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7证券简称:首药控股公告编号:2025-005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尚须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江骥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独立董事江骥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尚须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尚须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939,045.25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为-211,660,206.52元;截至2024年
月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25,378,607.35元。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综合考虑2025年度公司经营计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尚须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资格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为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满足公司营运及发展资金需求,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1.50亿元(含本数),金融机构选择、实际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授信总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同时,为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间发生的授信申请事宜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授信申请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十六)审议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明确公司董事的目标与责任,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及期限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
3.其他规定
(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前置审核,尚须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董事长李文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及期限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
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2.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其他规定(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鉴于公司董事长李文军先生同时兼任总经理职务,讨论和审议本议案时,其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其他
名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参与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认真开展和落实有关工作,在做优做专主业、完善
公司治理、约束关键少数人员履职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有效沟通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延续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成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助力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过往经验、充分结合发展实际基础上拟定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专项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后续按照制度内容予以贯彻落实。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经济发展合作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经济发展合作协议>的公告》。本议案尚须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本次会议议案一、二、八至十、十六、二十,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议案二、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江骥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及2024年内离任的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将在本次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