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2011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成为普通特殊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24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9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天健所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所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事务所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
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1)机构诚信记录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项目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中期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24年度的报酬。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就公司年报审计事项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保障了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面谈、电话沟通的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2、向董事会提出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4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中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天健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聘请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