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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铁塔: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租用关联方韩真如女士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因租赁期届满,拟续租上述房产。租赁面积625.34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为人民币1,369,494.60元,租赁期限3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8年4月17日,三年租金总计人民币4,108,483.80元。

2.关联关系

韩真如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股东,公司董事及股东韩方如女士与韩真如女士为姐妹关系,董事邱锡柱先生与韩真如女士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方如女士、邱锡柱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租关联方办公场所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韩真如,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韩真如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5,932,200股。截至公告披露日,韩真如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位置: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

产权持有人:韩真如;

总建筑面积:1,065.34平方米;

承租面积:楼层的南向阳侧625.34平方米(北背阴侧440平方米已租赁给第三方办公);

承租用途:办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租赁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方:韩真如(甲方);承租方: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租赁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租赁面积625.34平方米。

3.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8年4月17日止。

4.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人民币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为人民币1,369,494.6

元,租赁期限内,租金不调整。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年租金每个年度分4次支付,每3个月结束后10天内支付一次,每次付年租金总价的25%即人民币342,373.65元。5.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协议尚未签署且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公司将在该项关联交易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向关联人韩真如女士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801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租用关联方的办公场所,作为公司业务部门的日常办公场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办公场所租赁价格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且在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书。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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