低轨道运维成本,减少资金和人员投入,延长轨道寿命,提升轨道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经济效益10%以上。 | 已开展北京、郑州、绍兴、天津、兰州等多个城市的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 |
9 | 阻尼剂技术 | 用于开发阻尼剂,阻尼剂与弹簧及隔振器阻尼结构结合之后提供阻尼力,满足系统阻尼并抑制弹簧共振。 | 经配比后的粘滞性高分子材料成为优良阻尼剂:(1)不溶于水,不因吸潮改变粘度;(2)具有抗氧化性,在空气中长时间暴露不发生性能改变;(3)区别于传统阻尼,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小,在-40℃至+80℃范围内不发生不可逆变化。 | 用于开发的阻尼剂,作为隔振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隔振器一起销售。 |
10 | 基于场景和大数据的仿真技术 | 用于指导公司的产品研发和项目实施。 | 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注重项目振动噪声数据的采集,储备了大量的实测噪声振动数据,形成了振动噪声数据库,为产品开发、项目实施提供数据支撑,为仿真模型和理论模型提供参考依据;公司基于大数据针对不同场景开发高精度的仿真计算模型。 | 公司振动噪声数据库是多年数据的积累,用于指导公司开发针对性的新产品,为客户提供针对各种场景的高效的振动噪声治理方案。 |
11 | 基于多元化解析的在线监测技术 | 实时监控分析运营线路的轮轨振动、噪声、位移等变化情况,可解决噪声振动投诉纠纷,为运营安全和环境噪声振动达标控制提供保障。 | 开发了信号“分布采集、实时处理、无线传输”于一体的智能数据一体机,可实时连续采集噪声、振动、位移等多类型物理量。采用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概率统计等方法对数据进行深度解析与重构,可精准预测城轨噪声振动特征数据的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评估轨道长期服役性能,实现轨道的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确保运营安全,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促进轨道工务向智慧化方向转变。 | 系统已在多个城市的地铁线路中成功完成落地应用,即将在轨道交通领域全面推广应用。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4 | - |
备注:2021年7月,公司被授予国家级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有效期为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2024年9月,公司入选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公示名单,入选名单的公示期于2024年9月6日结束,详见公司公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入选国家级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2024-071)。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技术申请35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获得专利授权26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16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129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93项,外观设计3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5 | 8 | 88 | 33 |
实用新型专利 | 20 | 16 | 143 | 9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2 | 3 | 3 |
软件著作权 | 22 | 22 | 70 | 7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57 | 48 | 304 | 199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0,811,393.50 | 20,643,241.72 | 0.8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0,811,393.50 | 20,643,241.72 | 0.8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80 | 7.51 | 减少1.7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160km/h市域铁路钢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应用研究 | 4,490,000 | 1,644,942.80 | 4,056,977.06 | 研究完成 | 推动科研成果预制高速钢弹簧浮置板轨道示范应用。 | 行业领先 | 促进市域铁路项目高速钢弹簧浮置板应用 |
2 | 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全过程管控与智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 3,800,000 | 1,801,834.32 | 4,768,341.93 | 研究完成 | 结合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条件,建立关键敏感区段的减振降噪智能监测及预警平台,实现对敏感地段轨道状态的研判和预警。针对运营线特点,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道床类减振轨道减振降噪性能提升技术的研究。 | 行业领先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减振轨道减振降噪性能提升 |
3 | 轨道交 | 5,000,000 | 3,794,203.53 | 5,686,246.41 | 研究 | 实现对 | 行业 | 应用 |
通智慧运维与噪声管控实验室建设 | 完成 | 轨道状态实时智能化精准“体检”,为轨道工务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实现工电供基础设施精准修和基于状态的预防修,实现城市轨道交通降本、提质、增效的目标 | 领先 | 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工务运维。 | ||||
4 | 钢弹簧隔振器新型防高频穿流结构开发 | 1,030,000 | 139,717.38 | 515,042.58 | 研究完成 | 降低高频穿流对基础影响,增强钢弹簧隔振器降噪隔振效果。 | 行业领先 | 城市轨道交通改造线路。 |
5 | 城市轨道交通光伏声屏障成套技术研究 | 4,535,000 | 1,050,728.66 | 1,730,429.42 | 研究完成 | 实现可调节声屏障预埋结构和零部件设计,实现声屏障结构一体化安装,将柔性太阳能组件与声屏障相结 | 行业领先 | 可在交通行业广泛应用 |
合,并应用于城轨行业相关关键技术的论证方案为工程应用提供理论支撑。 | ||||||||
6 | 直线电机感应板研发项目 | 790,000 | 384,180.54 | 505,519.01 | 研究完成 | 制出符合性能要求的整体式、叠片式感应板样件 | 行业领先 | 应用于采用直线电机车辆牵引的轨道项目 |
7 | 车上、车下线槽研发项目 | 500,000 | 138,783.57 | 244,679.79 | 研究完成 | 制出符合地铁车辆采购规范要求的线槽样件 | 行业领先 | 车上、车下线槽安装在地铁车辆上,内部放置电线用,应用于地铁车辆 |
8 | 基于光栅阵列技术的地铁轨道结构安全状态监测预警系统研究 | 2,800,000 | 2,629,379.37 | 2,926,597.21 | 研究阶段 | 研发一套适用于地铁轨道结构状态监测的高精度光栅阵列成套监测系统 | 行业领先 | 监测系统通过一定的数据训练后,可实现对轨道结构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断轨、 |
扣件松动、减振轨道弹性元件失效等实时快速识别和预警 | ||||||||
9 | 基于声纹信息的城市轨道交通道床结构病害监测系统研究 | 1,500,000 | 1,760,585.96 | 2,055,991.80 | 研究完成 | 对城市轨道交通道床结构病害的声纹信息进行积累,赋能城市轨道交通振动噪声智慧监测系统,实现智慧识别及预警决策。 | 行业领先 | 技术可推广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对道床的结构病害实时监控,尤其对道床结构薄弱处设置监测系统,提早发现道床结构隐秘病害;追踪病害发展,提高维保效率,保障地铁安全运营 |
10 | 侧置式钢弹簧浮置板系统 | 2,000,000 | 1,130,359.49 | 1,130,359.49 | 研究阶段 | 开发侧置+内置组合及全侧置两大类侧置式钢弹簧浮置板产品。 | 行业领先 | 应用于部分地铁项目的特殊需求和工况 |
11 | 轨道减振产品信息数据平台 | 1,500,000 | 836,901.37 | 836,901.37 | 研究完成 | 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统筹相关产品技术,推进产品数字化。 | 行业领先 | 服务于减振产品技术信息化管理要求,形成数字资产,为数字化运维业务提供支持 |
12 | 建筑室内楼板撞击声控制产品及检测技术研发 | 2,110,000 | 973,257.79 | 973,257.79 | 研究阶段 | 开发楼板撞击声控制产品;建立声学小楼板模块测量覆面层撞击声改善量。 | 行业领先 | 应用于住宅、酒店等对楼板撞击声控制要求较高的项目 |
13 | 轨道减振产品长效服役性能保持技术研究 | 1,517,214.62 | 1,517,214.62 | 研究阶段 | 针对既有轨道减振降噪产品结构及材料特点,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要求,研 | 行业领先 | 应用于新建线减振轨道项目,以及既有线减振性能提 |
1,800,000 | 究可长效保持的减振降噪技术。针对既有减振措施开展长效性能初步评估,监测减振产品减振降噪效果变化。 | 升项目 | ||||||
14 | 地铁运行舒适度检测设备研制与轨道病害识别研究 | 3,750,000 | 238,144.91 | 238,144.91 | 研究阶段 | 开发地铁运行舒适度检测设备以分析评价地铁列车运行乘坐综合舒适度;利用噪声振动等综合数据,建立识别轨道设备病害模型。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地铁行业,帮助运营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识别轨道设备病害 |
15 | 地铁异常晃车分析与管理模块开发 | 1,600,000 | 159,880.41 | 159,880.41 | 研究阶段 | 以工务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的轨道设备基础属性数据、检查监测数据等为基础,研究地铁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地铁线路轮轨匹配状态的检测、预警和病害发现 |
异常晃车识别、诊断技术,开发新的子系统——地铁异常晃车分析与管理模块。 | ||||||||
16 | 全时全域轨道声纹感知智能平台开发 | 3,770,000 | 540,576.16 | 540,576.16 | 研究阶段 | 研发全时全域轨道声纹智能感知平台,实现光纤、断面监测产品自主可控,满足断面、光栅监测未来城市级业务。 | 国内领先 | 城市轨道交通声纹监测及轨道病害识别 |
17 | 新一代多功能断面监测设备研发 | 2,260,000 | 313,050.68 | 313,050.68 | 研究阶段 | 研发新一代多功能断面监测设备,设备更加小型化和智能化,可以高效快捷地处理采集到的振动加速度、噪声、位移等多种声纹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地铁轨道振动噪声监测 |
信号,并实现列车车号自动识别、以太网组网等功能。 | ||||||||
18 | 基于声纹在线监测的车轮病害判别方法研究 | 9,250,000 | 289,830.12 | 289,830.12 | 研究阶段 | 通过声纹在线监测数据,探究车轮病害与监测数据之间的特征关系,对车轮状态进行长期特征监测,建立模型实现对不同车轮病害的判别,及时发现车轮病害。 | 行业领先 | 应用于地铁轨道振动监测与车轮病害识别 |
19 | 高阻尼复合型减振隔震支座研发 | 3,360,000 | 165,080.23 | 165,080.23 | 研究阶段 | 研制高阻尼复合型减振隔震支座,提高建筑减振隔震效果。 | 行业领先 | 建筑减振隔震工程 |
合计 | / | 55,845,000 | 19,508,651.91 | 28,654,120.99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5 | 3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23 | 17.5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057.47 | 1,146.6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0.21 | 30.9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15 |
本科 | 14 |
专科 | 1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2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公司在声学振动控制、噪声治理等领域拥有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并凭借技术领先性,为噪声与振动控制提供高效、可靠的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生态环境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有机会从政策、标准、规范及工程技术等多维度为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振动噪声治理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公司自主研发的声纹在线监测技术以声纹信息解译为核心,将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与轨道交通深度融合,通过采集全时全域振动噪声数据,利用阈值类模型、机理类模型、大数据类算法等,分析设施设备的真实状态及病害识别,全面提升城轨运维效率和效益,同时为公司构建声纹数据技术护城河。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技术申请35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获得专利授权26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16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129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93项,外观设计3项。
2、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针对振动噪声控制,公司具备一体化解决能力,不仅提供单一产品,还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技术咨询、方案设计、生产制造、现场服务、运营维护的全产业链服务。同时,根据不同项目的减振降噪需求,按“分频段、分速度、分场景”原则,公司能够提供定制化的噪声与振动控制解决方案,独立完成深化设计、技术对接、定制化加工等流程,满足多样化的应用场景。
基于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在包括轨道交通、工业与民用建筑、机械装备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产品已经应用于北京、天津、石家庄、深圳、济南等33个城市的150余条线路的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场覆盖率超过40%,稳居行业前列。
3、多元化股东优势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国家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公司由一群怀揣“科技兴邦”的科技工作者筹备资金合资共建而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多为公司股东,关键人员的利益深度绑定,保证了核心人才的稳定性和创新驱动力,实现“人才-企业-股东”三赢局面,助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九州一轨自科研院所孵化而来,在成长过程中持续深化与科研股东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并战略性引入城轨业主作为产业投资者,构建起'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股东生态。通过十余年的实践探索,公司成功构建了多元化的股东混合所有制发展模式:
一方面,公司与科研院所股东构建了技术研发-项目研究-市场推广的全面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关键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应用,实现了学术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双向转化,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国有产业资本的资源优势与行业积淀,依托两大城轨业主股东在项目建设、技术验证、市场拓展等环节的全链条赋能,保持市场化机制的创新活力,通过三会一层的规范化运作,实现决策效率与风险管控的有机统一。这种“国有资本+科研院所”的股东协同机制,既保障了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的持续投入,又显著提升了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
4、人才团队优势
九州一轨汇聚了一支由行业专家、科研精英和工程骨干组成的复合型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深耕噪声振动控制领域数十年,兼具深厚的理论积淀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公司依托混合所有制股东背景,通过“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持续吸纳高校创新智力与产业尖端技术人才,形成“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应用”的全链条人才梯队。团队凭借对城轨降噪技术的深刻理解与持续创新能
力,先后主导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并成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智力支撑。
公司高度关注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与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吸引众多优秀人才加入。同时,通过完善培训体系与激励机制,助力员工能力提升,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新精神。依靠优秀的人才队伍以及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公司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创新、稳健前行,创造更为优异的业绩。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研发升级失败或技术未能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的“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涉及工业人工智能的软件、硬件开发,以及光学、声学、物理学等多个学科,具有技术难度大、专业维度多、前期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在技术研发升级以及向产业化转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遭遇技术进步迭代缓慢、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预测失误,以及技术成果转化不力、市场推广困难等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失败,或使得公司前期的研发投入成本无法全部回收,甚至产出效益远低于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构成了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根基,核心技术包括专利、专有技术以及商业秘密等,这些核心技术由公司的研发团队开发并掌握,不依赖于任何单一的核心技术人员。为了保障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公司实施了多项措施,包括申请专利、保护软件著作权、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实施竞业限制协议,以及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从而构建了一套全面的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然而,若核心技术相关信息管理不当而泄露,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和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3、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构成了公司研发创新的基石,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对于保持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地位至关重要。随着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的持续发展,市场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如果公司不能激励现有的技术人才,或者无法吸引更多的优秀技术人员加入,将削弱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优势,最终可能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发展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4、技术优势衰退风险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内部竞争加剧,新材料与新技术的研发迭代至关重要。为了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必须伴随国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创新导向,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拓宽研究领域,迅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如果公司主要国内外竞争对手率先完成新技术研发,或者行业内出现其他重大技术突破,那么公司所掌握的技术可能会面临落后于行业未来技术水平的风险,进而失去技术领先优势,这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竞争激烈,虽然整体行业集中度有所上升,但是新兴市场参与者也在不断涌现,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面对这一挑战,若公司无法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创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拓展下游市场、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增长带来负面影响。
2、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的核心客户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业主单位和施工方,考虑到客户群体中,大型国有工程企业占据了较大份额,因此公司面临较高的客户集中度风险。如果公司面对的既有应用市场出现波动,或公司未能及时开拓新的业务模式和技术应用场景吸引其他潜在客户,那么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呈现下降趋势。
3、新业务及新市场开拓的风险
为了加速从传统产品供应商向现代数据服务商的转型,公司正积极拓展轨道声纹信息监测和智慧运维业务,以期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然而,这一业务在国内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成熟的商业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面临着地方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壁垒、项目经验等多重挑战。若公司采取的市场进入策略不当,可能会导致市场推进缓慢,进而使得前期投资回报周期拉长,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负面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逐步增加。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采购付款模式一般为款到发货,而销售回款周期较长,采购付款与销售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较大,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发生恶化,可能引发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进一步加剧流动性风险。
2、毛利率下降风险
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产品的持续创新,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在新业务领域的市场开拓、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工艺创新、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流程整合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降本增效,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持续。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目前国内的城市轨道交通新增投运里程增速较历史高峰期有所降低,公司应用于新建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业务业绩增长压力加大,如果未来行业需求产生较大波动,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市场空间进一步下降,致使公司营收端压力增大,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和收入确认造成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核心产品现阶段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区域发展不均衡以及城镇化率空间的影响。若随着部分区域城市发展达到轨道交通供需均衡阶段导致建设投资规模缩减,或者采用特殊及高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的里程数减少,公司在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产品供应的增长潜力可能会遭遇饱和风险,这将可能对公司的未来业绩增长带来负面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供货里程数增加,同时公司实施了有效的降本增效措施并加强参股公司管控,公司业绩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35,907.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0.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87.48万元,主要系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8,433.42万元、管理费用减少592.09万元及对参股公司本年投资亏损减少545.23万元所致。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9,073,164.72 | 274,738,972.04 | 30.70 |
营业成本 | 267,356,566.13 | 188,260,931.31 | 42.01 |
销售费用 | 18,751,907.15 | 21,559,586.75 | -13.02 |
管理费用 | 35,302,014.56 | 41,222,902.61 | -14.36 |
财务费用 | -6,337,318.52 | -8,313,322.9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0,811,393.50 | 20,562,000.62 | 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59,418.90 | 21,454,620.83 | -31.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57,174.76 | -13,269,891.3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01,281.26 | 499,884,811.33 | -113.2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供货里程数增加,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供货里程数增加,营业成本较上年有所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因生产量增加,支付材料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基建款,导致支付长期资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首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07.32万元,实现净利润1,121.0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20万元。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 | 357,513,547.55 | 267,311,832.27 | 25.23 | 30.69 | 42.05 | 减少5.9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钢弹簧浮 | 184,848,506.66 | 130,662,903.46 | 29.31 | 158.62 | 215.55 | 减少 |
置道床减振系统 | 12.76个百分点 | |||||
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 | 74,774,440.63 | 63,226,414.64 | 15.44 | -33.75 | -14.61 | 减少18.95个百分点 |
声屏障 | 68,967,306.39 | 54,363,104.47 | 21.18 | 70.86 | 59.09 | 增加5.84个百分点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 | 3,825,507.16 | 3,190,538.03 | 16.60 | 51.24 | 40.08 | 增加6.64个百分点 |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 | -100.00 | -100.00 | 减少16.47个百分点 | |||
其他 | 25,097,786.71 | 15,868,871.67 | 36.77 | -33.02 | -45.04 | 增加13.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109,028,234.63 | 75,941,146.42 | 30.35 | -40.76 | -36.15 | 减少5.03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2,386,792.45 | 687,121.59 | 71.21 | 438.07 | 224.35 | 增加18.97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89,322,740.33 | 75,413,676.80 | 15.57 | 192.45 | 209.09 | 减少4.55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18,749,602.16 | 13,010,757.15 | 30.61 | 1,526.96 | 1,242.46 | 减少14.71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73,747,108.34 | 53,398,508.28 | 27.59 | 183.61 | 196.34 | 减少3.11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8,582,549.81 | 5,439,597.38 | 36.62 | 42.62 | 20.75 | 增加11.48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55,696,519.83 | 43,421,024.65 | 22.04 | 119.65 | 105.38 | 增加5.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357,513,547.55 | 267,311,832.27 | 25.23 | 30.69 | 42.05 | 减少5.9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按产品结构:
从产品结构来看,公司收入集中于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及声屏障;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收入较去年增长158.62%,主要因华东地区项目大幅增加所致;声屏障
收入较去年增长70.86%,主要因西南地区项目大幅增加所致;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本年收入较去年减少100%,主要因项目暂停施工所致。
2、按区域结构:
从区域结构看,公司收入集中于华北、华东、华南、西南地区。受郑州项目影响,华中地区本年收入增速较快。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 | 公里 | 64.30 | 72.17 | 不适用 | 127.62 | 254.82 | 不适用 |
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 | 公里 | 15.29 | 13.57 | 不适用 | 0.42 | -11.05 | 不适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本期施工项目增加,供货里程数增加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267,311,832.27 | 99.98 | 188,176,701.12 | 99.95 | 42.05 | |
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 | 其他业务成本 | 44,733.86 | 0.02 | 84,230.19 | 0.05 | -46.8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钢弹簧浮 | 主营业 | 130,662,903.46 | 48.87 | 41,407,438.80 | 21.99 | 215.55 |
置道床减振系统 | 务成本 | |||||
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 | 主营业务成本 | 63,226,414.64 | 23.65 | 74,044,665.92 | 39.33 | -14.61 |
声屏障 | 主营业务成本 | 54,363,104.47 | 20.33 | 34,171,402.26 | 18.15 | 59.09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 | 主营业务成本 | 3,190,538.03 | 1.19 | 2,277,574.86 | 1.21 | 40.08 |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 | 主营业务成本 | 7,401,110.01 | 3.93 | -100.00 | ||
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15,868,871.67 | 5.94 | 28,874,509.27 | 15.34 | -45.04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44,733.86 | 0.02 | 84,230.19 | 0.04 | -46.8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1,826.9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8.6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13,481.73 | 37.55 | 否 |
2 | 第二名 | 12,388.82 | 34.50 | 否 |
3 | 第三名 | 2,505.15 | 6.98 | 否 |
4 | 第四名 | 2,040.53 | 5.68 | 否 |
5 | 第五名 | 1,410.75 | 3.93 | 否 |
合计 | / | 31,826.98 | 88.6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形;受各项目具体施工周期的影响,前5名客户中第3、4名为新增客户;第3名客户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4名客户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316.6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4.9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3,116.97 | 15.03 | 否 |
2 | 第二名 | 2,303.18 | 11.10 | 否 |
3 | 第三名 | 1,723.15 | 8.31 | 否 |
4 | 第四名 | 1,165.52 | 5.62 | 否 |
5 | 第五名 | 1,007.85 | 4.86 | 否 |
合计 | / | 9,316.67 | 44.9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形;受定制化采购项目供货和施工增加的影响,第2名供应商深圳银龙轨道有限公司、第3名供应商四川远宏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第4名供应商北京昌远鑫达科贸有限公司,第5名供应商文安县江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年采购金额增加,进入前五大,成为前5大新增供应商;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3、费用
√适用□不适用相关内容详见第三节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相关内容详见第三节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2,970,000.00 | 0.20 | 653,415.04 | 0.04 | 354.53 | 报告期内以票据结算的金额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6,640,782.16 | 0.45 | 2,000,000.00 | 0.13 | 232.04 | 报告期内以票据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11,280,652.60 | 0.77 | 1,255,520.29 | 0.08 | 798.48 | 报告期内剩余年限一年内到期的质保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830,140.69 | 0.33 | 3,485,634.29 | 0.23 | 38.57 | 报告期内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4,970,652.60 | 1.02 | 11,320,356.42 | 0.74 | 32.25 | 报告期内基建项目施工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218,879.46 | 0.90 | 10,018,351.07 | 0.65 | 31.95 | 报告期内坏账准备递延增加 |
短期借款 | 3,830,115.46 | 0.25 | -100.00 | 报告期内归还期初银行贷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16,206,738.68 | 1.10 | 24,732,831.44 | 1.61 | -34.47 | 报告期 |
内以应付票据结算的金额减少所致 | ||||||
合同负债 | 1,080,885.68 | 0.07 | 373,014.13 | 0.02 | 189.77 | 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617,782.42 | 0.38 | 926,078.90 | 0.06 | 506.62 | 报告期末薪酬计提未支付所致 |
应交税费 | 10,298,947.84 | 0.70 | 2,738,264.21 | 0.18 | 276.13 | 报告期内收入增加,税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74,232.23 | 0.01 | 24,705.64 | 200.47 | 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
租赁负债 | 4,512,740.74 | 0.31 | 6,471,961.55 | 0.42 | -30.27 | 报告期内租赁支付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311.65 | 74,861.44 | -34.13 | 报告期内递延摊销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10,336.9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合计 | 810,336.95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6,600,000.00 | 2,177,280.00 | 662.42%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0 | 4,640,782.16 | 6,640,782.1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200,000.00 | 11,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 | 15,840,782.16 | 17,840,782.1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23年12月22日 | 获得投资回报 | 2,800 | 1,120 | 1,120 | 有限合伙人 | 4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是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完成投资1个项目,共计完成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2024年12月24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投资项目1个,于2025 | - | - |
年1月出资2,997万元。 | |||||||||||
合计 | / | / | 2,800 | 1,120 | 1,120 | / | 40% | / | / | / | / |
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1 |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减振降噪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 | 30,000,000.00 | 81.33% | 135,946,793.02 | 31,812,210.11 | 767,901.43 |
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减振降噪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 | |||||||
2 |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数据处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环保咨询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减振降噪设 | 6,000,000.00 | 100.00% | 10,284,424.35 | 9,435,939.47 | 1,238,548.74 |
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弹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许可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 | |||||||
3 | 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注1]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喷涂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 10,000,000.00 | 100.00% | 5,409,809.60 | 5,181,407.71 | 89,528.50 |
4 | 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个人商务服务;软件开发;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资产评估;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 | 9,000,000.00 | 37.78% | 9,616,497.90 | 9,513,972.57 | 227,029.70 |
5 | 北京清城品盛合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00.00 | 60.00% | 1,958,644.51 | 870,437.35 | -1,128,916.03 |
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 | 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 ||||||
6 | 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标准化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森林固碳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 10,000,000.00 | 51.00% | 15,509,794.26 | 11,216,822.48 | 1,216,822.48 |
7 | 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 10,000,000.00 | 100.00% | 16,818,099.15 | 10,386,857.76 | 386,857.76 |
[注1]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更名为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近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城轨交通发展,如《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城轨交通行业呈现规模化、网络化发展格局,一线城市网络趋于成熟,二三线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后续,城轨交通将聚焦智能化、绿色化、区域一体化和国际化,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技术驱动智慧城轨发展,推动无人驾驶、预测性维护等应用,同时通过TOD模式和增值服务拓展多元化商业模式。尽管面临资金压力和技术瓶颈,但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推动下,城轨交通行业将继续快速发展,成为城市交通的核心支柱。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的“(三)所处行业情况、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的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转型升级,破局而立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平稳发展期,为保障持续盈利和高质量发展能力,公司在稳固原有业务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依托“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的创新驱动力,将加快建立第二成长曲线作为战略核心,以此突破传统行业市场空间限制。
一是将业务格局从新建线路占主导转变为新线建设和既有线提升并重。现阶段,公司的营收主要来源于城轨新建线路减振降噪的产品供应和技术服务。后续,公司将顺应城轨行业既有线路改造需求激增的行业发展新阶段,凭借系列化的产品链条,匹配城轨既有线网改造及功能升级的需求。同时,关注既有城轨线路噪声投诉问题,依托《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法规,为业主方提供以目标结果为导向的针对既有线路噪声振动控制的一体化服务。
二是尽快完成从产品供应商到数据服务商的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近年,国家提出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工作,构建设施运行状态感知系统,加强重要通道和枢纽数字化感知监测系统的覆盖,增强关键路段和重要节点全天候、全周期运行状态监测和主动预警能力的明确要求,公司紧握机遇,基于“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的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为包括城轨新建及运维期线路、船舶、桥梁、隧道等多场景提供准确的声纹在线监测数据,培育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向工业人工智能升级转型。
三是探索出海路径,捕获全球化新时代机遇。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声纹监测系统,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技术支持,参与了海外地铁项目的竞标工作。作为针对业主制定的“以可靠性
为中心的维修(RCM)标准”的技术供应商,业主对公司的技术方案给予了高度评价。此次参与国际项目投标的经验,增强了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信心,后续公司将筹划并积极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稳步推进海外分支机构的设立与项目开拓,为未来深度参与更多国际项目奠定坚实基础,以实现从本土市场到全球蓝海的战略跃迁。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构建轨道声纹数据库,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双轮驱动2025年,公司继续将声纹信息数字化在轨道交通运用的研发作为重点,基于轨道声纹唯一性和拓扑性特点,通过多源数据的多态融合分析,建立轨道声纹与病害特征的映射关系,构建轨道声纹数据库,形成轨道结构状态模型。
2025年,公司将全面推进“轨道声纹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系统”在城轨轨道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以城市为单元,构建覆盖检测、诊断、决策的全链条声纹信息服务生态,深度挖掘城轨轨道运维市场价值。同时,公司将加速声纹监测技术的跨领域应用,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声纹硬件感知体系,实现技术向隧道、矿山等基础设施监测场景的延伸拓展。为提升系统核心竞争力,我们将接轨国际先进的RCM(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方法论,优化安全评估与决策支持功能,不断拓宽应用边界,打造多行业赋能的声纹监测解决方案,培育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新兴业务板块,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2、布局城轨更新改造市场,以数字化技术赋能既有线智慧升级
截至2024年末,中国大陆地区共有58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361条。为响应国家部委关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路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要求,顺应行业智能化升级趋势,2025年公司将重点布局城轨既有线改造市场。基于既有线设施设备逐步进入更新改造周期的客观需求,公司将以减振降噪全序列产品和声纹监测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竞争力,从技术适配性、市场精准切入、战略协同推进三个维度发力,全面参与行业存量改造进程。通过提供“监测-诊断-运维”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致力于在智能化升级浪潮中抢占市场核心地位,培育未来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3、推进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助力构建减振降噪技术行业标准
2025年,公司将重点推进生态环境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筹)的建设工作,聚焦行业前沿技术、政策标准及市场需求,围绕“轨道交通振动噪声控制技术优化升级”“轨道交通减振基础材料及结构设计”“振动噪声在线监测装备”“环境噪声监测技术及装备”等研发项目,推进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化验证及产业化推广,持续强化在该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并依托工程技术中心的影响力,推动行业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示范,为智慧交通与可持续发展提
供核心支撑。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5次,共审议议案17项。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召开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12次,共审议议案53项。
(3)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7次,共审议议案19项。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2月3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9月2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2024年9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2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任宇航 | 董事长(已离任) | 男 | 49 | 2022年12月18日 | 2024年9月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邵刚 | 董事长 | 男 | 46 | 2024年09月24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刘建红 | 董事(已离任) | 男 | 51 | 2022年12月18日 | 2024年9月5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李飞 | 董事 | 男 | 45 | 2024年09月24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赖嘉俊 | 董事(已离任) | 男 | 36 | 2022年12月18日 | 2024年1月16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邵斌 | 董事 | 男 | 65 | 2024年2月2日 | 2025年12月17日 | 2,270,501 | 2,270,501 | 0 | 不适用 | 88.93 | 否 |
副总裁、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2022年12月28日 | 2025年12月27日 | |||||||||
栾鸾 | 董事 | 女 | 40 | 2023年7月20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郑家响 | 董事 | 男 | 43 | 2022年12月18日 | 2025年2月19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曹卫东 | 董事 | 男 | 56 | 2022年12月18日 | 2025年12月17日 | 5,754,015 | 5,754,015 | 0 | 不适用 | 100.63 | 否 |
总裁 | 2022年12月28日 | 2025年12月27日 | |||||||||
李秀清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5 | 2022年12月28日 | 2025年12月2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94.00 | 否 |
李凡华 | 副总裁 | 男 | 54 | 2023年3月24日 | 2025年12月27日 | 4,518,410 | 4,518,410 | 0 | 不适用 | 93.08 | 否 |
张侃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23年3月24日 | 2025年12月2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91.93 | 否 |
丁德云 | 副总裁/副总工程师 | 男 | 44 | 2022年12月28日 | 2025年12月2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6.77 | 否 |
刘京华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9 | 2023年4月10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伍曙晖 | 职工监事 | 女 | 39 | 2022年12月18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6.91 | 否 |
孙方遒 | 职工监事 | 男 | 38 | 2022年12月18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6.73 | 否 |
陈轲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2年12月18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 | 否 |
韩映辉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2年12月18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 | 否 |
刘刚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2年12月18日 | 2025年12月1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2,542,926 | 12,542,926 | 0 | / | 622.98 | / |
注1:上表“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为董监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部分;曹卫东、邵斌、李凡华、丁德云、孙方遒通过国金证券九州一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注2: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不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任宇航 | 男,董事长(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生人,博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河南省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挂职),自2008年3月起历任京投公司资产运营部项目经理、总经理秘书、资产管理部主任助理、融资计划部副经理、融资计划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后更名为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兼任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现任京投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邵刚 | 男,董事长,中国国籍。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00年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工友集团、远卓咨询、大公咨询、京投公司等;2015年至2017年任京投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2016年至2018年任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起任北京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19年至2021年任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至2024年任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京投公司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 |
刘建红 | 男,董事(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造价工程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北京城建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地下铁道建设公司、北京京创投资有限公司、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京投公司土地开发事业部、京投公司门头沟分公司。现任京投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土地开发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 |
李飞 | 男,董事,中国国籍。1979年5月生,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获得金融学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就职于信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投融资经理,2004年12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中新国联投资有限公司从事投资总监,2009年6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北京盈信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从事投资总监,2011年12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
赖嘉俊 | 男,董事(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生,硕士学位。2011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 |
理股份有限公司专员、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及股权投资部负责人。截至2024年底,任职越秀产投总经理助理、合伙人。 | |
邵斌 | 男,副总裁、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9月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北京市劳保所,历任助理研究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生态环境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筹)主任。 |
栾鸾 | 女,汉族。1984年6月生,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助理研究员。2006年7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现任劳保所资产管理部副主任。 |
郑家响 | 男,董事(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生,硕士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2006年4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广东省邮电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福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总公司。截至2024年底,任职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
曹卫东 | 男,董事、总裁,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生,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今,曾先后就职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兰齐力照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国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
李秀清 | 男,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财务部出纳、会计、巴基斯坦项目部财务部部长、财务部主管会计、内部银行常务副行长;1999年8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外埠工程部财务主管;2000年10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北京远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北京博得交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京投公司,任资本运营部外派高级管理储备人员;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
李凡华 | 男,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生,大专学历。1994年参加工作,1999年就职于北京正润达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年就职于北京华安鼎源商贸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至2023年就职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监,2023年3月24日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
张侃 | 男,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6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绍兴京越地铁有限公司。2023年4月,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丁德云 | 男,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2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在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工作;2011年12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院士专家工作室数值计算与仿真中心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九州一轨副总工程师;2018年12月至今,任九州一轨副总裁、副总工程师、生态环境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筹)常务副主任。 |
刘京华 | 女,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4月出生,学士学位,审计师、造价工程师。1996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北京市审计局基建分局投资分局科员,2003年6月至2017年12月曾历任北京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2017年12月至2024年12月历任京投公司审计事务部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
伍曙晖 | 女,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中 |
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科诺伟业风能设备(北京)有限公司,任商务主管;2017年8月至今在九州一轨工作,现任公司职工监事、部门总经理助理。 | |
孙方遒 | 男,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今在九州一轨工作,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 |
陈轲 | 男,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教授。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2008年11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韩映辉 | 女,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89年11月至1995年12月,就职于哈尔滨市经济协作委员会,办公室;1996年1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北京京海集团,任副总经理;2000年4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北京市纪凯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合伙人;2019年5月至2024年12月,就职于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24年12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纪凯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刘刚 | 男,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注册设备工程师。1988年12月至1997年6月,就职于北京清华人工环境工程公司,任部门经理;1997年6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人工环境工程公司,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办公室主任;2008年10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同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南通同方半导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同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7年5月至2020年3月,就职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6年6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北京同方光电环境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就职于山东同方鲁颖电子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年3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同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年4月至2022年10月就职于AmericanLightingINC,任董事;2010年6月至2022年11月,就职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与照明产业本部任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光电环境公司总经理;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任宇航 | 京投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19年1月 | 至今 |
任宇航 | 京投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4年1月 | 至今 |
任宇航 | 京投公司 | 党委常委 | 2024年8月 | 至今 |
邵刚 | 京投公司 | 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 | 2024年5月 | 至今 |
刘建红 | 京投公司 | 土地开发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 | 2015年9月 | 至今 |
刘建红 | 京投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23年2月 | 至今 |
刘建红 | 京投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4年7月 | 至今 |
李飞 | 京投公司 | 投资发展总部一级经理 | 2018年6月 | 至今 |
曹卫东 | 国奥时代 | 董事长 | 2020年7月 | 至今 |
刘京华 | 京投公司 | 审计事务部部门总经理助理 | 2017年12月 | 2018年11月 |
刘京华 | 京投公司 | 审计事务部副总经理 | 2018年11月 | 2025年1月 |
栾鸾 | 劳保所 | 资产管理部副主任 | 2022年3月 | 至今 |
赖嘉俊 | 越秀产投 | 总经理助理 | 2022年12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任宇航自2024年2月任职京投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7月任职京投公司党委常委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任宇航 | 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9年11月 | 2024年9月 |
任宇航 | 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14年10月 | 至今 |
任宇航 | 北京基石慧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投委会委员 | 2020年8月 | 至今 |
任宇航 | 北京智慧城市网络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 | 至今 |
任宇航 |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2年5月 | 至今 |
任宇航 | 京投轨道交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 2024年11月 | 至今 |
邵刚 | 上海市东方海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7月 | 至今 |
邵刚 |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4年6月 | 至今 |
邵刚 | 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党总支书记 | 2021年7月 | 至今 |
邵刚 | 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4年12月 | 至今 |
邵刚 | 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4年9月 | 至今 |
邵刚 |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4年11月 | 至今 |
曹卫东 | 北京海兰齐力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7月13日 | 至今 |
曹卫东 | 北京海兰齐力照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7月14日 | 至今 |
曹卫东 | 优尼拜尔贸易(太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3月03日 | 至今 |
曹卫东 |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2月31日 | 至今 |
刘建红 |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2月 | 至今 |
刘建红 | 北京京密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12月 | 至今 |
刘建红 | 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0月 | 至今 |
刘建红 | 北京京投兴通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11月 | 至今 |
刘建红 | 北京中轨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6月 | 2024年9月 |
刘建红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 | 2024年3月 |
刘建红 | 北京京投兴朝置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8月 | 至今 |
刘建红 | 北京京投兴朝置地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月 | 2023年2月 |
李飞 |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至今 |
李飞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 | 至今 |
李飞 |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8月 | 至今 |
李飞 | 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 | 至今 |
李飞 |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4年10月 |
郑家响 |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助理总经理 | 2019年3月 | 至今 |
邵斌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 | 秘书长 | 2001年7月 | 2017年12月 |
副主任委员 | 2017年12月 | 至今 | ||
邵斌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工程分会 | 副主任委员 | 2001年9月 | 2017年12月 |
邵斌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物理学分会、环境声学分会和环境噪声防治专业委员会 | 委员 | 2017年12月 | 至今 |
邵斌 | 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 委员 | 2001年 | 至今 |
邵斌 | 中国声学学会 | 高级会员 | 2004年 | 至今 |
邵斌 | 北京声学学会 | 监事长 | 2013年 | 至今 |
邵斌 | 北京环境物理研究会 | 理事 | 2020年7月 | 至今 |
邵斌 |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技术质量专家组 | 声学专家 | 2016年 | 至今 |
邵斌 | 科技部科技创新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评审专家 | 2012年 | 至今 |
邵斌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建筑环境科技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委员 | 2023年12月 | 至今 |
邵斌 |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建筑声学与噪声控制协同创新平台 | 理事长 | 2025年3月 | 至今 |
邵斌 |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多个省市环境工程中心专家库 | 入库专家 | 2007年9月 | 至今 |
邵斌 | 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专家智库 | 专家 | 2021年9月 | 至今 |
邵斌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噪声防治专业委员会国家噪声污染防治专家库 | 入库专家 | 2021年1月 | 至今 |
邵斌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特聘专家 | 2022年1月 | 至今 |
邵斌 | 北京协同创新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振动噪声智控创新中心 | 首席专家 | 2024年 | 至今 |
邵斌 | 核心期刊《环境工程技术学报》 | 审稿专家 | 2010年1月 | 至今 |
邵斌 | 核心期刊《交通运输工程学报》 | 审稿专家 | 2020年4月 | 至今 |
邵斌 | 核心期刊《噪声与振动控制》 | 编委 | 2017年 | 至今 |
丁德云 | 北京市科协 | 人才举荐评审专家 | 2024年1月 | 至今 |
丁德云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 | 专家 | 2024年9月 | 至今 |
陈轲 | 北京工商大学 | 教授 | 2008年11月 | 至今 |
陈轲 |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 院长 | 2020年7月 | 至今 |
韩映辉 | 北京市纪凯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4年12月 | 至今 |
刘刚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光电环境公司 | 总经理 | 2016年6月 | 2022年11月 |
刘刚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专职董事 | 2022年11月 | 2023年10月 |
刘刚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与照明产业本部 | 常务副总 | 2010年6月 | 2022年11月 |
赖嘉俊 | 北京南博射频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9年11月 | 至今 |
赖嘉俊 | 广州嘉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赖嘉俊 | 越洋医药开发(广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赖嘉俊 | 广州远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赖嘉俊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更名为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交至董事会审批,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经营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年度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8万元。公司不设监事津贴,职工监事按公司职务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其他监事,不领取津贴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 | 622.98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 | 202.43 |
注:1和2均不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任宇航 | 董事长 | 离任 | 因职务调整原因 |
刘建红 | 董事 | 离任 | 因职务调整原因 |
赖嘉俊 | 董事 | 离任 | 因工作原因 |
邵刚 | 董事长 | 聘任 | 选举 |
李飞 | 董事 | 聘任 | 选举 |
邵斌 | 董事 | 聘任 | 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3、关于制定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高管绩效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高管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方案的议案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10、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1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2、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3、关于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1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5、关于审议更换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16、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
18、关于审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9、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20、关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21、关于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2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6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7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6、关于审议修订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9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选举邵刚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4、关于审议修订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任宇航(离任)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刘建红(离任)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邵刚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李飞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曹卫东 | 否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5 |
郑家响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5 |
赖嘉俊(离任)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邵斌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4 |
栾鸾 | 否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5 |
陈轲 | 是 | 12 | 12 | 8 | 0 | 0 | 否 | 5 |
刘刚 | 是 | 12 | 12 | 8 | 0 | 0 | 否 | 5 |
韩映辉 | 是 | 12 | 12 | 8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轲(主任委员)、韩映辉、刘刚 |
提名委员会 | 韩映辉(主任委员)、刘刚、赖嘉俊(离任)、邵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轲(主任委员)、韩映辉、郑家响 |
战略委员会 | 任宇航(主任委员,离任)、邵刚(主任委员)、曹卫东、刘建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红(离任)、李飞、栾鸾、刘刚
召开日期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2024年7月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2024年8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审议并通过 | 无 |
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相关议案 | ||
2024年9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高管绩效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高管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方案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9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8 |
销售人员 | 19 |
技术人员 | 75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35 |
合计 | 19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7 |
硕士 | 33 |
本科 | 75 |
大专 | 45 |
大专以下 | 32 |
合计 | 192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兼顾内部与外部公平,更好地培养复合型人才,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与关键人才,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制定了《薪酬福利制度》。并参照如下原则管理和核定:
1、薪酬管理原则
(1)内部公平原则: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在公司内部要准确地反映职工之间的相对劳动价值差别。
(2)外部竞争力原则:支付给职工的薪酬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可以吸引、留住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
(3)财务可支付原则:公司正常经营且具备可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支付给职工的薪酬水平。
2、薪酬核定原则
(1)职位价值:通过公司对职位本身的要求来体现。
(2)职位匹配度:通过员工综合素质与职位的匹配来体现。
(3)业绩与贡献度:通过员工业绩与效能关联度来体现。
(4)责权利对等原则:通过员工利益与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来体现。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实行多元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的薪酬结构,充分发挥责权利对等原则,高层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他人员依据岗位性质确定薪酬结构。薪酬结构均实行宽带薪酬,由人力资源部参照《薪酬体系表》,并结合员工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等,按其面试结果进行确定。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为持续贯彻企业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升各层级人员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人力资源部一直按照三大方向、五个层级进行全员培训工作,子公司的培训实施也纳入上述培训体系中。培训参与、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以此促进培训的有效性和持续性。为提升中层管理干部的个人综合能力,2024年培训重点工作之一是对中层干部的培训,精选MiniMBA课程,安排各中层管理骨干利用碎片化时间参训并记录培训心得,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助力公司蓬勃发展。培训形式采用外训公开课、线上录播课、内部分享、企业内训等多种模式,主题多样、形式丰富。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就利润分配的原则与形式进行了规定,且对现金分红的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与时间间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等情况做出了明确要求,现有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4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0,292,062股,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数6,952,007股后的股本143,340,05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4,157.287元(含税),为当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67%。公司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3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354,157.287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 11,152,007.08 |
润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76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354,157.287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767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152,007.0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50,334,616.2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3,354,157.28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3,354,157.28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1,152,007.0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0.076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20,811,393.5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5.8 |
注: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公司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框架内,积极完成报告期内董事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各层级之间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确保公司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科学化、民主化、透明化。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运作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优化业务整合,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见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生产工艺,推广陶瓷颗粒等环保材料替代传统有害原料,降低生产能耗与环境污染;通过循环利用包装资源、改进材料结构设计,实现资源节约化利用。在质量管理领域,公司严格执行国际标准与全流程品控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交付的每一环节均以安全可靠为底线,切实保障民生与生态的双重价值。
公司在项目建设全周期贯彻生态保护理念,严格遵循区域环保规范要求。针对新建及改造工程,在规划阶段即实施系统性环境评估程序:通过前期生态基线调查识别敏感区域、施工期间采用分层管控措施、确保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限定在可控区间。有效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保障了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行。
此外,公司还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如听取员工合理建议、实施降本增效措施以及节能减排倡议,这些活动不仅激发了员工的创造力与参与热情,还成功动员全体员工投身到公司的绿色低碳转型实践中,由此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效。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Wind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A |
中国国新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AA |
绿金院 |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 A |
中诚信绿金 | 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A-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4.16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适用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大方向,紧密围绕“3060”双碳目标,坚守责任与创新的核心理念,主动推进了一系列企业节能与低碳改造项目,在广州新建工厂项目中引入了前沿的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全方位确保能源使用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公司还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如听取员工合理建议、实施降本增效措施以及节能减排倡议,由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对自身能源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管理,在项目设计阶段,将节能降耗技术和环保材料的应用着重考虑;同时,在生产流程中,将执行具体到生产组,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以切实执行,从而防止能源资源的无谓损耗。为了切实降低能源使用量并节约运营成本,公司采购部门始终坚守经济、环保的原则,优先采购具备节能降耗特性的产品。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设备设施、加强员工培训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对于不可避免的废弃物,公司采取了分类收集、妥善处理的方式,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的战略要求。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考行业标准,制定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策划程序》《废水、废气管理制度》《生产制造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规定》《生产制造中心工作环境控制制度》《生产制造中心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性文件,并在积极的环境管理中关注实践操作端的反馈,实现制度与生产经营体系的同步更新。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配合地方光伏产业战略,利用厂区太阳能资源,建设了厂区光伏项目。在基地厂房约4500平方米屋面上,部署了890块高效光伏组件、配套安装了3台逆变器及2台并网柜等关键设备,成功构建起一座设计年发电量超过50万度的光伏电站。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窦店工厂实施了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利用厂区太阳能资源,在厂区屋顶设立光伏发电站,实现了高效的资源利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力产品钢弹簧浮置板、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器及光伏声屏障等均为消除轨道噪音污染的关键产品。产品在设计之初便将“绿色、环保”融入产品理念之中,在保证轨道交通快速铺设、顺畅运行的同时,为沿线及车辆提供了有效的噪音消除和隔离效果。此外,公司新开发的智慧运维管理平台、智能运维检测装备/仪器、轨道线路质量智能检测仪等维护服务类业务,通过提升线路本质安全、解决噪声振动污染防治问题、实现运维降本增效,为交通行业的高效、绿色发展提供了支持和动力。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关注企业运行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产生的温室气体及废气,高度重视能源与废气管理,以合规性与排放指标为抓手,改进工艺流程和环保设备为途径,让清洁的产能为交通运输铺就绿色之路。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不适用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2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举办公益活动,由党支部牵头联合工会共同组织,于2024年5月组织公司员工志愿者前往中晟百晨养老院进行慰问的公益活动,并由公司出资赠送了生活用品和健身器材。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的治理效能,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各层级和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规范了决策程序、监督机制和内部管理要求,对于规范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股东大会是股东参与公司事务、行使权利的重要平台。九州一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会议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并保障每位股东的表决权,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保障公司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并依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构建了公正、公平和公开的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公司遵循反歧视与多元化管理,充分尊重和维护所有员工的权益和文化差异。公司不允许出现有关性别、宗教、族裔、年龄、残疾等任何情况的歧视,亦对身体、言语、性骚扰和任何形式的威胁采取零容忍。2024年,九州一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未发生违反员工权益保障事件。
在薪酬方面,公司制定《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在内部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全面确保了薪酬管理工作的有序实施。公司依据岗位、绩效和能力等因素进行公平付薪,保障每一位员工的权益并还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对于绩效考核结果的申诉流程进行了特别说明,
旨在确保绩效评估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维护员工正当权益。2024年,全体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率100%,法定五险一金覆盖率100%,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100%。在员工福利方面,公司从员工实际需求及权益出发,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及其他带薪休假、专业技术职称补贴、执业资格补贴等多项补贴,还有节日补助、全员健康体检、困难员工的帮扶慰问等。九州一轨持续为员工提供更为全面、周到的权益保障,并建立了多元化的福利体系,旨在不断增进员工的福祉和幸福感。
公司深知规范化、合理化的培训管理体系对于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特别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旨在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管理,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方向和实质性的帮助。公司对培训管理进行了“三级划分”,分别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公司级培训管理”和“部门级培训管理”,培训覆盖率100%。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5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525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271.519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8.46 |
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共10人通过国金证券九州一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244,07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49%,认购金额为39,203,972.78元。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诚信经营,专业高效,品质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积极建立与供应商、客户的良好、信任关系。公司为客户提供从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工程设计、检测评估、项目服务到运营维保的全流程服务,强化科技研发、智能制造、高效管理等能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保证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恪守商业信用,注重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针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价格、信用、付款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与供应商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专注于产品性能的提升、核心零部件的生产把控、成套装配和工程专业服务,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控制及售前、售后服务保障,以给予客户更好的服务感受,并为营造健康的交通声环境和建筑声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同时,公司深化数控和智能制造的发展理念,完善自动化生产线,产品质量和产品一致性和互换性在报告期内得到提升,进一步保障了产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七)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及相关规定,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做好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知识产权管理骨干,提升员工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实现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的突破。公司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尤其在核心技术的研发、专利布局等方面增加投入。2022年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同时,公司看重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完成《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账户和权限变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设,明确公司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总体要求,指导公司各项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在信息安全实施方面,利用网络层加固技术,通过威胁情报、安全大数据和协同联动等新技术的运用,极大消除传统防御盲区,有效防御并预防病毒、漏洞利用、恶意软件、僵尸网络等主流威胁由网络边界侵入;利用计算层加固技术,对安全威胁进行闭环防御,有效防御各种已知、未知安全威胁,大幅降低安全风险。
(八)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国内、国际的信息安全标准及行业规范,对信息系统实行规范化的等级保护,并将信息安全保障贯穿于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公司在确保信息系统性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为原则,全面明确了各部门和岗位的信息安全责任。全方位、多角
度进行安全策略的实施,确保信息安全体系的高效运行,2024年全年,公司未发生数据及隐私泄漏事故。
(九)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2024年,九州一轨稳步有序地推进生态环境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筹)的建设工作。同时,工程技术中心努力促进行业交流合作、促进科学普及的建设任务,报告期内,主办了2024年环保展分论坛“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论坛研讨会——宁静轨道交通发展论坛”,邀请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东交通大学等专家做主题演讲,吸引了现场百余人听取讲座,同时科研云等直播平台线上3万人观看了本次研讨会;组织了《工程结构振动控制》和《轨道交通振动环境影响与控制》课程师生实践学习。借助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科创实力,逐渐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的振动噪声控制技术中心,凭借其卓越的研发实力和突出的技术成果,荣获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证书,充分证明了技术中心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
(十)遵守科技伦理情况不适用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现有党员19名,其中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预备党员1名,发展对象6名,积极分子3名。党员均来自公司管理、技术、生产一线等各个岗位。2024年依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引领政治方向,严格要求党员要坚定地宣传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宣传“党建促企建、企建拥党建”的理念,让每位党员成为一面旗帜,让党组织真正成为一个战斗堡垒。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新时代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企业党员,公司深刻认识到党建引领的重要性。公司党支部以全会精神为指引,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会议精神,切实将新思想转化为工作动力。
公司高度注重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设立了党员示范岗,以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关键领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将党支部建在项目一线,以党建联建推动业务协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企业落地生根。下一步,公司将以全会精神为动力,持续深化党建赋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红色动能。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9月25日、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10次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以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为目标,公司积极建立与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任关系。公司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建立健全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如设立投资者热线、召开业绩说明会、设置e互动问答等,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解答投资者疑问。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信息披露制度体系,通过内外部培训,持续加强董监高、董秘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保障法定信息应披尽披。同时就有关事项及时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渠道与机构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机构投资者参加公司股东大会,针对重大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同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券商策略会、一对一路演、现场接待、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接听等多种方式,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战略定位与愿景,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并认真听取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州一轨始终将反腐败与反垄断作为企业合规经营的核心支柱。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特性构建起多维防控体系。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文件,将合规要求贯穿研发、采购、销售等全业务流程。
在业务实践中,公司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严格规范招投标、市场推广等关键环节,制定并通过了《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文件,建立腐败举报平台,定期开展市场评估,确保经营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遵守商业道德和反腐败管理既是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基础,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诚信、透明和公正的商业行为将持续为公司赢得客户、合作伙伴和员工的信任,建立稳固的商业合作关系。
公司鼓励各级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通过多种途径,如举报电话、电子邮件等,积极揭发一切不当行为,并郑重承诺对所有举报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 | ①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②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③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④若本人/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人/本单位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本单位完全履 | 2023/1/12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延长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本承诺函为止。 | ||||||||
股份限售 | 曹卫东 | ①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②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③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④若本人/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人/本单位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本单位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此外,曹卫东出具声明,明确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已作出的限售承诺。 | 2023/1/12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延长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展腾投资 | ①承诺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股份。②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承诺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承诺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 2023/1/12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邵斌 | ①承诺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 | 2023/1/12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前发行人股份。②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③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承诺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承诺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此外,邵斌出具声明,明确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已作出的限售承诺。 | 期延长6个月。 | |||||||
股份限售 | 葛佩声 | ①承诺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②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③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承诺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承诺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 2023/1/12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延长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万胜投资、汇力投资、金海贝、鹏汇投资、同力投资 | ①自发行人完成本单位对于发行人增资扩股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2023/1/12 | 是 | 增资扩股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如承诺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 起12个月(以较晚者为准)。 | |||||||
股份限售 | 城建投资 | ①自发行人完成承诺人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2021年5月31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如承诺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 2023/1/12 | 是 | 股权转让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2021年5月31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何宏 | ①对于本人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发行人100,000股股份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7月31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其他股份,自发行人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2023/1/12 | 是 | 增资扩股取得的发行人100,000股股份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7月31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如承诺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 内及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 |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 | 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承诺:本单位/本人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 | 2023/1/12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 |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A.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单位认为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单位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B.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前述股东上一年末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可供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当年度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 | 2023/1/12 | 是 |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b.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J.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K.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如本单位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单位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 ||||||||
其他 | 曹卫东 | 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A.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人认为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将会在较长一定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 2023/1/12 | 是 |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定。G.本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人依照《减持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H.本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2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I.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b.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J.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K.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如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同意承担全部责任。此外,曹卫东出具声明,明确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减持承诺。 | ||||||||
其他 | 展腾投资 | 本单位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 | 2023/1/12 | 是 |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⑦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单位依照《减持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单位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⑧本单位股权被质押的,本单位应当在该事实发生2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不减持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B、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⑩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若本单位未遵守上述承诺,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单位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 ||||||||
其他 | 邵斌 | ①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 | 2023/1/12 | 是 |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B、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⑧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 ||||||||
其他 | 葛佩声 | ①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③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④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 | 2023/1/12 | 是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 ||||||||
其他 | 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发行人董事、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董事)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制定了《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具体如下:1、本预案的有效期:本预案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有效。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3年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则公司、公司合计持股前51%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稳定股价措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次数不超过2次。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后的30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若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亦应启动审议程序。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合计持股前51%股东增 | 2023/1/12 | 是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承诺人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承诺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承诺人未履行承诺,承诺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3)发行人董事承诺发行人董事就稳定股价事宜作出如下承诺:①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②本人将根据《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③本人将无条件遵守《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4)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董事)承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董事)就稳定股价事宜作出如下承诺:①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②本人将无条件遵守《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 ||||||||
其他 | 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 | 2023/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承诺(1)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和曹卫东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2)劳保所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 | 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发行人承诺(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 | 2023/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合适 |
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 | 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承诺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和曹卫东均分别承诺:(1)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则本单位/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单位/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为止。 | |||||||
其他 | 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具体内容参见“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的相关内容。2、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承诺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和曹卫东均分别承诺:(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 | 2023/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单位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则承诺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承诺人完全履行本承诺为止。 | ||||||||
其他 | 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1)增强现有业务板块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客户,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 | 2023/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将依法给予补偿。(4)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3、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分红 | 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 | 上市后三年内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1、上市后三年内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公司上市后分红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1)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公 | 2023/1/12 | 是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如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2)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承诺合计持有发行人前51%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和曹卫东承诺:1、九州一轨《公司章程》已依法定程序取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通过,承诺人赞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内容。2、九州一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章程》经由董事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补充有关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数、上市时间等内容后报送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后立即生效和适用;如基于前述原因需要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承诺人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并将投赞成票。3、承诺人将无条件遵守《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4、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承诺人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 ||||||||
其他 | 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展腾投资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曹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奥时代、劳保所、展腾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九州一轨及其子公司,下同)在中国境内外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九州一轨(含其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2)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未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九州一轨从事的现有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主营业务;如果承诺人现在及未来获得与九州一轨产生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机会,将通知九州一轨并尽力促成 | 2023/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九州一轨;(3)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九州一轨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以及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持续有效的承诺,直至承诺人不再是九州一轨的股东为止;(5)若在该期间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立即停止与九州一轨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九州一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展腾投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曹卫东和展腾投资对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九州一轨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九州一轨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九州一轨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九州一轨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2、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九州一轨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 2023/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作为九州一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九州一轨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九州一轨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九州一轨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 ||||||||
其他 | 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 | 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合计持有发行人51%以上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劳保所和曹卫东均分别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在《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已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外,本单位(本人)与九州一轨其他现有股东不存在任何上市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约定,不存在虽未登记在本单位(本人)名下但可以实际支配的九州一轨股份表决权2、在九州一轨上市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九州一轨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九州一轨股份。3、在九州一轨上市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本单位(本人)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不与除《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已经披露的一致行动人外的任何其他九州一轨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通过投票权委托等其他方式谋求九州一轨的控制权。4、在九州一轨上市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增加在九州一轨董事会提名的董事数量。5、承诺人确认,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一直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九州一轨《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经营管理和决策,不存在股东越权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规范、治理有效。 | 2023/1/12 | 是 | 上市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作出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股权代持情形已解除,上述股权代持的行为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2023/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京投公司、基石仲盈、广州轨交、国奥时代、曹卫东、劳保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的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发行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④发行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罚;同时,发行人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⑤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023/1/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30,000(不含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翔、石怡弘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000(不含税) |
保荐人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月13日 | 656,400,589.52 | 581,218,665.96 | 581,218,665.96 | 203,858,966.69 | 35.07 | 35,098,698.62 | 6.04 | ||||
合计 | / | 656,400,589.52 | 581,218,665.96 | 581,218,665.96 | 203,858,966.69 | / | / | 35,098,698.6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为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79,190,000.00 | 24,965,145.93 | 65,857,684.46 | 23.59 | 2026年7月1日 | 否 | 否 | 由于拟购置的物业产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用偏谨慎原则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42,800,000.00 | 9,937,227.22 | 12,474,125.39 | 8.74 | 2026年1月1日 | 否 | 否 | 由于拟购置的物业产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按计划收购,目前公司已变更物业取得方式为自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并于2024年09月正式开工,公司根据2024年市场行情,对资金的使用偏谨慎原则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4,750,000.00 | 184,338.50 | 218,937.49 | 0.63 | 2026年1月1日 | 否 | 否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目的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是配合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因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公司根据2024年市场行情,对资金的使用偏谨慎原则 | ||||||||||||||||
首次公开发 | 补充运营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24,478,665.96 | 11,986.97 | 125,308,219.35 | 100.67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行股票 | |||||||||||||||
合计 | / | / | / | / | 581,218,665.96 | 35,098,698.62 | 203,858,966.69 | /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为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588,479.2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135,986.82元,分别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7日完成置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11号)。
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2024年置换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合计8,490,918.44元,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计193,800.00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9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于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尚未到期偿还。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1月17日 | 40,000.00 | 2024年1月17日 | 2025年1月16日 | 29,243.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收益617.20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9,243.00万元。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鉴于“补充运营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且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19日注销“补充运营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6,197,871 | 77.31 | 0 | 0 | 0 | -52,185,136 | -52,185,136 | 64,012,735 | 42.59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33,506,566 | 22.29 | 0 | 0 | 0 | 0 | 0 | 33,506,566 | 22.29 |
3、其他内资持股 | 82,691,305 | 55.02 | 0 | 0 | 0 | -52,185,136 | -52,185,136 | 30,506,169 | 20.3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5,834,025 | 37.15 | 0 | 0 | 0 | -31,081,871 | -31,081,871 | 24,752,154 | 16.47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6,857,280 | 17.87 | 0 | 0 | 0 | -21,103,265 | -21,103,265 | 5,754,015 | 3.83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4,094,191 | 22.69 | 0 | 0 | 0 | 52,185,136 | 52,185,136 | 86,279,327 | 57.41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094,191 | 22.69 | 0 | 0 | 0 | 52,185,136 | 52,185,136 | 86,279,327 | 57.41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150,292,062 | 100 | 0 | 0 | 0 | 0 | 0 | 150,292,062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1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9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9,941,772股,占公司总股本33.22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年7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887,264股,占公司总股本1.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公司配售股票1,878,651股,报告期内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转融通转回643,900股。截至报告期末,出借股份余额为0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两期回购,截至报告期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52,007股。合并公司回购专户原有库存股0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6,952,007股。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4年股本变动前口径 |
基本每股收益 | 0.08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 | 0.08 | 0.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8.88 | 8.47 |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惠州展腾新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12,814 | 6,212,81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李凡华 | 4,518,410 | 4,518,41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广州万胜友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28,571 | 4,428,57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台汇力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80,953 | 4,380,95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吴艳春 | 3,953,609 | 3,953,609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18,341 | 3,718,34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粤科鑫泰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16,957 | 3,716,957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重庆君岳共享高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67,962 | 2,167,96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唐若梅 | 2,033,285 | 2,033,285 | 0 | 0 | 首次公开发 | 2024年1月 |
行限售股 | 18日 | |||||
吴艳丽 | 1,948,565 | 1,948,56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4,761 | 1,904,76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韩瑞丽 | 1,284,923 | 1,284,92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金海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952,381 | 952,38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新余市鹏汇风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52,380 | 952,38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王文京 | 900,858 | 900,858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金志春 | 790,722 | 790,72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新余实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75,472 | 775,47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孙家麒 | 734,242 | 734,24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赵成春 | 564,801 | 564,80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黄彤阳 | 451,841 | 451,84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周德禄 | 282,401 | 282,40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 | 271,105 | 271,10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何宏 | 212,960 | 212,96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于贵芬 | 183,560 | 183,56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张勇 | 127,080 | 127,08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张家宝 | 112,960 | 112,96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陈秀坤 | 70,600 | 70,6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 | 2024年1月 |
行限售股 | 18日 | |||||
韩涛 | 45,184 | 45,18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国金证券九州一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244,074 | 2,244,07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月18日 |
邵斌 | 2,270,501 | 2,270,50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7月18日 |
葛佩声 | 616,763 | 616,76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7月18日 |
合计 | 52,829,036 | 52,829,036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7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22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0 | 24,999,348 | 16.63 | 24,999,34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0 | 12,398,077 | 8.25 | 12,398,077 | 无 | 0 | 其他 | |
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0 | 8,472,019 | 5.64 | 8,472,01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 0 | 7,907,218 | 5.26 | 7,907,21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惠州展腾新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212,814 | 4.13 | 0 | 无 | 0 | 其他 | |
曹卫东 | 0 | 5,754,015 | 3.83 | 5,754,01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凡华 | 0 | 4,518,410 | 3.0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台汇力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380,953 | 2.91 | 0 | 无 | 0 | 其他 | |
吴艳春 | 0 | 3,953,609 | 2.6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邵斌 | 0 | 2,270,501 | 1.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惠州展腾新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12,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2,814 | |||||
李凡华 | 4,518,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18,410 | |||||
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台汇力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80,953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0,953 | |||||
吴艳春 | 3,953,609 | 人民币普通股 | 3,953,609 | |||||
邵斌 | 2,270,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0,501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68,66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8,661 |
国金证券-农业银行-国金证券九州一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244,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4,074 |
吴艳丽 | 1,888,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8,565 |
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粤科鑫泰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24,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4,580 |
袁东红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前十名股东股份、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份均包含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为6,952,00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曹卫东为国奥时代的实际控制人,吴艳春和吴艳丽系姐妹关系,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4,999,348 | 2026/7/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12,398,077 | 2026/7/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8,472,019 | 2026/7/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4 |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 7,907,218 | 2026/7/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曹卫东 | 5,754,015 | 2026/7/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6 | 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03,407 | 2026/7/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7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878,651 | 2025/1/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8 | 北京城建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6/1/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曹卫东为国奥时代的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与基石仲盈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金证券九州一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244,074 | 2024年1月18日 | 0 | 2,244,074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子公司 | 1,878,651 | 2025年1月18日 | 643,900 | 1,878,651 |
注:1、报告期内,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转回643,900股;截至报告期末,出借股份余额为0股。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具有控制能力的股东。
(1)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报告期内,公司股权结构一直维持比较分散的状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仲盈合计持股比例为17.96%,公司第二大股东曹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奥时代合计持股比例为9.47%,第三大股东广州轨交持股比例为8.25%,第四大股东劳保所持股比例为5.26%,第五大股东惠州展腾持股比例为4.13%(不包含公司回购账户)。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30%的单一股东,单一股东所持股权比例没有绝对优势,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也不存在共同控制的安排。
(2)公司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会议决议,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目前任何单一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一。因此,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3)公司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其余六名非独立董事均由董事会提名。六名非独立董事中,两名董事就职于公司股东京投公司,两名董事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一名董事同时为公司股东国奥时代的董事长),一名董事就职于公司股东广州轨交的合伙人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名董事就职于公司股东劳保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且各股东均按照各自的表决权参与了董事选举的投票表决。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没有能力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因此,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公司董事会,无任何一方股东能够实际支配或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内部各层级在职责权限、人员安排、工作程序等方面均有明确的制度要求,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公司当前股权结构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况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由于报告期内:(1)公司股东中无任何一方持有50%以上的股份;(2)无任何一方股东能够基于其所持的表决权股份或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席位单独决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审议事项;(3)各股东方就公司事务均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任何一方股东均无法单独作出公司事项的决策;(4)无任何一方股东能够实际支配或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5)公司根据已知相关信息,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1月31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73%-1.47% |
拟回购金额 | 2,000万元-4,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已回购数量(股) | 2,767,36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0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7月10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516%-3.031% |
拟回购金额 | 2,000万元-4,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回购用途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已回购数量(股) | 4,184,647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0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6-430号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九州一轨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九州一轨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和五(二)1。九州一轨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和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的销售。2024年度,九州一轨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907.32万元,其中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和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241.5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2.58%。
由于营业收入是九州一轨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九州一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复杂信息系统和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季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客户验收单,以及银行回单、汇票等;
(5)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选取项目实地检查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方或者业主方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工程进度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九)5、三(十)、五(一)3、五(一)8和五(一)19。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九州一轨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8,860.46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6,583.44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2,277.02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7,444.65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356.48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088.16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
列报。
四、其他信息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九州一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九州一轨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九州一轨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九州一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九州一轨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九州一轨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翔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石怡弘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63,543,556.87 | 756,421,254.4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970,000.00 | 653,415.04 |
应收账款 | 七、5 | 422,770,163.10 | 420,468,255.4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6,640,782.16 | 2,00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6,029,643.65 | 7,299,357.9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860,613.73 | 6,512,060.1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78,413,477.22 | 96,059,861.0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11,280,652.60 | 1,255,520.2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830,140.69 | 3,485,634.29 |
流动资产合计 | 1,202,339,030.02 | 1,294,155,358.5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001,993.28 | 3,390,640.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1,200,0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2,201,422.43 | 95,536,801.37 |
在建工程 | 七、22 | 14,970,652.60 | 11,320,356.4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039,913.17 | 11,862,862.87 |
无形资产 | 七、26 | 41,867,831.36 | 43,724,738.06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4,365,897.30 | 4,365,897.3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232,907.61 | 3,048,031.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3,218,879.46 | 10,018,351.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3,209,992.92 | 58,629,643.2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6,309,490.13 | 241,897,322.71 | |
资产总计 | 1,468,648,520.15 | 1,536,052,681.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30,115.4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6,206,738.68 | 24,732,831.44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5,658,920.45 | 140,285,060.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080,885.68 | 373,014.1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617,782.42 | 926,078.90 |
应交税费 | 七、40 | 10,298,947.84 | 2,738,264.2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58,527.07 | 1,033,276.3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261.43 | 34,648.7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613,798.38 | 5,636,431.9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4,232.23 | 24,705.64 |
流动负债合计 | 164,409,832.75 | 179,579,778.4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512,740.74 | 6,471,961.5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661,935.06 | 15,639,728.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9,311.65 | 74,861.4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223,987.45 | 22,186,551.41 |
负债合计 | 183,633,820.20 | 201,766,329.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50,292,062.00 | 150,292,06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89,111,973.78 | 989,111,973.78 |
减:库存股 | 七、56 | 57,972,205.06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7,987,867.15 | 36,875,839.2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53,452,496.40 | 150,822,313.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72,872,194.27 | 1,327,102,188.7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142,505.68 | 7,184,162.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85,014,699.95 | 1,334,286,351.4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68,648,520.15 | 1,536,052,681.30 |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会计机构负责人:艾石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37,856,238.20 | 739,394,259.6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70,000.00 | 653,415.04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420,185,924.08 | 417,976,274.75 |
应收款项融资 | 3,924,844.61 | 2,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5,744,580.90 | 7,206,521.2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150,857.03 | 3,126,672.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3,788,952.75 | 95,645,304.6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1,532,414.04 | 1,255,520.2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367.98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60,214,179.59 | 1,267,257,968.26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6,529,273.28 | 40,317,920.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2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9,631,151.38 | 94,348,137.16 | |
在建工程 | 16,464,133.06 | 5,102,493.6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34,222.63 | 4,537,988.24 | |
无形资产 | 41,238,766.22 | 42,651,626.9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51,560.95 | 3,030,122.1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69,128.85 | 8,294,513.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778,809.80 | 56,297,932.2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2,397,046.17 | 254,580,734.62 | |
资产总计 | 1,452,611,225.76 | 1,521,838,702.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30,115.4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206,738.68 | 24,732,831.44 | |
应付账款 | 136,126,056.65 | 145,379,050.9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7,377.09 | 156,561.30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33,442.60 | 777,818.82 | |
应交税费 | 8,022,595.35 | 1,967,514.30 | |
其他应付款 | 536,997.84 | 752,807.5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261.43 | 34,648.7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04,525.63 | 2,502,281.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732.77 | 20,177.3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7,458,466.61 | 180,119,158.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36,509.95 | 2,063,779.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661,935.06 | 15,639,728.4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398,445.01 | 17,703,507.94 | |
负债合计 | 182,856,911.62 | 197,822,666.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0,292,062.00 | 150,292,06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89,111,973.78 | 989,111,973.78 | |
减:库存股 | 57,972,205.06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7,987,867.15 | 36,875,839.23 | |
未分配利润 | 150,334,616.27 | 147,736,161.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69,754,314.14 | 1,324,016,036.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52,611,225.76 | 1,521,838,702.88 |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会计机构负责人:艾石明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59,073,164.72 | 274,738,972.0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59,073,164.72 | 274,738,972.0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8,872,393.66 | 265,144,873.4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67,356,566.13 | 188,260,931.3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987,830.84 | 1,852,775.1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751,907.15 | 21,559,586.75 |
管理费用 | 七、64 | 35,302,014.56 | 41,222,902.61 |
研发费用 | 七、65 | 20,811,393.50 | 20,562,000.62 |
财务费用 | 七、66 | -6,337,318.52 | -8,313,322.98 |
其中:利息费用 | 807,111.57 | 987,105.37 | |
利息收入 | 7,228,086.12 | 9,394,854.2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608,425.68 | 2,787,542.0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311,338.90 | -2,561,400.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8,647.52 | -5,840,994.8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92,406.11 | -509,219.4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098,721.74 | -13,974,034.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111,588.05 | -2,889,147.4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39,784.80 | -3,939.2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650,010.65 | -7,046,880.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3,274.99 | 6,000,008.3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42,248.32 | 14,104.8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361,037.32 | -1,060,977.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50,687.26 | -2,292,726.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10,350.06 | 1,231,749.1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10,350.06 | 1,231,749.1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52,007.08 | 1,277,208.2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342.98 | -45,459.0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210,350.06 | 1,231,749.1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152,007.08 | 1,277,208.2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342.98 | -45,459.0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会计机构负责人:艾石明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42,263,170.17 | 267,772,216.8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61,793,204.56 | 187,550,038.91 |
税金及附加 | 2,881,510.58 | 1,805,730.28 | |
销售费用 | 21,742,951.41 | 24,111,805.38 | |
管理费用 | 27,150,052.14 | 35,939,318.98 | |
研发费用 | 19,755,303.73 | 19,888,886.34 | |
财务费用 | -6,543,482.59 | -8,054,742.6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2,126.55 | 765,537.91 | |
利息收入 | 7,074,746.66 | 8,910,723.74 | |
加:其他收益 | 2,520,906.95 | 2,732,879.8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264,699.18 | -2,561,400.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8,647.52 | -5,840,994.8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92,406.11 | -509,219.47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162,366.43 | -12,246,291.1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18,959.91 | -2,406,883.0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8,770.07 | 22,026.4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946,680.20 | -7,928,489.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53,273.95 | 6,000,006.94 | |
减:营业外支出 | 44,520.21 | 13,778.9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955,433.94 | -1,942,261.0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4,845.24 | -2,380,943.2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20,279.18 | 438,682.2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20,279.18 | 438,682.2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120,279.18 | 438,682.2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会计机构负责人:艾石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0,060,349.18 | 309,796,202.3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465,946.94 | 29,215,170.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8,526,296.12 | 339,011,372.7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5,222,830.33 | 188,123,229.3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786,120.87 | 62,350,420.6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129,084.95 | 17,052,007.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7,728,841.07 | 50,031,094.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866,877.22 | 317,556,751.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59,418.90 | 21,454,620.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101,166.89 | 3,931,382.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00 | 217,491.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3,610,000.00 | 1,267,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8,721,166.89 | 1,271,148,873.0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368,341.65 | 16,281,161.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2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37,602.9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3,610,000.00 | 1,267,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8,178,341.65 | 1,284,418,764.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57,174.76 | -13,269,891.3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605,419,805.1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563,681.50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463,681.50 | 615,419,805.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563,681.50 | 71,2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533,203.00 | 19,708,437.3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3,768,078.26 | 24,626,556.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864,962.76 | 115,534,993.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01,281.26 | 499,884,811.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199,037.12 | 508,069,540.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9,189,936.67 | 241,120,395.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7,990,899.55 | 749,189,936.67 |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会计机构负责人:艾石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7,449,776.64 | 299,318,540.2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957,127.52 | 28,478,893.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4,406,904.16 | 327,797,433.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6,705,383.16 | 186,898,913.0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503,274.78 | 56,737,877.0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604,676.72 | 15,439,316.0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761,256.71 | 44,870,030.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4,574,591.37 | 303,946,136.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32,312.79 | 23,851,296.8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54,527.17 | 3,931,382.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00 | 311,281.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8,610,000.00 | 1,26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3,674,527.17 | 1,271,242,663.0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948,551.40 | 11,092,012.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800,000.00 | 2,177,28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8,610,000.00 | 1,26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6,358,551.40 | 1,280,269,292.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84,024.23 | -9,026,629.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5,419,805.1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563,681.50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563,681.50 | 615,419,805.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563,681.50 | 71,2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533,203.00 | 19,708,437.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163,352.37 | 22,928,839.4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260,236.87 | 113,837,276.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696,555.37 | 501,582,528.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548,266.81 | 516,407,196.1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2,908,581.94 | 216,501,385.7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2,360,315.13 | 732,908,581.94 |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会计机构负责人:艾石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292,062.00 | 989,111,973.78 | 36,875,839.23 | 150,822,313.74 | 1,327,102,188.75 | 7,184,162.70 | 1,334,286,351.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292,062.00 | 989,111,973.78 | 36,875,839.23 | 150,822,313.74 | 1,327,102,188.75 | 7,184,162.70 | 1,334,286,351.45 | ||||||||
三、本 |
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972,205.06 | 1,112,027.92 | 2,630,182.66 | -54,229,994.48 | 4,958,342.98 | -49,271,651.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152,007.08 | 11,152,007.08 | 58,342.98 | 11,210,350.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972,205.06 | -57,972,205.06 | 4,900,000.00 | -53,072,205.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7,972,205.06 | -57,972,205.06 | -57,972,205.06 | |||||||
(三)利润分配 | 1,112,027.92 | -8,521,824.42 | -7,409,796.50 | -7,409,796.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12,027.92 | -1,112,027.9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409,796.50 | -7,409,796.50 | -7,409,796.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 |
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292,062.00 | 989,111,973.78 | 57,972,205.06 | 37,987,867.15 | 153,452,496.40 | 1,272,872,194.27 | 12,142,505.68 | 1,285,014,699.9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719,046.00 | 445,466,323.82 | 36,831,971.01 | 168,796,299.26 | 763,813,640.09 | 5,778,101.77 | 769,591,741.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719,046.00 | 445,466,323.82 | 36,831,971.01 | 168,796,299.26 | 763,813,640.09 | 5,778,101.77 | 769,591,741.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573,016.00 | 543,645,649.96 | 43,868.22 | -17,973,985.52 | 563,288,548.66 | 1,406,060.93 | 564,694,609.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77,208.22 | 1,277,208.22 | -45,459.07 | 1,231,749.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573,016.00 | 543,645,649.96 | 581,218,665.96 | 1,451,520.00 | 582,670,185.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573,016.00 | 543,645,649.96 | 581,218,665.96 | 1,451,520.00 | 582,670,185.96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43,868.22 | -19,251,193.74 | -19,207,325.52 | -19,207,325.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868.22 | -43,868.2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19,207,325.52 | -19,207,325.52 | -19,207,325.52 |
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292,062.00 | 989,111,973.78 | 36,875,839.23 | 150,822,313.74 | 1,327,102,188.75 | 7,184,162.70 | 1,334,286,351.45 |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会计机构负责人:艾石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综合收益 | 储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292,062.00 | 989,111,973.78 | 36,875,839.23 | 147,736,161.51 | 1,324,016,036.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292,062.00 | 989,111,973.78 | 36,875,839.23 | 147,736,161.51 | 1,324,016,036.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972,205.06 | 1,112,027.92 | 2,598,454.76 | -54,261,722.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120,279.18 | 11,120,279.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972,205.06 | -57,972,205.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7,972,205.06 | -57,972,205.06 | |||||||||
(三)利润分配 | 1,112,027.92 | -8,521,824.42 | -7,409,796.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12,027.92 | -1,112,027.9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409,796.50 | -7,409,796.5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292,062.00 | 989,111,973.78 | 57,972,205.06 | 37,987,867.15 | 150,334,616.27 | 1,269,754,314.1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719,046.00 | 445,466,323.82 | 36,831,971.01 | 166,548,673.03 | 761,566,013.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719,046.00 | 445,466,323.82 | 36,831,971.01 | 166,548,673.03 | 761,566,013.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573,016.00 | 543,645,649.96 | 43,868.22 | -18,812,511.52 | 562,450,022.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8,682.22 | 438,682.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573,016.00 | 543,645,649.96 | 581,218,665.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573,016.00 | 543,645,649.96 | 581,218,665.9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3,868.22 | -19,251,193.74 | -19,207,325.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868.22 | -43,868.22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207,325.52 | -19,207,325.5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292,062.00 | 989,111,973.78 | 36,875,839.23 | 147,736,161.51 | 1,324,016,036.52 |
公司负责人:曹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清会计机构负责人:艾石明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北京九州一轨隔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有限公司),九州一轨有限公司系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北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邵斌、葛佩声、宁和、金志春和庄稼捷共同出资组建,于2010年7月23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武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1560444056L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50,292,062.00元,股份总数150,292,062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64,012,73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86,279,32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主要业务为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工程设计、市场推广、测试咨询以及轨道运维管理工程技术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单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Ⅰ.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Ⅱ.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Ⅰ.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Ⅱ.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20.00 | 20.00 | 20.00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2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3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4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合并财务报表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00 | 4.75、19.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并经验收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产权证有效年限 | 直线法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3年、8.75年、10年,预计受益年限 | 直线法 |
软件 | 3-10年,预计受益年限 | 直线法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
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
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和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和相关技术服务收入。
公司以上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业务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其中产品销售业务在公司将货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并经客户签收、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技术服务业务在公司完成合同中履约义务的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
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元) | 备注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2,513,856.62 | |
销售费用 | -2,513,856.62 |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 |
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北京清城品盛合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25% |
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 |
[注]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缴纳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1)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批准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41100290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清城品盛合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年适用该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与印花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清城品盛合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年适用该政策。
(3)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母公司本年适用该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110.00 | |
银行存款 | 654,933,498.02 | 749,189,936.67 |
其他货币资金 | 3,840,628.48 | 2,032,820.02 |
加:应计利息 | 4,742,320.37 | 5,198,497.7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663,543,556.87 | 756,421,254.4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70,000.00 | 6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53,415.04 | |
合计 | 2,970,000.00 | 653,415.0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70,000.00 | 100.00 | 2,970,000.00 | 600,000.00 | 89.99 | 6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66,768.80 | 10.01 | 13,353.76 | 20.00 | 53,415.04 | |||||
合计 | 2,970,000.00 | / | / | 2,970,000.00 | 666,768.80 | / | 13,353.76 | / | 653,415.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70,000.00 | ||
合计 | 2,97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53.76 | -13,353.76 | ||||
合计 | 13,353.76 | -13,353.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73,060,179.45 | 235,151,174.72 |
1年以内小计 | 273,060,179.45 | 235,151,174.72 |
1至2年 | 105,842,487.54 | 121,733,936.65 |
2至3年 | 59,421,332.23 | 97,679,872.36 |
3至4年 | 35,931,212.71 | 18,067,113.37 |
4至5年 | 13,010,408.86 | 1,246,257.01 |
5年以上 | 1,338,934.62 | 921,491.22 |
合计 | 488,604,555.41 | 474,799,845.3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8,604,555.41 | 100.00 | 65,834,392.31 | 13.47 | 422,770,163.10 | 474,799,845.33 | 100.00 | 54,331,589.90 | 11.44 | 420,468,255.43 |
合计 | 488,604,555.41 | / | 65,834,392.31 | / | 422,770,163.10 | 474,799,845.33 | / | 54,331,589.90 | / | 420,468,255.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3,060,179.45 | 13,653,009.00 | 5.00 |
1至2年 | 105,842,487.54 | 10,584,248.78 | 10.00 |
2至3年 | 59,421,332.23 | 11,884,266.43 | 20.00 |
3至4年 | 35,931,212.71 | 17,965,606.38 | 50.00 |
4至5年 | 13,010,408.86 | 10,408,327.10 | 80.00 |
5年以上 | 1,338,934.62 | 1,338,934.62 | 100.00 |
合计 | 488,604,555.41 | 65,834,392.31 | 13.4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331,589.90 | 11,502,802.41 | 65,834,392.31 | |||
合计 | 54,331,589.90 | 11,502,802.41 | 65,834,392.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36,246,649.12 | 46,288,459.74 | 282,535,108.86 | 50.18 | 38,500,214.95 |
第二名 | 111,800,749.24 | 13,084,253.37 | 124,885,002.61 | 22.18 | 12,369,286.78 |
第三名 | 34,842,341.68 | 5,403,967.95 | 40,246,309.63 | 7.15 | 4,199,719.49 |
第四名 | 23,955,580.65 | 2,848,939.99 | 26,804,520.64 | 4.76 | 8,213,350.26 |
第五名 | 24,499,896.40 | 1,414,296.15 | 25,914,192.55 | 4.60 | 1,796,445.37 |
合计 | 431,345,217.09 | 69,039,917.20 | 500,385,134.29 | 88.87 | 65,079,016.8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3,338,614.48 | 2,057,961.88 | 11,280,652.60 | 1,545,546.90 | 290,026.61 | 1,255,520.29 |
合计 | 13,338,614.48 | 2,057,961.88 | 11,280,652.60 | 1,545,546.90 | 290,026.61 | 1,255,520.29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338,614.48 | 100.00 | 2,057,961.88 | 15.43 | 11,280,652.60 | 1,545,546.90 | 100.00 | 290,026.61 | 18.77 | 1,255,520.29 |
合计 | 13,338,614.48 | / | 2,057,961.88 | / | 11,280,652.60 | 1,545,546.90 | / | 290,026.61 | / | 1,255,520.2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3,338,614.48 | 2,057,961.88 | 15.43 |
合计 | 13,338,614.48 | 2,057,961.88 | 15.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 | 本期转 | 其他变 |
收回或转回 | 销/核销 | 动 | |||||
应收质保金 | 290,026.61 | 1,767,935.27 | 2,057,961.88 | ||||
合计 | 290,026.61 | 1,767,935.27 | 2,057,961.88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640,782.16 | 2,000,000.00 |
合计 | 6,640,782.16 | 2,0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753,675.39 | |
合计 | 2,753,675.39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279,736.93 | 87.56 | 6,732,690.53 | 92.24 |
1至2年 | 749,906.72 | 12.44 | 439,308.95 | 6.02 |
2至3年 | 127,358.49 | 1.74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029,643.65 | 100.00 | 7,299,357.9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557,739.05 | 25.83 |
第二名 | 568,378.64 | 9.43 |
第三名 | 289,842.00 | 4.81 |
第四名 | 287,292.03 | 4.76 |
第五名 | 246,226.41 | 4.08 |
合计 | 2,949,478.13 | 48.91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860,613.73 | 6,512,060.11 |
合计 | 5,860,613.73 | 6,512,060.1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89,774.22 | 4,399,325.66 |
1年以内小计 | 1,289,774.22 | 4,399,325.66 |
1至2年 | 3,623,298.15 | 1,000,320.00 |
2至3年 | 944,400.00 | 775,125.00 |
3至4年 | 775,125.00 | 1,156,229.50 |
4至5年 | 1,156,229.50 | 1,170,000.00 |
5年以上 | 830,000.00 | 160,000.00 |
合计 | 8,618,826.87 | 8,661,000.1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618,196.87 | 8,561,990.66 |
应收暂付款 | 630.00 | 99,009.50 |
合计 | 8,618,826.87 | 8,661,000.1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9,768.30 | 100,032.00 | 1,829,139.75 | 2,148,940.0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1,164.91 | 181,164.91 | ||
--转入第三阶段 | -94,440.00 | 94,44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853.83 | 175,572.91 | 407,846.35 | 609,273.09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4,457.22 | 362,329.82 | 2,331,426.10 | 2,758,213.1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按账龄组合划分。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20%计提减值,3-4年代表进一步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4-5年代表更多的信用减值、按80%计提减值,5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148,940.05 | 609,273.09 | 2,758,213.14 | |||
合计 | 2,148,940.05 | 609,273.09 | 2,758,213.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533,230.72 | 29.39 | 保证金 | [注1] | 1,521,139.92 |
第二名 | 2,270,795.00 | 26.35 | 保证金 | 1-2年 | 227,079.50 |
第三名 | 1,462,921.90 | 16.97 | 保证金 | [注2] | 713,792.19 |
第四名 | 664,400.00 | 7.71 | 保证金 | 2-3年 | 132,880.00 |
第五名 | 500,000.00 | 5.80 | 保证金 | 1-2年 | 50,000.00 |
合计 | 7,431,347.62 | 86.22 | / | / | 2,644,891.61 |
[注1]其中1年以内余额251,876.22元,1-2年余额100,000.00元,2-3年余额80,000.00元,3-4年余额775,125.00元,4-5年余额1,156,229.50元,5年以上170,000.00元。[注2]其中1年以内余额530,000.00元,1-2年余额272,921.90元,5年以上660,000.00元。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990,325.65 | 14,990,325.65 | 11,862,936.30 | 11,862,936.30 | ||
在产品 | 3,965,198.49 | 3,965,198.49 | 10,294,852.24 | 10,294,852.24 | ||
库存商品 | 19,423,927.08 | 19,423,927.08 | 27,234,571.46 | 27,234,571.46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6,394,579.90 | 6,394,579.90 | 6,934,479.87 | 44,846.58 | 6,889,633.29 | |
发出商品 | 28,687,039.32 | 28,687,039.32 | 35,728,439.03 | 120,437.52 | 35,608,001.51 | |
委托加工物资 | 3,740,031.97 | 3,740,031.97 | 3,230,983.32 | 3,230,983.32 | ||
低值易耗品 | 1,212,374.81 | 1,212,374.81 | 938,882.93 | 938,882.93 | ||
合计 | 78,413,477.22 | 78,413,477.22 | 96,225,145.15 | 165,284.10 | 96,059,861.0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120,437.52 | 120,437.52 | ||||
合同履约成本 | 44,846.58 | 44,846.58 | ||||
合计 | 165,284.10 | 165,284.1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期末数 |
项目劳务成本 | 6,889,633.29 | 21,811,728.14 | 22,306,781.53 | 6,394,579.90 |
小计 | 6,889,633.29 | 21,811,728.14 | 22,306,781.53 | 6,394,579.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进项税及增值税留抵税额 | 4,830,140.69 | 3,481,909.4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724.87 | |
合计 | 4,830,140.69 | 3,485,634.29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 | 3,390,640.80 | -388,647.52 | 3,001,993.28 |
服务有限公司 | |||||
小计 | 3,390,640.80 | -388,647.52 | 3,001,993.28 | ||
合计 | 3,390,640.80 | -388,647.52 | 3,001,993.28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200,000.00 | |
合计 | 11,2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签订的合伙协议,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800.00万元参与投资基石智盈,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出资1,120.00万元。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2,201,422.43 | 95,536,801.3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2,201,422.43 | 95,536,801.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0,534,195.83 | 50,628,544.89 | 2,605,037.22 | 13,021,239.70 | 156,789,017.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5,424.28 | 13,388,343.51 | 726,487.81 | 3,257,940.60 | 19,398,196.20 |
(1)购置 | 2,416,886.03 | 726,487.81 | 3,257,940.60 | 6,401,314.44 | |
(2) | 2,025,424.28 | 10,971,457.4 | 12,996,881.76 |
在建工程转入 | 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399.15 | 94,399.15 | |||
(1)处置或报废 | 94,399.15 | 94,399.15 | |||
4.期末余额 | 92,559,620.11 | 64,016,888.40 | 3,237,125.88 | 16,279,180.30 | 176,092,814.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794,650.13 | 18,837,439.25 | 2,129,508.26 | 8,490,618.63 | 61,252,216.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62,767.79 | 5,135,239.10 | 165,270.06 | 2,865,578.23 | 12,728,855.18 |
(1)计提 | 4,562,767.79 | 5,135,239.10 | 165,270.06 | 2,865,578.23 | 12,728,855.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679.19 | 89,679.19 | |||
(1)处置或报废 | 89,679.19 | 89,679.19 | |||
4.期末余额 | 36,357,417.92 | 23,972,678.35 | 2,205,099.13 | 11,356,196.86 | 73,891,392.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202,202.19 | 40,044,210.05 | 1,032,026.75 | 4,922,983.44 | 102,201,422.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739,545.70 | 31,791,105.64 | 475,528.96 | 4,530,621.07 | 95,536,801.3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970,652.60 | 11,320,356.4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4,970,652.60 | 11,320,356.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13,587,283.11 | 13,587,283.11 | 3,654,402.66 | 3,654,402.66 | ||
广州聚氨酯生产线 | 6,217,862.76 | 6,217,862.76 | ||||
其他项目 | 1,383,369.49 | 1,383,369.49 | 1,448,091.00 | 1,448,091.00 | ||
合计 | 14,970,652.60 | 14,970,652.60 | 11,320,356.42 | 11,320,356.4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11,778.00 | 3,654,402.66 | 9,932,880.45 | 13,587,283.11 | 11.54 | 23.34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广州聚氨酯生产线 | 1,859.16 | 6,217,862.76 | 4,753,594.72 | 10,971,457.48 | 59.01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13,637.16 | 9,872,265.42 | 14,686,475.17 | 10,971,457.48 | 13,587,283.11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520,930.53 | 21,520,930.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13,088.59 | 136,976.43 | 10,650,065.02 |
(1)租入 | 10,513,088.59 | 136,976.43 | 10,650,065.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89,049.94 | 15,989,049.94 | |
(1)处置 | 15,869,635.47 | 15,869,635.47 | |
(2)其他 | 119,414.47 | 119,414.47 | |
4.期末余额 | 16,044,969.18 | 136,976.43 | 16,181,945.6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658,067.66 | 9,658,067.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19,982.71 | 45,658.81 | 5,465,641.52 |
(1)计提 | 5,419,982.71 | 45,658.81 | 5,465,641.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81,676.74 | 7,981,676.74 | |
(1)处置 | 7,952,776.20 | 7,952,776.20 | |
(2)其他 | 28,900.54 | 28,900.54 | |
4.期末余额 | 7,096,373.63 | 45,658.81 | 7,142,032.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948,595.55 | 91,317.62 | 9,039,913.1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862,862.87 | 11,862,862.8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021,300.00 | 5,917,737.22 | 11,380,681.63 | 6,982,273.99 | 69,301,992.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2,591.42 | 1,472,591.42 | |||
(1)购置 | 1,472,591.42 | 1,472,591.4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 ||||
4.期末余额 | 45,021,300.00 | 5,917,737.22 | 11,380,681.63 | 8,454,865.41 | 70,774,584.2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154,331.01 | 1,747,141.71 | 10,295,029.99 | 4,380,752.07 | 25,577,254.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0,426.00 | 676,312.92 | 448,900.34 | 1,303,858.86 | 3,329,498.12 |
(1)计提 | 900,426.00 | 676,312.92 | 448,900.34 | 1,303,858.86 | 3,329,498.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054,757.01 | 2,423,454.63 | 10,743,930.33 | 5,684,610.93 | 28,906,752.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966,542.99 | 3,494,282.59 | 636,751.30 | 2,770,254.48 | 41,867,831.3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866,968.99 | 4,170,595.51 | 1,085,651.64 | 2,601,521.92 | 43,724,738.0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收购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 | 4,365,897.30 | 4,365,897.30 | ||||
合计 | 4,365,897.30 | 4,365,897.30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单独进行管理,以公司为资产组 | 不适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3,801,836.77 | 15,275,704.82 | 5年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3.87%-4.45%,利润率:37%-38% | 2025年的收入预测为参照在手订单及预期合同情况进行预测,未来年度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考虑一定的增长 | 稳定期增长率:0%、利润率:38%,根据未来自身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折现率:10.75%-11.76%,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确定 | 根据未来自身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 |
合计 | 13,801,836.77 | 15,275,704.82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费 | 3,026,767.96 | 1,119,967.40 | 1,231,135.52 | 2,915,599.84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7,909.37 | 285,141.52 | 79,709.25 | 223,341.64 | |
软件使用费 | 3,354.22 | 139,341.40 | 48,729.49 | 93,966.13 | |
合计 | 3,048,031.55 | 1,544,450.32 | 1,359,574.26 | 3,232,907.61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2,109,634.53 | 13,370,557.30 | 66,112,428.84 | 10,562,470.98 |
递延收益 | 14,661,935.06 | 2,199,290.26 | 15,639,728.42 | 2,345,959.26 |
可抵扣亏损 | 1,745,356.15 | 201,856.99 | ||
未实现毛利 | 2,186,983.06 | 328,047.46 | ||
租赁负债 | 9,126,539.12 | 1,323,024.71 | 12,753,806.35 | 2,052,383.13 |
合计 | 108,085,091.77 | 17,220,919.73 | 96,251,319.76 | 15,162,670.3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98,290.46 | 44,914.53 | 1,497,228.75 | 74,861.4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 | 18,127,815.61 | 2,719,172.34 | 21,580,722.32 | 3,237,108.35 |
使用权资产 | 9,039,913.17 | 1,287,265.05 | 11,862,862.87 | 1,907,210.94 |
合计 | 28,066,019.24 | 4,051,351.92 | 34,940,813.94 | 5,219,180.7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02,040.27 | 13,218,879.46 | 5,144,319.29 | 10,018,351.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02,040.27 | 49,311.65 | 5,144,319.29 | 74,861.4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7,820.00 | |
可抵扣亏损 | 1,621,858.85 | |
合计 | 1,669,678.8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8年 | 466,501.93 | ||
2029年 | 1,155,356.92 | ||
合计 | 1,621,858.8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 |
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61,107,867.04 | 11,506,887.20 | 49,600,979.84 | 65,673,588.67 | 9,163,234.42 | 56,510,354.25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13,609,013.08 | 13,609,013.08 | 2,119,289.02 | 2,119,289.02 | ||
合计 | 74,716,880.12 | 11,506,887.20 | 63,209,992.92 | 67,792,877.69 | 9,163,234.42 | 58,629,643.27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10,336.95 | 810,336.95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32,820.02 | 2,032,820.02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810,336.95 | 810,336.95 | / | / | 2,032,820.02 | 2,032,820.0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其他借款 | 3,830,115.46 | |
合计 | 3,830,115.4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206,738.68 | 24,732,831.44 |
合计 | 16,206,738.68 | 24,732,831.4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及外协款 | 108,731,626.58 | 132,054,641.95 |
应付费用 | 11,504,562.97 | 4,868,481.70 |
设备及工程款 | 5,422,730.90 | 3,361,936.71 |
合计 | 125,658,920.45 | 140,285,060.3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 7,554,681.80 | 尚未结算 |
无锡市青山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 7,461,292.98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5,015,974.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080,885.68 | 373,014.13 |
合计 | 1,080,885.68 | 373,014.1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07,924.12 | 44,473,539.28 | 39,815,838.52 | 5,165,624.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18,154.78 | 5,498,477.94 | 5,524,475.18 | 392,157.54 |
三、辞退福利 | 1,998,759.33 | 1,938,759.33 | 60,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26,078.90 | 51,970,776.55 | 47,279,073.03 | 5,617,782.42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5,568.17 | 34,742,918.33 | 30,046,063.60 | 4,792,422.90 |
二、职工福利费 | 1,861,543.13 | 1,861,543.13 | ||
三、社会保险费 | 259,475.16 | 3,276,882.10 | 3,295,637.72 | 240,719.5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49,338.29 | 3,129,991.90 | 3,147,666.98 | 231,663.21 |
工伤保险费 | 10,136.87 | 121,199.33 | 122,279.87 | 9,056.33 |
生育保险费 | 25,690.87 | 25,690.87 | ||
四、住房公积金 | 3,561,243.00 | 3,561,243.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2,880.79 | 643,581.32 | 663,979.67 | 132,482.4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387,371.40 | 387,371.40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07,924.12 | 44,473,539.28 | 39,815,838.52 | 5,165,624.8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05,483.04 | 5,323,009.44 | 5,348,218.88 | 380,273.60 |
2、失业保险费 | 12,671.74 | 175,468.50 | 176,256.30 | 11,883.9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18,154.78 | 5,498,477.94 | 5,524,475.18 | 392,157.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108,018.85 | 1,524,061.9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214,957.78 | 641,544.30 |
个人所得税 | 218,332.15 | 240,879.1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5,678.47 | 58,606.15 |
教育费附加 | 223,470.06 | 34,098.79 |
地方教育附加 | 147,065.19 | 22,732.52 |
印花税 | 6,815.72 | 216,341.33 |
环境保护税 | 4,609.62 | |
合计 | 10,298,947.84 | 2,738,264.21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261.43 | 34,648.74 |
其他应付款 | 810,265.64 | 998,627.63 |
合计 | 858,527.07 | 1,033,276.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8,261.43 | 34,648.74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48,261.43 | 34,648.7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报销款 | 395,537.24 | 489,443.22 |
代扣代缴社保 | 266,843.83 | |
其他 | 414,728.40 | 242,340.58 |
合计 | 810,265.64 | 998,627.6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13,798.38 | 5,636,431.93 |
合计 | 4,613,798.38 | 5,636,431.93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74,232.23 | 24,705.64 |
合计 | 74,232.23 | 24,705.6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9,574,638.17 | 12,775,441.5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48,099.05 | 667,048.0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13,798.38 | 5,636,431.93 |
合计 | 4,512,740.74 | 6,471,961.55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项目建设投资补贴 | 15,289,728.42 | 837,793.32 | 14,451,935.10 | 补贴款 | |
2021年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 350,000.00 | 140,000.04 | 209,999.96 | 科技专项款 | |
合计 | 15,639,728.42 | 977,793.36 | 14,661,935.0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50,292,062.00 | 150,292,062.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86,111,973.78 | 986,111,973.78 |
其他资本公积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989,111,973.78 | 989,111,973.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57,972,205.06 | 57,972,205.06 | ||
合计 | 57,972,205.06 | 57,972,205.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第一次回购本期库存股增加系本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18.1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购股份2,767,360股,其中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1,063,608股,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1,703,752股,本年度回购股份数对应增加库存股24,978,939.00元。
(2)第二次回购
本期库存股增加系本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8.7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实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回购股份4,184,647股,本年度回购股份数对应增加库存股32,993,266.06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607,081.27 | 1,112,027.92 | 22,719,109.19 | |
任意盈余公积 | 15,268,757.96 | 15,268,757.96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6,875,839.23 | 1,112,027.92 | 37,987,867.1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822,313.74 | 168,796,299.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0,822,313.74 | 168,796,299.2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152,007.08 | 1,277,208.2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12,027.92 | 43,868.2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409,796.50 | 19,207,325.52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3,452,496.40 | 150,822,313.7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7,513,547.55 | 267,311,832.27 | 273,560,164.86 | 188,176,701.12 |
其他业务 | 1,559,617.17 | 44,733.86 | 1,178,807.18 | 84,230.19 |
合计 | 359,073,164.72 | 267,356,566.13 | 274,738,972.04 | 188,260,931.3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 | 184,848,506.66 | 130,662,903.46 |
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 | 74,774,440.63 | 63,226,414.64 |
声屏障 | 68,967,306.39 | 54,363,104.47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 | 3,825,507.16 | 3,190,538.03 |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 | ||
其他 | 26,657,403.88 | 15,913,605.53 |
按经营地分类 | ||
华北地区 | 110,587,851.80 | 75,985,880.28 |
东北地区 | 2,386,792.45 | 687,121.59 |
华南地区 | 89,322,740.33 | 75,413,676.80 |
华中地区 | 18,749,602.16 | 13,010,757.15 |
华东地区 | 73,747,108.34 | 53,398,508.28 |
西北地区 | 8,582,549.81 | 5,439,597.38 |
西南地区 | 55,696,519.83 | 43,421,024.6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59,073,164.72 | 267,356,566.13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359,073,164.72 | 267,356,566.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4,937.95 | 150,526.55 |
教育费附加 | 471,303.31 | 89,107.33 |
地方教育附加 | 314,162.57 | 59,404.90 |
房产税 | 1,133,025.34 | 1,133,025.34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43,799.74 | 40,559.74 |
车船使用税 | 8,329.10 | 10,802.73 |
印花税 | 215,952.20 | 369,348.53 |
环境保护税 | 6,320.63 | |
合计 | 2,987,830.84 | 1,852,775.1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222,895.44 | 10,270,612.07 |
市场推广费 | 4,089,989.04 | 4,464,227.56 |
差旅费 | 1,435,808.14 | 2,420,733.94 |
折旧 | 686,782.79 | 567,315.16 |
广告宣传费 | 1,000.00 | 471,601.91 |
投标费 | 120,675.83 | 426,095.42 |
运杂费 | 531,725.15 | 526,468.34 |
项目服务费 | 497,379.47 | 267,013.76 |
其他 | 2,165,651.29 | 2,145,518.59 |
合计 | 18,751,907.15 | 21,559,586.75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949,698.46 | 23,382,157.81 |
折旧及摊销 | 4,468,171.48 | 5,331,009.03 |
咨询费 | 2,255,618.65 | 605,098.96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528,896.68 | 1,585,066.34 |
业务招待费 | 1,463,244.98 | 808,715.03 |
房租及物业 | 1,360,600.03 | 437,340.01 |
广告宣传费 | 1,062,266.06 | 5,892,011.37 |
差旅费 | 837,913.04 | 621,064.65 |
车辆及交通 | 586,549.85 | 359,252.04 |
办公费 | 321,105.89 | 417,797.61 |
其他 | 2,467,949.44 | 1,783,389.76 |
合计 | 35,302,014.56 | 41,222,902.61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574,701.68 | 11,466,614.05 |
折旧及摊销 | 4,890,746.58 | 4,605,190.37 |
技术服务费 | 1,367,054.78 | 1,386,988.59 |
耗材 | 830,236.58 | 190,929.69 |
差旅费 | 460,498.31 | 440,266.55 |
检测费 | 429,748.12 | 827,026.57 |
专利费 | 276,508.25 | 271,911.51 |
房租及物业 | 274,965.73 | 227,853.31 |
其他 | 1,706,933.47 | 1,145,219.98 |
合计 | 20,811,393.50 | 20,562,000.62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807,111.57 | 987,105.37 |
利息收入 | -7,228,086.12 | -9,394,854.22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83,656.03 | 94,425.87 |
合计 | -6,337,318.52 | -8,313,322.98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建设投资补贴 | 837,793.32 | 837,793.32 |
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 140,000.04 | 70,000.00 |
科协金桥工程种子基金项目专项经费 | 18,867.92 |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97,200.00 |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2,880.00 | 10,200.00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 | 130,000.00 | |
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 | 329,600.00 | |
零售与消费促进奖励金 | 50,000.00 | |
稳岗补贴 | 23,573.11 | 37,12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5,450.11 | 58,805.53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388,729.10 | 1,277,955.24 |
合计 | 2,608,425.68 | 2,787,542.01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8,647.52 | -5,840,994.8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992,392.53 | 3,788,813.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保理利息 | -292,406.11 | -509,219.47 |
合计 | 4,311,338.90 | -2,561,400.71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3,353.76 | -13,353.7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502,802.41 | -13,378,643.4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09,273.09 | -582,036.9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098,721.74 | -13,974,034.17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111,588.05 | -2,723,863.3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5,284.10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4,111,588.05 | -2,889,147.41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 | 4,129.60 | -3,939.22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735,655.20 | |
合计 | 739,784.80 | -3,939.22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6,000,000.00 | ||
其他 | 53,274.99 | 8.30 | 53,274.99 |
合计 | 53,274.99 | 6,000,008.30 | 53,274.9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596.8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596.87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342,248.32 | 508.00 | 342,248.32 |
合计 | 342,248.32 | 14,104.87 | 342,248.32 |
其他说明:
本期的营业外支出中,含子公司北京清城品盛合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因办公室搬迁支付的房租违约金297,705.26元。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76,765.44 | -653,756.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26,078.18 | -1,638,969.63 |
合计 | 150,687.26 | -2,292,726.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361,037.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04,155.6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9,898.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0,684.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7,672.4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74,142.32 |
研究开发费用及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 -2,622,290.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3,483.9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其他 | 62,738.39 |
所得税费用 | 150,687.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标、履约保证金、押金等往来款 | 7,632,723.66 | 11,446,888.04 |
保函、票据保证金 | 1,905,198.79 | 6,888,893.44 |
政府补助 | 156,453.11 | 6,606,453.87 |
利息收入 | 7,682,954.47 | 4,196,356.50 |
其他 | 1,088,616.91 | 76,578.54 |
合计 | 18,465,946.94 | 29,215,170.3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 | 27,908,748.88 | 34,781,871.84 |
保函、票据保证金 | 1,429,355.72 | 4,848,346.41 |
投标、履约保证金、押金等往来款 | 7,798,970.93 | 10,092,792.02 |
其他 | 591,765.54 | 308,083.96 |
合计 | 37,728,841.07 | 50,031,094.2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赎回 | 733,610,000.00 | 1,267,000,000.00 |
合计 | 733,610,000.00 | 1,267,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支出 | 733,610,000.00 | 1,267,000,000.00 |
合计 | 733,610,000.00 | 1,267,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回购 | 57,972,205.06 |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5,795,873.20 | 4,444,563.34 |
发行费用 | 20,181,993.10 |
合计 | 63,768,078.26 | 24,626,556.4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830,115.46 | 13,563,681.50 | 954,358.69 | 18,348,155.65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108,393.48 | 11,734,789.01 | 5,372,536.64 | 9,344,106.73 | 9,126,539.12 | |
其他应付款 | 61,569.66 | 2,156.00 | 63,725.66 | |||
应付股利 | 34,648.74 | 7,409,796.50 | 7,396,183.81 | 48,261.43 | ||
合计 | 16,034,727.34 | 13,563,681.50 | 20,101,100.20 | 31,116,876.10 | 9,344,106.73 | 9,238,526.2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72,414,302.25 | 30,029,030.34 |
其中:支付货款 | 72,414,302.25 | 30,029,030.34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210,350.06 | 1,231,749.1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111,588.05 | 2,889,147.41 |
信用减值损失 | 12,098,721.74 | 13,974,034.1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 | 18,148,837.89 | 14,951,066.4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329,498.12 | 3,170,237.7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59,574.26 | 2,371,822.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39,784.80 | 3,939.2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596.8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07,111.57 | 987,105.3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03,745.01 | 2,052,181.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00,528.39 | 444,846.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549.79 | -1,991,485.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811,667.93 | -11,175,263.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333,752.63 | 33,691,820.9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314,570.10 | -41,160,178.3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59,418.90 | 21,454,620.8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57,990,899.55 | 749,189,936.6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49,189,936.67 | 241,120,395.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199,037.12 | 508,069,540.7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57,990,899.55 | 749,189,936.67 |
其中:库存现金 | 27,11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54,933,498.02 | 749,189,936.6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030,291.53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7,990,899.55 | 749,189,936.6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99,107,159.85 | 324,916,417.84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募集资金 | 296,076,868.32 | 324,916,417.84 | 募集资金用途受到限制,但可以用于随时支付 |
股份回购资金 | 3,030,291.53 | 股份回购资金用途受到限制,但可以用于随时支付 | |
合计 | 299,107,159.85 | 324,916,417.84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810,336.95 | 2,032,820.0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
银行存款 | 4,742,320.37 | 5,198,497.72 | 七天通知存款等应计利息 |
合计 | 5,552,657.32 | 7,231,317.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元) |
短期租赁费用 | 1,548,705.38 |
合计 | 1,548,705.38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512,339.2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574,701.68 | 11,466,614.05 |
折旧及摊销 | 4,890,746.58 | 4,605,190.37 |
技术服务费 | 1,367,054.78 | 1,386,988.59 |
耗材 | 830,236.58 | 190,929.69 |
差旅费 | 460,498.31 | 440,266.55 |
检测费 | 429,748.12 | 827,026.57 |
专利费 | 276,508.25 | 271,911.51 |
房租及物业 | 274,965.73 | 227,853.31 |
其他 | 1,706,933.47 | 1,145,219.98 |
合计 | 20,811,393.50 | 20,562,000.6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0,811,393.50 | 20,562,000.6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4年3月18日 | 10,000,000.00 | 100.00 |
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4年6月4日 | 5,100,000.00 | 51.00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 | 30,000,000.00 | 广州 | 减振降噪服务 | 70.00 | 11.33 | 设立 |
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徐州 | 9,000,000.00 | 徐州 | 投资 | 37.78 | 设立 | |
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00.00 | 北京 | 环保咨询服务 | 51.00 | 设立 | |
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00.00 | 北京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10,000,000.00 | 河北 | 减振降噪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河南 | 6,000,000.00 | 河南 | 设计及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清城品盛合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0.00 | 北京 | 技术检测及服务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弋晟公司)对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晟顺公司)持股37.78%,北京弋晟公司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享有可变回报;同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北京弋晟公司担任徐州晟顺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且仅由北京弋晟公司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进行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18.67% | 143,341.60 | 5,938,279.2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九州一轨环境科 | 111,576,609.05 | 24,370,183.97 | 135,946,793.02 | 102,918,274.00 | 1,216,308.91 | 104,134,582.91 | 70,805,916.83 | 20,776,833.13 | 91,582,749.96 | 57,656,153.61 | 2,882,287.67 | 60,538,441.28 |
技
(广州)有限公司
子
公
司
名
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69,038,711.86 | 767,901.43 | 767,901.43 | -5,839,695.38 | 16,548,115.06 | 40,245.04 | 40,245.04 | -1,055,059.14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001,993.28 | 3,390,640.8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75,636.81 | -5,830,008.5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75,636.81 | -5,830,008.53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5,639,728.42 | 977,793.36 | 14,661,935.0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5,639,728.42 | 977,793.36 | 14,661,935.06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134,246.47 | 1,450,781.24 |
其他 | 6,000,000.00 | |
合计 | 1,134,246.47 | 7,450,781.2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七)5、6、7、9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88.87%(2023年12月31日:88.9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元)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16,206,738.68 | 16,206,738.68 | 16,206,738.68 | ||
应付账款 | 125,658,920.45 | 125,658,920.45 | 125,658,920.45 | ||
其他应付款 | 858,527.07 | 858,527.07 | 858,527.0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13,798.38 | 4,901,576.23 | 4,901,576.23 | ||
租赁负债 | 4,512,740.74 | 4,673,061.94 | 3,773,061.94 | 900,000.00 | |
小计 | 151,850,725.32 | 152,298,824.37 | 147,625,762.43 | 3,773,061.94 | 900,000.00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元)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830,115.46 | 3,830,115.46 | 3,830,115.46 | ||
应付票据 | 24,732,831.44 | 24,732,831.44 | 24,732,831.44 | ||
应付账款 | 140,285,060.36 | 140,285,060.36 | 140,285,060.36 | ||
其他应付款 | 1,033,276.37 | 1,033,276.37 | 1,033,276.3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36,431.93 | 5,636,431.93 | 5,636,431.93 | ||
租赁负债 | 6,471,961.55 | 6,689,383.36 | 6,689,383.36 | ||
小计 | 181,989,677.11 | 182,207,098.92 | 175,517,715.56 | 6,689,383.36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2,753,675.39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
应收账款保理 | 应收账款 | 15,800,000.0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
合计 | / | 18,553,675.39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 | 背书 | 2,753,675.39 | |
应收账款 | 保理 | 15,800,000.00 | -292,406.11 |
合计 | / | 18,553,675.39 | -292,406.11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200,000.00 | 11,200,000.00 | ||
(七)应收款项融资 | 6,640,782.16 | 6,640,782.1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840,782.16 | 17,840,782.1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信用风险较小且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综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未来现金流折现等方法估计公允价值。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16.6338%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16.6338%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16.6338%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16.6338%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16.6338%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16.6338%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16.6338%股权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李飞担任董事的其他公司 |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李飞担任董事的其他公司 |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 |
韩滨 | 徐州晟顺公司之股东 |
张建军 | 徐州晟顺公司之股东 |
高旭辉 | 徐州晟顺公司之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11,411.12 | 18,699.80 | ||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1,453.82 | |||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66.03 | |||
小计 | 311,411.12 | 300,719.6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4,107,455.70 | 19,560,320.28 |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216,832.37 | 7,009,831.32 |
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974,380.54 | |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446,377.83 | 87,975.54 |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935,849.05 |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1.14 | 5,627,389.36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93,683,584.18 |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342,466.23 |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056,653.63 |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984,955.75 |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69,026.55 |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92,075.47 | 150,064.15 |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3,301.89 | |
小计 | 27,972,992.10 | 151,045,568.8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7,155.96 | 67,155.96 | 1,893,474.59 | 2,520,042.55 | 158,051.13 | 278,889.3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向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房屋、地下停车位,计租建筑面积共计为1,620.96平方米,地下停车车位12个。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韩滨 | 40,000.00 | 2021年5月12日 | 2026年5月11日 | 2021年4月,徐州晟顺鸿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股东签订了《借款合同》,于2021年5月分别向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韩滨、张建军、高旭辉借入3.40万元、4.00万元、1.00万元和0.60万元。 |
张建军 | 10,000.00 | 2021年5月14日 | 2026年5月13日 | |
高旭辉 | 6,000.00 | 2021年5月19日 | 2026年5月18日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22.98 | 1,111.9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4,842,341.68 | 3,484,234.17 | 117,564,106.53 | 6,501,814.41 |
应收账款 |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12,960.90 | 6,480.45 | 12,960.90 | 2,592.18 |
应收账款 | 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1,378,830.00 | 71,101.50 | 17,192.00 | 1,719.20 |
应收账款 |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619,911.16 | 135,935.82 | ||
应收账款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720,754.81 | 1,301,269.33 | ||
应收账款 |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23,955,580.65 | 7,048,664.61 | ||
应收账款 |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19,200.00 | 16,8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403,967.95 | 715,485.32 | 6,139,876.59 | 437,108.08 |
预付款项 | 北京九州铁物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91,306.4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336,105.00 | 16,805.2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36,590.74 | 89,491.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2,848,939.99 | 1,164,685.64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4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31,411.12 | 18,699.8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74,9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韩滨 | 45,518.33 | 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张建军 | 11,379.58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高旭辉 | 6,827.75 | 6,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1,805,124.33 | 2,502,281.23 |
租赁负债 |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663,857.74 | 2,063,779.52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其他重要财务承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以支付投标、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开具尚未到期的保函金额为24,848,569.04元,其中重要的保函情况如下:
开立银行 | 被担保人 | 保函金额(元) | 到期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851,877.80 | 2024年6月30日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4,986,821.00 | 2025年12月31日 |
小计 | 15,838,698.80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354,157.287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354,157.287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8,176,662.41 | 230,041,663.81 |
1年以内小计 | 268,176,662.41 | 230,041,663.81 |
1至2年 | 102,588,170.31 | 120,973,688.15 |
2至3年 | 56,655,089.16 | 95,472,014.63 |
3至4年 | 35,893,840.69 | 18,067,113.37 |
4至5年 | 13,010,408.86 | 1,246,257.01 |
5年以上 | 1,338,934.62 | 921,491.22 |
合计 | 477,663,106.05 | 466,722,228.1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93,227,896.66 | 82.32 | 57,477,181.97 | 14.62 | 335,750,714.69 | 417,529,449.69 | 89.46 | 48,745,953.44 | 11.67 | 368,783,496.25 |
关联方组合 | 84,435,209.39 | 17.68 | 84,435,209.39 | 49,192,778.50 | 10.54 | 49,192,778.50 | ||||
合计 | 477,663,106.05 | / | 57,477,181.97 | / | 420,185,924.08 | 466,722,228.19 | / | 48,745,953.44 | / | 417,976,274.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8,254,575.51 | 10,412,728.81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208,254,575.51 | 10,412,728.81 | 5.00 |
1至2年 | 95,757,563.40 | 9,575,756.37 | 10.00 |
2至3年 | 38,972,573.58 | 7,794,514.70 | 20.00 |
3至4年 | 35,893,840.69 | 17,946,920.37 | 50.00 |
4至5年 | 13,010,408.86 | 10,408,327.10 | 80.00 |
5年以上 | 1,338,934.62 | 1,338,934.62 | 100.00 |
合计 | 393,227,896.66 | 57,477,181.97 | 14.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745,953.44 | 8,731,228.53 | 57,477,181.97 | |||
合计 | 48,745,953.44 | 8,731,228.53 | 57,477,181.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66,377,050.80 | 32,641,837.70 | 199,018,888.50 | 36.26 | 29,447,832.22 |
第二名 | 88,964,028.04 | 12,223,323.85 | 101,187,351.89 | 18.44 | 11,046,009.09 |
第三名 | 84,216,875.71 | 11,192,098.27 | 95,408,973.98 | 17.39 | |
第四名 | 34,842,341.68 | 5,403,967.95 | 40,246,309.63 | 7.33 | 4,199,719.49 |
第五名 | 23,955,580.65 | 2,848,939.99 | 26,804,520.64 | 4.88 | 8,213,350.25 |
合计 | 398,355,876.88 | 64,310,167.76 | 462,666,044.64 | 84.30 | 52,906,911.0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150,857.03 | 3,126,672.55 |
合计 | 4,150,857.03 | 3,126,672.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2,464,276.14 | 852,601.90 |
1年以内小计 | 2,464,276.14 | 852,601.90 |
1至2年 | 392,921.90 | 1,000,320.00 |
2至3年 | 944,400.00 | 755,125.00 |
3至4年 | 775,125.00 | 1,156,229.50 |
4至5年 | 1,156,229.50 | 1,170,000.00 |
5年以上 | 830,000.00 | 160,000.00 |
合计 | 6,562,952.54 | 5,094,276.4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926,220.62 | 5,090,316.40 |
关联往来款 | 1,636,101.92 | |
应收暂付款 | 630.00 | 3,960.00 |
账面余额合计 | 6,562,952.54 | 5,094,276.40 |
减:坏账准备 | 2,412,095.51 | 1,967,603.85 |
合计 | 4,150,857.03 | 3,126,672.5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2,432.10 | 100,032.00 | 1,825,139.75 | 1,967,603.8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9,646.10 | 19,646.10 | ||
--转入第三阶段 | -94,440.00 | 94,44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591.22 | 14,054.09 | 411,846.35 | 444,491.6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1,377.22 | 39,292.19 | 2,331,426.10 | 2,412,095.5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按账龄组合划分。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20%计提减值,3-4年代表进一步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4-5年代表更多的信用减值、按80%计提减值,5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67,603.85 | 444,491.66 | 2,412,095.51 | |||
合计 | 1,967,603.85 | 444,491.66 | 2,412,095.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523,230.72 | 38.45 | 保证金 | [注1] | 1,520,639.92 |
第二名 | 1,462,921.90 | 22.29 | 保证金 | [注2] | 713,792.19 |
第三名 | 981,000.00 | 14.95 | 子公司结算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664,400.00 | 10.12 | 保证金 | 2-3年 | 132,880.00 |
第五名 | 655,101.92 | 9.98 | 子公司结算 | 1年以内 | |
合计 | 6,286,654.54 | 95.79 | / | / | 2,367,312.11 |
[注1]其中1年以内余额241,876.22元,1-2年余额100,000.00元,2-3年余额80,000.00元,3-4年余额775,125.00元,4-5年余额1,156,229.50元,5年以上170,000.00元。
[注2]其中1年以内余额530,000.00,1-2年余额272,921.90元,5年以上660,000.00元。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527,280.00 | 53,527,280.00 | 36,927,280.00 | 36,927,28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001,993.28 | 3,001,993.28 | 3,390,640.80 | 3,390,640.80 | ||
合计 | 56,529,273.28 | 56,529,273.28 | 40,317,920.80 | 40,317,920.8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注1] | 3,500,000.00 | 1,500,000.00 | 5,000,000.00 | |||||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河南陆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0,250,000.00 | 10,250,000.00 | |||
北京清城品盛合昇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77,280.00 | 2,177,280.00 | |||
河北九州一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九州晟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合计 | 36,927,280.00 | 16,600,000.00 | 53,527,280.00 |
[注1]九州一轨投资(海口)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更名为北京弋晟科技有限公司。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九州铁物 | 3,390,640.80 | -388,647.52 | 3,001,993.28 |
轨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小计 | 3,390,640.80 | -388,647.52 | 3,001,993.28 | ||
合计 | 3,390,640.80 | -388,647.52 | 3,001,993.28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0,733,888.44 | 261,748,470.70 | 266,593,409.66 | 187,465,808.72 |
其他业务 | 1,529,281.73 | 44,733.86 | 1,178,807.18 | 84,230.19 |
合计 | 342,263,170.17 | 261,793,204.56 | 267,772,216.84 | 187,550,038.9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 | 181,493,515.62 | 130,494,698.64 |
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 | 72,083,000.90 | 63,226,414.63 |
声屏障 | 68,503,410.83 | 53,968,290.41 |
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 | 3,825,507.16 | 3,590,850.39 |
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 | ||
其他 | 16,357,735.66 | 10,512,950.4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100,849,058.28 | 71,052,359.92 |
东北地区 | 2,386,792.45 | 687,121.59 |
华南地区 | 82,811,825.56 | 75,020,678.75 |
华中地区 | 18,463,414.24 | 12,887,674.02 |
华东地区 | 73,676,311.88 | 53,341,458.98 |
西北地区 | 8,393,398.87 | 5,387,962.78 |
西南地区 | 55,682,368.89 | 43,415,948.5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42,263,170.17 | 261,793,204.56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342,263,170.17 | 261,793,204.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8,647.52 | -5,840,994.8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945,752.81 | 3,788,813.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保理利息 | -292,406.11 | -509,219.47 |
合计 | 4,264,699.18 | -2,561,400.71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39,784.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88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92,392.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8,973.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5,039.43 | 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68,426.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8,479.09 | |
合计 | 4,971,175.5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86 | 0.08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47 | 0.04 | 0.0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邵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