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以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於德豹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