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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对鹏盛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首席合伙人:杨步湘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鹏盛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鹏盛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人。

2、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事务所

的基本情况、资质、人事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进行检查和充分了解,认为鹏盛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鹏盛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鹏盛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鹏盛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鹏盛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鹏盛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鹏盛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3月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进度情况、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4、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鹏盛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初审意见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5、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四、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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