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1年7月18日成立,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聘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4年12月23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基础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措施、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详尽的了解和审查。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沟通会议,协商公司2024年度审计方案,包括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并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强调要按照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审计工作,提交报告及管理意见书,客观、公正的反映企业状况。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充分了解审计情况,就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重大事项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报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