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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年,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经营活动重大决策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均按时出席,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04-23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12.《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07-021.《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审议通过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08-26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09-09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审议通过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10-28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通过列席会议,审阅公告资料、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形式,对公司2024年度依法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日常关联性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

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7、公司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制度与执行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的要求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努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继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及时提示风险。

2、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提高专业素养,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提升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3、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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