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蕾奥规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蕾奥规划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1.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4,3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5,699,343.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016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调整为2024年3月、2023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3、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调整为2025年3月、2024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4、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5、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100.00万元投入到新项目“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及四大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6、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7、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进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8,115.79 | 16,015.79 | 2,141.73 | 13.37% |
2 |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 13,924.53 | 13,924.53 | 11,047.47 | 79.34%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 | 7,000.00 | 7,166.82 | 100.00% |
4 | 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及四大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 -- | 12,100.00 | 1,241.78 | 10.26% |
合 计 | 49,040.32 | 49,040.32 | 21,597.80 |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日常经营活动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 |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025年3月 | 2027年3月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办公场所购置、租赁、装修、增加人员配置、设备软件购置等建设内容。2024年受市场环境、宏观政策、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从而导致该募投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项目实现的效益情况未及预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到办公场所购置、租赁、装修、增加人员配置、设备软件购置等建设内容,近年来由于规划设计行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国内市场增长不及预期,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尚未购置办公场所,装修、人员配置等工作也相应延后开展,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经重新论证后,公司决定在其他各项内容不发生变化的情形下,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7年3月。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7年3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7年3月,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投证券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溪 王雨露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